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及常见单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5 20:24:29 108 人看过

财务单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代表货币的支付凭证,又称票据;商业票据则指商业发票、各种运输单据、保险单、装箱单等证明或说明有关商品情况的单据;公务证书则是指由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签发的各种证明文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证书等。各种单据都必须由签发单位正式签字或盖章,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单据就其签发单位的不同可分为:

①出口商自制单据。即由出口商自行缮制签发的单据,如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等。

①协作单位签发的单据。如由承运人签发的各种运输单据,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等。

②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签发的单据,如出口许可证、贸促会产地证明书以及商检局签发的商检证书等。

此外,有些交易还需通过国外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单据。例如由国外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的船龄证明;由进口商的代表或其检验人员签发的品质证书等。在国际贸易中,无论采取哪种支付方式,卖方均有责任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单据,通过单据,实现收汇的目的。

(1)汇票。

汇票属于财务单据,一般用于出口商(债权人)向进口商(债务人)索取货款,要求进口商见票后立即或在一定时期内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的某种货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出具的汇票,被称为商业汇票。为了防止丢失,通常都是成套出具一式两份正本,即第一正本和第二正本。两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但付款人只付一次,先到先付,后到无效。所以在汇票的第一正本上注明;付一不付二;(SecondExchangaBeingUnpaid),而在第二正本上则注明“付二不付一”(FirstExchangeBeingUnpaid)。银行在传递单据时,一般将两张正本汇票分开邮寄,以免丢失。在即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的有无都不会影响付款的进行,而远期付款的交易则必须有汇票。

(2)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lnvoice)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收款的发货清单,也是卖方对于一笔交易的全面说明,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兑价、包装等。商业发票是全套单据的核心,其余单据均需参照它缮制,故又被称为中心单据。进口取得的国外厂商的发票没有固定格式,我国税法等法律对其也没有特殊的规定,但是出口发票一般需要到税务机关购买,如果需要印制自己特殊格式的发票则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并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地方印制(套印税务监制章),否则不予退税。

(3)海运提单(B/L)。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力。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可随物权的转移而转让。

(4)保险单(tnsrancePolicv)。

保险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除载明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名称、被保险货物(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唛头、运输工具、保险的起讫地点、承保险别、保险金额、期限等项目外,还列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的各自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保险单如同指示性的海运提单一样,也可由被保险人背书随物权的转移而转让。

(4)海关发票(Cstomslnvoice)。

海关发票是根据进口国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其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进口国海关根据海关发票查核货物在出口国市场的销售价格,确定出口国是否以低价倾销;进口国海关凭海关发票查核进口商品的价值和产地,确定征收不同税率的关税,实行差别税率政策;进口国海关据以计算进口商应交纳的进口税款。

(5)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ofOrigin)。

产地证明书,简称产地证,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具有以下作用:其一,进口国根据产地证来确定对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其二,进口国以产地证来证明货物的来源,控制或分配其进口配额;其三,证明是进口商指定的生产地生产的商品。

(6)包装单据(主要是装箱单)。

包装单据(PackingDocments)是指一切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情况的单据。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须加以适当的包装后才能装运出口,以保护有关商品的完好。包装单据种类较多,常见的有:装箱单(PackingList/PackingSlip);包装说明(PackingSpeci-fication);详细装箱单(DetailedPackillgList);包装提要(PackingSmmary)等。

2.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1)信用证(L/C)。

信用证(LetterofCredit)是由银行向出口商提供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银行付款是以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为条件的,因此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基本上都是跟单信用证。对于信用证,最主要的是把握住一点,即信用证是一家银行对信用证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个条伴就是受益人提交完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从这一点出发,一个出口商(一般是信用证的受益人)若想安全及时获得信用证款项,必须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办,而不能依照有关贸易或商务合同办,尽管信用证可能是根据有关合同开立的。反过来说。一个进口商(一般是信用证申请人)若想保护自己的权益,亦只能按信用证规定办。这里所说的“信用证规定”仍然是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进一步说,判断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支取款项的要求是否成立,就是判断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完全充分地体现了信用证所规定的每一条件得到满足,银行术语称之为是否“单证相符”。

