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和职工因伤残(亡)性质认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复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7 21:32:01 405 人看过

【发布单位】劳动部

【发布文号】劳社厅函[1999]119号

【发布日期】1999-09-17

【生效日期】1999-09-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的企业和职工因伤残

(亡)性质认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复函

(劳社厅函〔1999〕119号)

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99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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