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未依法发给释放证明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8:32:26 388 人看过

一、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未依法发给释放证明怎么处理

1、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未依法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执行期满未依法发给释放证明,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七条

二、犯罪嫌疑人什么情形下可以依法释放

其实,法律原文早已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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