信用证可能涉及的当事人有开证行、受益人、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IssingBankOpeningBank)是作出信用证项下付款承诺的银行,通常与开证申请人位于一地。在开立信用证时,开证行必须按照开证人提交的申请书办理,由此可见开证申请书是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合同。开证行最主要的权利是可要求开证申请人提供质押品。这种质押品可以是物品,可以是现金(保证金),也可能是质押或保证文件。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为贸易或商务合同的买方。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以开证申请书作为合同;申请人与受益人(即出口商)之间受贸易或商务合同制约。

受益人(beneficiary)是信用证的权利拥有者,这个权利即为可凭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向开证行支取贷款。

除此之外信用证还涉及通知行(AdvisingBank)、议付行(NegotiatingBank)、保兑行(ConfirmingBank)、付款行(PayingBank)、偿付行(ReimbrsingBank)等。

信用证最主要的特点为: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开证行凭单付款;信用证是独立、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除了是一种商业单据外,还有融资作用。

(2)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债权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代收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债权人为出口商,债务人即为进口商。出口商根据贸易或商务合同发运货物,产生债权,进口商获得货物而发生债务。为了结清这种债权债务,出口商出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并通常随附发票及货运单据(物权凭证),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是基于买卖双方信用的,也就是通常所谓商业信用,银行虽居于其间,但只是处于受委托代理的地位,不作任何关于付款的承诺,只根据委托人或付款人的指示办事。

托收一般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①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s)。光票托收,指以汇票、本票、支票而不随附其他单据的托收,故也不涉及交单的方式问题。光票托收以往基本用于非贸易业务。光票由于手续简单,在贸易双方相互信任的前提下,不失为一种省时省事省钱的结算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光票托收由于无单据的转移,卖方一旦货物脱手便难控制货权,对卖方来说,如何控制这种风险是值得注意的。因此,光票托收一般较适合在贸易伙伴为母、子公司,合营、合资、合作的双方时使用。

①跟单托收(DocmentaryCollection)。

跟单托收即是指汇票随附其他单据的托收,也是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跟单托收按其交单方式又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a.付款交单(D/P)。简而言之,付款交单就是付款才能放单给付款人,付款人只有在交付货款后才能取得单据凭以提货。再简单点说,付款交单就是只有先付款才能得到货款。按照付款交单的基本原理,付款交单似只适用于即期交易:按照实务操作,假如适用于远期交易的话,那么远期期限应以不起过货物运输航程为限只有在这两种条件下,付款交单方式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设想付款期限180天,而交单方式为付款交单,因为无论采用何种现代运输工具,国际贸易的货物运输均不需如此长的时间。货物已到港,而单据却需到180天后才能一手付款,一手交单,这不具操作性。另一方面,远期付款是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使进口商得以先销售货物,后支付货款,远期付款交单也使这种资金融通失去意义和事实上的不可能。出口商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正确把握付款交单方式的特点,避免矛盾。

b.承兑交单(D/A)。承兑交单即为汇票付款人承诺到期付款后,代收行可放单给付款人。不难看出,承兑交单有两个特点,一是付款是远期的,二是有远期汇票,无汇票则无法发生承兑的行为。由以上可以看出,承兑交单适用于远期交易。由于付款人承诺付款后便可取得单据凭以提货,而委托人(出口商)在未获得付款前已失去对货物的控制,对委托人来说具有一定风险。因此,承兑交单方式应在对付款人较为了解时才宜采用。但在实际中,往往出口商为了推销新产品,或打开某一新市场而使用承兑交单方式,这是对进口商的一种让步,以鼓励其销售尚不为人所熟悉的商品。

