哪些要件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9:23:31 333 人看过

一、哪些要件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

2.行为人客观上具有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3.行为造成的结果,具有刑事处罚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4.构成犯罪的,行为人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保护最重要的还要靠人,因此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至关重要。

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2.加强员工保密教育;

3.健全员工人事资料;

4.离职员工的管理;

5.与高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6.供应商和客户等第三人管理;

7.限制了接触范围;

8.明确了接触的准许条件或者采取了限制接触的技术手段;

9.对接触人员明确赋予了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披露的义务。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除了要求具备“知悉范围,认知难度,获取难度”的三项客观特征外,权利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保密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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