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根本违约情况下的风险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5:22:52 167 人看过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一、买受人如何主张解除合同

出卖人应负标的物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出卖人可规定相当期限,催告买受人于该期限内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表示。买受人于出卖人规定的期限内未作出解除合同表示的,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三)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四)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以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二、试用买卖合同双方承担哪些权利义务

试用买卖合同双方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基于试用目的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转让给买受人;有权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者检验,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试用或者检验是试用买卖合同的核心内容;试用期满,买受人有权认可或者拒绝标的物,买受人购买或者不购买标的物完全取决于自愿的意图;

2、买受人有义务遵守试用期,买受人应当在试用期间对标的物进行试用或者检验;买受人有义务妥善试用和保管标的物,应当根据标的物的性质选择正确的试用方法,不得对标的物造成损害;

3、卖方有权要求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试用期满后,买受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返还标的物;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标的物的物的损失,并因试用期间的原因标的物的物的原因导致标的物的物的物的损失;

4、试用期内,买卖人有权要求买卖人承担标的物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2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教师合同违约会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没有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除此之外,也有一些聘用合同约定,如果教师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中不达标或属于
    2023-03-02
    236人看过
  • 民法典的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如果由买受人承担,也不影响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一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二、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是什么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4、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
    2023-04-19
    13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借款人需要自己承担贷款风险?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贷款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4、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贷款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在如下情况下不能离婚:(1)协议离婚的,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2023-07-16
    33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
    一、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违约责任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1)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2)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但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
    2023-02-14
    208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要为借款人的违约承担风险?
    借款人逃跑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从这一条款不难看出,无论保证形式如何,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担保人应承担为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风险。因此,借款人逃跑后,作为担保人,自然要承担为借款人偿还债务的义务。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没钱还可以起诉吗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无力偿还不需要拘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2023-07-10
    444人看过
  • 哪些情况需要买受人承担风险
    一、哪些情况需要买受人承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二、买受人的义务有哪些(一)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对应条件。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款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履
    2023-05-03
    412人看过
  • 不同情况所致的根本违约有哪些
    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2、迟延履行所致的根本违约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
    2023-06-14
    294人看过
  •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是出卖人吗
    1、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方不是出卖人,应该由买受人承担,占有改定的情况下风险是从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风险由出卖人转为受让人也就是所谓的买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2、占有改定取得该动产的买受人为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该动产,任何人不得妨害。第三人侵夺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该动产。第三人损毁该动产时,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第三人妨害该动产时,可以请求妨害的预防。一、占有改定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
    2023-02-25
    297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醉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可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如果在候审期间,保证人未尽到相关义务的话,会分别情况进行处理的。首先,如果被保证人有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司法机关传讯时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保证人没有及时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的,由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指出的是,对保证人的罚款,只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作出决定。即使取保候审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认定保证人违反了保证义务,对保证人予以罚款。至于
    2023-06-02
    97人看过
  • 委托情况下代理人签订的卖房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一、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吗1、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涉及到需要追认的情形如下: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
    2023-06-23
    158人看过
  •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情况下的责任由谁承担
    一、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情况下的责任由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违约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二、合同违约情况有哪些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
    2023-06-15
    471人看过
  • 违约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怎么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违约责任的法定损害赔偿原则(1)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其赔偿范围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
    2023-06-17
    218人看过
  • 出卖人违约怎么承担责任,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定义
    一、出卖人违约怎么承担责任买卖合同当中的出卖人违约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继续实际履行合同。因买卖合同标的的权利瑕疵致使买受人取得的标的被第三人依法取得后,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重新提供出卖物,因此而引起的合同履行期限延误的,出卖人应当依照合同及法律的规定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2.解除合同。当出卖人实际不能履行或者买受人认为没有必要履行合同时,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3.赔偿损失。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应当赔偿。4.支付违约金。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指违约金仅限于有关权利瑕疵的违约金,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权利瑕疵的违约金的约定,买受人则不能主张。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定义出卖人的定义是指通过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的人。买受人又称买方。
    2023-05-03
    109人看过
  • 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无法购房则出卖人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涉楼市新政的房屋买卖纠纷中,若出卖人存在违约行为,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可分为一般性的违约行为与导致买受人遭遇调控政策的违约行为,前者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而后者的情况较为复杂,当前实践中已经出现的三类典型案件是:一是负有合同备案义务的开发商迟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二是负有过户义务的二手房出卖人迟延履行过户手续,导致买受人遭遇“限购令”限制,无法过户;三是出卖人未完全履行贷款申请的配合义务,导致本可在政策出台前取得贷款的买受人贷款不成。对于上述三类案件应区别处理:第一类属于出卖人的违约行为与合同解除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可以适用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须注意的是,虽然出卖人构成违约,但这种违约后果并非其在签约时能够完全预见的,毕竟合同备案在交易习惯中只是开发商的附随义务。因此,买受人实际损失的认定应当受到民法典“可预见”原则的限制,买受人主张适用合同解除违约金的,法院应向出卖人释
    2023-06-13
    468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是什么情况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4
      承揽合同的风险承担: 1、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成果交付负担。即在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工作成果的意外损毁、灭失风险应由承揽人负担,交付之后则由定作人承担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什么情况下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权利不完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
      需要看情况而定,如果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则出卖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如在房屋买卖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仍在租赁期内而同意购买,则买受人不可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可要求出卖人返还价款及赔偿损失。
    • 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两种情况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7
      【运输合同知识】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两种情况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300条规定,旅客从承运人外购买客票后,双方即达成了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因变更运输工具降低
    • 中买方和卖方承担风险的情况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9
      首先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原则是交付主义:即标的物交付之前由买方承担、交付之后风险转移由卖方承担。有两个例外(不依照交付转移):1、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在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一方的根本违约,如买受人不在指定时间地点收取标的物,风险自买受人违约之时转移;如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
    • 买受人要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标的物毁损风险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8
      1、标的物交付之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5、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出卖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