托收的最主要特点是基于商业信用,换句话说就是基于买卖双方的信任。托收过程中虽有银行介入,但银行只是居中代理各种委托事项,并不承担必定付款的义务。此外,托收较之信用证,手续简便一些,银行费用也低一些。买卖双方应根据销售目的、合作伙伴的情况、商品市场情况等,综合考虑采用哪种方式,以达到扩大销售、扩大市场的目的。

(3)汇款。

汇款(Remittance)结算是操作最简单的一种结算方式。卖方将贷款直接发运给买方,买方通过银行对卖方付款,银行不处理票据或单据。

汇款按资金调拨方式分为电汇、信汇、票汇。

①电汇(TelegrapficTransfer简称T/T)。即汇款资金的调拨和汇款委托指示采用电讯方式送达汇入行。电汇时间很短,收款人很快便可收到款项,较适于急需购买的商品。从银行业务的角度而言,电讯易于控制真实性,大额汇款银行倾向于采用电汇。

②信汇(MaiITransfer,简称M/T)。即汇款委托指示是通过信函方式发出的,速度较慢,较适于金额小的交易,大额交易采用信汇不太容易使出口商接受。

②票汇(BankersDemandDraft简称D/D)。即汇-教委托指示及资金调拨采用银行汇票的方式完成。票汇方式比较灵活,因为汇票是流通票据,不一定只到一家银行兑现,持票人可将汇票卖给出票行的任何一家代理行。由于通讯方式的极大改善,大额票汇也越来越少使用。目前国际上的银行票汇,即便汇票人要求票汇,汇款行一般也要采用加押电予以证实,以防止伪造。以上分类主要是从资金转移和汇款委托转示的发送方式角度而言,也是最常见的分类。根据付款与发货的先后不同,还可分为预付货款、货到付款的。但这种不同对汇款的方式并无影响,本书不赘述。

如同托收业务,汇款的最主要特点是基于商业信用。无论采用何种汇款方式,资金的转移不与货权的转移相联。预付货款是进口商先付款,后收货,对买方不利;货到付款是卖方先发货,后收款,对卖方不利,都有发生银货两空的可能。因此,汇款结算方式只有当买卖双方高度信任的情况下较适用。当然,如果货物是市场热门,买方也较愿意先付款:货物在市场上知名度低卖方也不得不先发货。采用何种方式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决定。

(4)保函。担保人向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义务,如不履行,担保人负责赔偿。这种银行信用文件即为保函(Gllarantee)。保函的分类很多,用途非常广泛,大致可归纳为四类,即进口付款保函、借款保函、信用保函和特殊贸易保函

①进口付款保函(PaymentGarentee)。进口付款保函是担保人为委托人进口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而出具的付款保函。从担保人的角度看,这种保函类似于信用证。因为保函项下的有关合同的履行必定以支付现金来完成,要么委托人付款,要么担保人履行保函的付款义务。这也是“付款保函”之由来。进口付款保函常用于信用证不便处理的进口业务。如交易特别复杂,各项条件不容易以单据体现等。在银行业务中,进口付款保函一般按照信用证业务来处理。

