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典型案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21:23:25 96 人看过

基本案情:

2002年8月间,被告人杨某到太仓市一较大的私营企业总经理黄某(自诉人)的办公室,向黄某提出要求借款50万元。黄某因与杨某素不相识,不同意借款给杨某,黄某并向公安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员将杨某驱赶出该企业。杨某就此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此后杨某将道听途说到的内容,冒用该企业女员工曹乙男朋友的名义落款,编写成大字报称:“黄某与该企业三名女性时某、曹甲、曹乙(曹甲、曹乙系姐妹俩)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其中与时某有一私生子;黄某在汽车里同女人乱搞被某镇联防队抓住罚款等;请有关领导挽救一下黄某,不要让他再破坏自己与曹乙的恋爱关系等等。”杨某叫人把以上内容抄成大字报,于2002年11月18日凌晨,把上述内容的4张大字报分别贴在黄某个人公司的大门外、该公司员工公寓大门外、该镇政府大门外、及该镇菜场大门外。黄某在次日早上发现大字报后,即派人揭下。

黄某了解到大字报系杨某所为后,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杨某诽谤罪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辩称:这些大字报是我贴的,大字报内容是听别人说的,是否属实不清楚。杨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杨某的行为尚不构成诽谤罪。

1、有多名证人证言证实黄某与相关女性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存在大字报上所写有非婚生子的事实,杨某并非捏造事实。

