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种类有哪些?怎么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2:00:31 77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32条、33条、34条的规定,我国刑罚种类有:

(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三)专门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法》第335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该刑罚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1、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2、刑罚的特征

刑罚具有以下特征:(1)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内容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2)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人。(3)适用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4)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5)适用程序上必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6)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二、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法律制裁体系,通常由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经济制裁和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等多种制裁措施构成。刑罚仅是整个法律制裁体系中的一种制裁措施。

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适用对象不同。刑罚仅适用于犯罪人,即行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人;而其他法律制裁方法适用于行为仅违反非刑事法律且尚未构成犯罪的人。

2、严厉程度不同。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它包括对犯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资格的限制或剥夺;而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绝对排除对违法者生命的剥夺,一般也不会剥夺违法者的人身自由,即使涉及剥夺违法者的人身自由,其期限也较为短暂,性质和法律后果更有别于刑罚。

3、适用机关不同。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部门适用;而民事制裁、经济制裁和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分别由国家审判机关的民事审判、经济审判等部门适用,行政制裁,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适用。

4、适用根据和适用程度不同。对犯罪人适用刑罚,必须以刑法为根据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而对触犯非刑事法律的违法者适用民事制裁、经济制裁、行政制裁和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分别以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实体法为根据,并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程序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5、法律后果不同。被适用刑罚的犯罪人如果重新犯罪,有可能构成累犯,受到比初犯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而仅被适用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违法者如果实施了犯罪,则不构成累犯,不会受到与累犯严厉程度相同的刑事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哪种刑罚不适用于减刑
    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低于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一、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多久?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2、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
    2023-03-10
    234人看过
  • 刑罚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刑事制裁的强制措施一般包括取保候审、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其适用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不得对当事人和案外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为了其顺利进行,有关机关会依法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刑事制裁措施的执行人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制裁措施,否则就是非法执行。对侵犯商标权构成犯罪的刑事制裁措施1.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2.根据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根据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
    2023-07-01
    234人看过
  • 附加刑的种类及其法律适用范围有哪些?
    附加刑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罚金是法院以法判处的财产缴纳,可多次或一次缴纳。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以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人的权利。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缓刑是一种附加刑吗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1、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2、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
    2023-06-30
    338人看过
  • 数罪并罚量刑的种类有哪些
    对于数罪并罚的量刑规定为:如果是漏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犯的罪行,应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一、撤销缓刑应具备哪些条件?撤销缓刑的必要条件:(1)再犯新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2)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服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3)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二、假释考验期如果发现漏罪怎么办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
    2023-03-31
    317人看过
  • 刑法量刑种类都有哪些?主刑包括哪些种类
    一、主刑包括哪些种类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3、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
    2023-04-02
    262人看过
  • 火刑的种类与适用:失火罪刑罚概述
    失火罪的处罚如下:1、放火或者其他危险方式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过失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火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火灾犯罪的,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文件中对行为人进行裁量刑。也就是说,火灾行为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等级内判处。但是,在火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对犯罪行为人的主客观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量刑范围内裁量。森林失火罪认定的标准因为过失引起的失火有一下情形的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如果森林着火致使的死亡人数在三人以上时,重伤人员达到十人或以上时;因为森林失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时;2、烧毁达三十户以
    2023-07-03
    468人看过
  •  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刑罚执行过程中,管制罪犯需接受司法局监管和公众监督。缓刑适用于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暂缓执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判处。管制刑罚的罪犯需要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的监管和公众的监督,在劳动改造过程中会受到一定限制。2.缓刑。首先,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内保持执行的可能性。3.假释。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4.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5.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资格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判处。刑罚的暂缓执行与假释规定刑罚的暂缓执行与假释规定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为了在罪犯表现出悔改表现或者对于某些特定的罪犯进行特殊照顾而设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一些特定的罪犯,如盲人、聋哑人等,可以适用
    2023-12-02
    288人看过
  •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有哪些?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1、离婚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即使离婚后财产分配涉及不动产,由于离婚后财产纠纷不属于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
    2023-08-01
    315人看过
  • 房产税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包括以下几点,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3、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由卖方承担。房产税纳税时间有哪些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2023-06-30
    468人看过
  • 刑罚的种类: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哪些?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对有期徒刑犯人的具体规定如下:1、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国内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可谓名副其实的主刑;2、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缓刑吗?不包括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不包括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2023-07-13
    483人看过
  • 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适用有哪几种类型
    数罪并罚是刑罚适用的基本制度之一,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罚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的数罪必须发生于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第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并罚原则,并罚范围和并罚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适用期限及不同并罚方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有:第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依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并罚;第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
    2023-04-22
    92人看过
  • 具体的刑罚种类有那些类别
    (一)、主刑:1、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2、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规定: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3、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得人身自由,强迫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4、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
    2023-04-04
    253人看过
  •  管制刑罚包括哪些种类?
    管制是一种刑罚,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管制适用于以下情况:1.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2.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 管 制 刑 的 期 限 与 最 高 刑 期管制刑是一种刑罚,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最高刑期为三年。管制刑的期限与最高刑期有以下规定:1. 管制刑的期限最短为三个月,最长为三年。2. 最高刑期不能超过三年。3.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判处的管制刑可以短于三个月。4. 如果犯罪情节较重,判处的管制刑可以长于三年。管制刑是一种比较轻的刑罚,适用于一些不太严重的犯罪行为。在
    2023-09-01
    495人看过
  • 缓刑有几种类型,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缓刑的类型1、根据可以宣告缓刑的刑种的不同,可以将缓刑分为自由刑缓刑、罚金刑缓刑和附加刑缓刑。2、根据暂缓的具体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缓刑分为缓宣告的缓刑和缓执行的缓刑。其中,缓宣告的缓刑又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在对犯罪人应当受到的刑罚处罚已经作出裁量后再暂缓宣告刑罚,另一种是还没有对犯罪人应当受到的刑罚处罚作出裁量便暂缓宣告刑罚;3、根据缓刑法律后果的不同,可以将缓刑分为导致原判决丧失效力的缓刑和导致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缓刑。4、根据在缓刑考察期间对被缓刑人是否设置考察事项和特定义务,可以分为普通缓刑、附考验期的缓刑和附完成公共利益劳动义务的缓刑。(二)适用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
    2023-03-03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第33条、第34条之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的种类有: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刑法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与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空
    • 罚金刑适用于哪些刑种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8
      罚金刑罚适用于以下情形: 1、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2、偶犯或者初犯; 3、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4、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5、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6、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等。
    • 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刑罚的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 我国刑法主刑的种类有哪些?适用是怎么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8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主刑是适用在触犯刑事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类型有哪些,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种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