②特殊贸易保函。特殊贸易保函主要指的是担保人为特殊形式的贸易活动出具的保函。所谓特殊贸易,一般指的是租赁、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这种贸易方式主要特点在于合同的一方获得对方商品形式的融资,而偿还大都不以现金支付为形式。比如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的偿还,均以产品或加工品等实物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当前使用的各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1.1汇付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但无论是预付货款或者是货到付款都存在着经营风险大和资金负担不平衡的问题。凭单付汇就是进口商先通过当地银行将货款电汇出口地银行,指示汇入行凭出口人提供的指定单据和装运凭证付款给出口商。汇入行根据汇出行的指示向出口商发出汇款通知书,作为有条件付汇的依据。出口商根据汇款通知书向汇入行提交与通知书规定相符的单据并凭单向汇入行取得汇款。凭单付汇较之一般汇付方式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在外贸实践中,汇付不是主要的结算方式。但在发达国家,汇付是主要的结算方式。1.2托收托收是国际结算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即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一种方法。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出口商委托银行收取的货款,能否收到,全靠进口商的信用,对出口商来说,风险很大。但是,托收方式对进口商来说却是极为有利的,不需要预垫资金,或仅需垫付较短时间
    2023-06-06
    287人看过
  • 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
    一、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国际贸易主要惯例如下:在国际贸易中通行的主要惯例均由国际商会制定,主要有:(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3)《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4)《国际保付代理惯例规则》(1994年)(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颁布)。(5)《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1992年)。二、国际贸易惯例有哪些特征1、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自发形成的,其形成的过程不受政府机关的控制和制约,它的成文化一般也是由商业自治团体自发地编纂而成的,这使它有别于依靠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国内法以及依靠各国之间的相互谈判、妥协而达成的国际条约。2、国际贸易惯例是为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人们所普遍遵守和接受的,偶然的实践不能成为国际贸易惯例,这是国际贸易惯例的客观特征。3、国际贸易惯例必须能使人们产生必须遵照此惯例办理的义务感和责任感,这是国
    2023-06-06
    342人看过
  •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常见单据有哪些
    1.国际贸易中的常用票据财务单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代表货币的支付凭证,又称票据;商业票据则指商业发票、各种运输单据、保险单、装箱单等证明或说明有关商品情况的单据;公务证书则是指由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签发的各种证明文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证书等。各种单据都必须由签发单位正式签字或盖章,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单据就其签发单位的不同可分为:①出口商自制单据。即由出口商自行缮制签发的单据,如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等。②协作单位签发的单据。如由承运人签发的各种运输单据,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等。③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签发的单据,如出口许可证、贸促会产地证明书以及商检局签发的商检证书等。此外,有些交易还需通过国外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单据。例如由国外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的船龄证明;由进口商的代表或其检验人员签发的品质证书等。在国际贸易中,无论采取哪种支付方式,卖方均有责任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单据
    2023-05-11
    498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征税方法有哪些?
    1、从价税按商品的价格计征关税,税率一般以百分率来表示,即商品价格的某一特定百分比率。但在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问题上,各国海关做法不一。有的按发票价格,有的按商品离岸价,有的按到岸价,有的按独立的买卖双方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即所谓正常价格,有的按海关估定价格来计算从价税。较常见的是到岸价作为海关的完税价。从价税的保护作用随物价的波动而波动。物价上涨时,其保护作用增大:物价下跌时,其保护作用减少。世界上较多的国家采用从价税。2、从量税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量和规格等计征关税。按商品重量计征关税最为常见。物价上涨时,从量税税额不能随之增加,其保护作用小;物价下跌时,税额不受影响,其保护作用大。瑞士是唯一全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3、混合税亦称复合税,即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征税方法。有的以从价为主,加征从量税;有的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美国较多地采用混合税。4、
    2023-06-05
    73人看过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的结算风险
    转口贸易一般通过转让信用证或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方式结算。一、转让信用证处理要点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我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应提交转让委托书和全套信用证正本。(一)对转让信用证的审核1.信用证必须明确注明是“可转让的”,其他任何描述均不能视为可转让。2.我行应是信用证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是在公开议付信用证中被特别授权的银行。3.如信用证未禁止部分装运/支款,可分为若干部分分别转让(转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否则只能一次全部转让给一个第二受益人。4.如转让信用证限制了转让范围,应按规定办理。(二)对转让委托书的审核1.委托书需明确对转让信用证项下修改的处理意见(如增、减额的修改处理,是否保留不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权利等)。2.委托书是否表明第一受益人保留以自身的汇票及发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汇票及发票的权利。3.委托书是否表明以第一受益人名称替换原