2、上述证人证言说明黄某的生活作风之事,在杨某贴大字报之前己是众所周知,大字报没有造成“恶劣影响”,不能认为是“情节严重”。

法院审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其行为己构成诽谤罪。辩护人所举证人证言内容均没有直接证实大字报内容是确有其事,又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人杨某也已承认这些内容是听说的,是否属实不清楚,应认定这些事实是虚构的;被告人杨某采用贴大字报的手段,将道听途说的内容公之于众,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足以并己经破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人格,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对辩护人意见不予采纳。依照《刑法》第246条第1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年。《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侮辱诽谤罪类型是什么?
    都是属于名誉类案件。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侮辱罪的法益是他人的名誉,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法益是他人的性的自己决定权。但是,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一般也会同时侵犯他人的名誉。所以,侮辱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不是对立关系。换言之,公然对
    2023-06-28
    213人看过
  • 2020年网络诽谤罪司法解释及案例
    网络诽谤罪立案标准如下: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案例如下:从山东“曹县帖案”到河南灵宝“王帅帖案”,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网络发帖诽谤案”到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网络诽谤案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菲诉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名誉侵权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在一审判决的同时,朝阳区法院还向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书,对本案所暴露的“人肉搜索”等网络诽谤问题的治理提出了建议。网络诽谤罪如何量刑?行为人构成网络诽谤罪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
    2023-07-11
    138人看过
  •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如何认定诽谤罪
    一、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诽谤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
    2024-01-17
    89人看过
  • 如何立案诽谤罪
    法律综合知识
    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以状告诽谤罪之前,通常需要按照以下一系列的严谨步骤进行准备和操作:首先,涉事方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提交报案材料,并附上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被恶意中伤的文字或电子文档、目击者的证词等等。其次,公安机关会对这些证据进行详细的审查,如果他们认定存在犯罪行为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便会正式立案展开调查工作。接下来,当调查工作完成之后,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事件已经达到了诽谤罪的标准,那么他们将会把此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起诉。最后,经过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如果他们认为该案件具备了起诉的所有必要条件,那么他们就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4-08-09
    474人看过
  • 诽谤罪的结果有哪些类型
    诽谤罪所造成的结果类型往往包含有损于个体的名誉声誉、社会评价的贬值以及增加其精神负担和压力等多方面。从法律角度而言,诽谤罪的直接后果便是使得受害者承受名誉上的损失,从而导致其社会评价的下降,进一步给受害者带来精神上的困扰与压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诽谤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了捏造虚假事实并进行恶意诋毁他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若行为人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便有可能被判定为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7-28
    494人看过
  • 破坏生产经营罪典型案例
    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例被告人郑宜爱。因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于2005年3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被逮捕,现押于汶上县看守所。被告人郑灿苓。因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于2005年3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被逮捕,现押于汶上县看守所。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以汶检刑诉(2005)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宜爱、郑灿苓犯破坏生产经营罪,于2005年5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于2005年5月20日决定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云怀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宜爱及其辩护人王家伦、被告人郑灿苓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12月16日,被告人郑宜爱、郑灿苓为达到个人目的,纠集村民故意毁坏煤矿正在使用的排水管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308元。200
    2023-08-23
    338人看过
  • 诽谤罪的一般惯例处理
    诽谤罪的处理方式如下: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3、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诽谤罪的概念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1、所谓“捏造并散布”,是指散步捏造的事实;所谓“捏造的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而且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2、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二)、本罪主观上
    2023-07-02
    103人看过
  • 诽谤和诽谤罪的区别
    诬陷罪即诬告陷害罪和侮辱诽谤罪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2、侮辱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污蔑罪是什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污蔑罪名,侮辱诽谤情况比较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如何认定
    2023-03-08
    297人看过
  • 诽谤罪多少句算诽谤
    法律综合知识
    在评断诽谤罪是否成立时,并不仅仅依据发表的言论的数量,而应该将其内容、传播途径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多种因素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虑与评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诽谤罪得以认定的基本条件如下所示:首先,实施了用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对他人进行公开侮辱或者恶意捏造虚假信息诋毁其信誉的行为;其次,情节严重。这里所指的“情节严重”,不仅包括诽谤言论本身的恶劣程度,还包括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使用的手段是否恶劣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通过言论数量来确定是否构成诽谤罪。若需对特定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则必须充分掌握案件的详细情况及其相关证据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
    2024-08-20
    257人看过
  • 诽谤怎么起诉诽谤罪
    法律综合知识
    若欲主张并维权于诽谤罪责,首先须得搜集到充足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向您散布的涉嫌诽谤性的言论记录以及证人的证言供述等等。而后,您需提交至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权威法院进行刑事自诉程序申请。接下来,在法院正式接收立案之后,您还需为此预留足够的时间来精心准备与之匹配的案件起诉状,具体明确您的诉讼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务必要清晰且准确地阐述出对方的诽谤行径给您带来的实际损害及其深远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7-24
    111人看过
  • 诽谤罪既遂的案例分析和裁判结果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的量刑标准怎样?诽谤罪的量刑标准是: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当事人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如果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7-07
    110人看过
  • 14岁诽谤罪立案吗
    法律综合知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明确规定,诽谤罪适用的刑事责任范畴,仅限于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自然人。然而,鉴于提问中所提及的对象为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依照刑法原则,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者,法律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在涉及到14岁儿童进行诽谤他人的案件中,通常不会展开刑事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针对具体个案的裁决,仍须参考案件的详细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4-08-02
    152人看过
  • 涉外婚姻典型案例
    法律综合知识
    案例1“外国来的白云”想嫁意大利“老马”这是两个人名,不过“老马”是个意大利人,而“外国来的白云”是个中国人。两人虽然还未结婚,但都在憧憬结婚的幸福生活。简,上海某公司职员,26岁,她的意大利男友名叫Marizio,简总是称他“老马”。在中国呆了3年多,老马渐渐能听懂一些中文,当简和朋友煲电话粥聊起他时,他常常露出最无辜的表情:哈,我知道,你们在说我。反过来,老马翻了很长时间的中国字典,终于把简的中文名字硬译成了“外国来的白云”,让她哭笑不得。有了个意大利男友,简觉得生活充满了奇妙。老马对简很温柔,从不花心,也尊重她。不过,老马很少会迁就她,一件事只要老马认为自己有理,任凭简如何闹小脾气,老马也决不让步,反过来,只要是老马做错了,他也会毫不迟疑地道歉,不会抱着大男人的面子不撒手。老马的生活态度很乐观,也连带改变了简。过去,简是个内向的女孩子,现在也变得很有勇气,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简觉得两人
    2022-11-13
    47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典型案例
    法律综合知识
    1、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盛小区拆迁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建设集团第一公司的下属企业――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1996年实施拆迁,被拆迁人全部为本单位职工。由于开发企业挪用安置房屋建设资金,从1996项目拆迁后一直未建设回迁安置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又不及时发放,致使630户居民长期无法回迁,多次到省政府和建设部上访。主要违规事实:原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徐武军擅自将安置房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无视群众利益,在省政府、省建设厅、葫芦岛市政府多次督办下,仍不认真履行拆迁协议。辽宁省建设集团和辽宁省建一公司作为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处理情况:2003年8月,辽宁省、葫芦岛市纪检、监察联合调查组对辽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徐武军宣布双规;10月6日移交葫芦岛市反贪局进行调查,10月21日徐武军被正式批捕。辽宁省建设厅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
    2022-04-17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2016恩施高院诽谤罪案例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4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
    • 诽谤罪量刑标准揭阳处理诽谤罪的案例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2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诽谤罪报案电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诽谤,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严重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报案电话110。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 诽谤罪给谁立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6
      一般是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并受理的。诽谤他人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遭到了他人匪谤的,可以依法对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通常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受理的。
    • [典型案例] 扒窃罪立案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8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4、《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