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0:52:17 324 人看过

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一、退休人员可以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吗

退休人员不可以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损失劳动者主体资格,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由劳动者与用工者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3、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为: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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