    2023-05-01
    354人看过
  • 发展我国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对策建议
    面对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新趋势,建议政府、商业银行和出口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一)政府尽快制订相应的鼓励政策、措施,健全法律法规,为推动国际贸易结算的发展营建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从而引导银行、企业尽早顺应国际贸易结算发展的潮流。首先,政府要强化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努力建立国际保理等业务发展所必需的信用信息系统、高功效的支付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由于建立这些系统投入很大,一般银行、企业难以完成,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支持。通过这些信息系统的建立,可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从而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同时,政府要通过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出口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敢于接受并大胆采用新型的结算方式。其次,政府应加快国际结算系统建设步伐,努力提供一个统一、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电子网络国际结算平台,实现各商业银行的网络资源共享。最后,政府应根据
    2023-06-06
    289人看过
  • 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
    (一)概念和意义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本质上是本币用于国际结算,即本币在国际贸易中执行计价和结算的货币职能,是指在居民与非居民进行国际贸易时,进出口合同以本国货币计价;居民向非居民可以用本币支付,并且允许非居民持有本国货币存款账户以便进行国际结算。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首先,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意味着进行贸易的企业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贸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此外,跨国公司也将会是受益者。对于那些母公司在境内,但在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地区)有投资的中资企业;或是母公司在境外,但在境内有一定投资规模的企业来说,今后他们自己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也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贸易结算,再不用再遭受汇率风险。更为重要的是,率先在上海等城市进行试点,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就是建立一套银行和外汇管理的联动体系,使得企业能够选择降低风险的币种进行结算。(二)人民币边贸结算实践的经验和教训1、
    2023-06-06
    205人看过
  • 国际贸易基本结算方式的选择与适用
    (一)汇付。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但无论是预付货款或者是赊销贸易都存在着经营风险大和资金负担不平衡的问题。预付货款是指货物尚未生产或交付,买方就把资金汇给卖方。这种情况下,卖方既掌握货权又收到货款,对卖方最为有利。但诈骗分子通过签订合同,可以轻松骗取预付款。赊销贸易是指卖方先把货物交给买方,在将来约定的某一具体日期,买方主动结清对卖方的债务。赊销对卖方来说,完全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并且占用自有资金,对卖方最为不利。在中国的外贸实践中,汇付一般用来支付订金或货款尾数、佣金等小额费用,而不是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但在发达国家,由于大量的贸易是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或者外贸企业在国外有可靠的贸易伙伴和销售网络,由于汇付的快捷与费用低,往往是其主要的结算方式。(二)托收。托收是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一种方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风险相对较小。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参与交易的银行只是担
    2023-06-06
    313人看过
  • 国际贸易结算的欺诈
    国际贸易结算
    (一)伪造开立信用证。主要是国外买方与一些不知名、信誉差的小银行相勾结向我出口公司开立假的信用证骗取我方发运货物,在其通过“开证行”取得提单后不付款而逃之夭夭。(二)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一些进口商往往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出口商不易察觉或较难满足的“软条款”来增大出口商的风险,从而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而要求我出口方对货物降价处理。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1、信用证规定的各种日期较紧。信用证业务中的日期主要包括信用证有效期、货物的最迟装船日期以及出口单据的提示日期三种。如果信用证规定的上述主要日期都比较短,我出口方就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货、交单等行为,从而造成单证不符,影响收汇。2、信用证对单据要求规定特别严格、繁琐。当进口商收到单据后,则百般挑剔,吹毛求疵,挑出一些无关紧要的瑕疵作为不符点。面对这种情况我出口方满足“单证相符”的难度就会加大,进而影响安全收汇。3、信用证规定一份正
    2023-05-01
    239人看过
  • 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
    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的法律问题国际经济贸易关系往往要通过支付与结算,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最终实现。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说到底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为特定数量的金钱给付,称为债权人;另一方有义务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称为债务人。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于国际货物买卖之中,给付以金钱为标的,范围限于不同国家之间因进出口货物买卖运输而引起的货物价款、运费以及其它有关费用的支付。国际贸易合同因发生于不同国家之间,所以支付与结算较为复杂。首先,国际贸易支付结算需要用多种货币给付,各国的法律对外币一般又订有严格的管理办法,有的国家货币准许在国外流通,有的禁止在国外流通,我国的人民币就不准在国外流通,也禁止随便携带出境;那些准许在境外流通的货币,汇率也常沉浮不定,波动很大。其次,当今的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在支付工具、支付方式、支付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在一切参与支付的权利义务人方面,都相当复杂,而且它们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汇付和托收结算有什么方式
    1.汇付(remittan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申请书,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委托书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入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行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2.托收(col
    2023-06-12
    482人看过
  • 国际贸易结算流行用人民币埋单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直保持低调的人民币近期开始频繁亮相,为此前人们热议的人民币元年开了个好彩头。不论是势头正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还是实现零的突破的新结算伙伴澳大利亚,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人气,已经跨越大洲大洋:北有俄罗斯,南有巴西,其中还包括非洲的贸易伙伴。用人民币埋单,成为时下热潮。热情日益高涨让热气一下子升温的还是来自澳大利亚的首笔人民币汇款结算业务。来自驻墨尔本经商处的消息称,澳企业对于人民币贸易结算的需求正逐步增加。中国银行悉尼分行近日为其出口客户AswateRecyclingPtyLtd.成功办理了首笔贸易项下的人民币汇款结算业务,这也是大洋洲地区的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俄罗斯不但比澳大利亚先向人民币伸出橄榄枝,热度也较以往更高涨。俄罗斯《商业咨询日报》的消息称,俄罗斯银行业对开设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兴趣浓厚,并对人民币结算只占中俄贸易总额的1%深表遗憾。俄罗斯银行协会甚至
    2023-06-05
    299人看过
  • 国际贸易货币结算比例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际贸易涉及到跨国之间的经济交易。由于国家之间关于贸易交易的规定不同,因此就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法律适用的不同而产生纠纷。一、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分为2种情况。例如:1、股东之间签合作协议书有效,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不违反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实的,就有效;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用通过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施工合同通过什么方式订立施工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
    2023-06-26
    138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的寄售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正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一.寄售人的职责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二.寄售人与代销人的关系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三.寄售应承担的风险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2023-05-01
    4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国际贸易融资按照贸易结算方式分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6
      1.一般性贸易融资。它是指资金来自商业银行。通常情况下,这种融资多与国际结算紧密结合。贷款期限有短期、中期、长期三种率采用市场上固定或浮动利率。 2.政策性贸易融资。它足指由各国官方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利用政府预算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或半官方出口信贷机构提供的信贷担保,由商业银行利用其自有资金向另一国银行、进口商、政府提供的贷款。该贷款通常被限定用于购买贷款国的资本货物,以促
    •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影响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国际贸易风险有哪些: 1)进口国的局势是否稳定,政策是否变动;(是否拒收,调高进口税,是否提高质量标准等) 2)进口商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是否出现大的变化,足以影响已定合同的履行; 3)进口商银行的实力; 4)汇率的变动;(升值对出口不利,而对进口有利,贬值则反之) 5)出口商在履约过程中,在质量,交货期,数量的控制能力(这是出口人的日常主要工作) 6)运输过程的风险。(战争,海盗,油价上涨,港口罢工
    • 国际贸易中汇付和托收结算的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1.汇付(remittce)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pyee或beeficiry)、汇出行(remittigbk)和汇入行(pyigb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
    • 国际贸易付款方式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ofCredit),电汇T/T(TelegrphicTrsfer),付款交单D/P(DocmetgistPyme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较少。我们先来介绍信用证L/C(LetterofCredit)。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将会接触到它。对不少人来说,一提起信用证,就会联想到密密
    • 国际贸易中有哪些常见的合同分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9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