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遇政府征收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53:11 226 人看过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3.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遇政府征收,土地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吗
    遇到政府征收出租土地的,土地租赁合同并不会自动解除。征收土地是不可抗力因素,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
    2023-02-13
    19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违规怎样维权?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精神,省级政府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市、县政府对征地管理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好征地的各项制度规定。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各地区要
    2023-06-03
    164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都应出具什么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征地的规定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二、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三、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
    2023-03-22
    17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政府怎样补助
    1.粮食补贴粮食补贴包括大米补贴、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大豆补贴等四大类,有些地区可能有花生补贴和特殊补贴。大部分地区的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需要征求当地政府的意见,因为并非每个地区都有小麦补贴。如黑龙江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大豆补贴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以黑龙江省补贴为基础,补贴标准为25元/亩,具体补贴标准区域不同。2.农业补贴其中,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补贴,其中农机补贴不必多说,各省都出台了详细的补贴项目,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找到相关的补贴标准。3.改进种子补贴改良后的种子补贴国家一贯坚持全面覆盖、家庭直接补贴、开放政策的原则,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只要是玉米、小麦、花生等的种植者,就可以申请补贴。4.土地流转补贴如果你承包土地,没有放弃的情况,可以得到超过1000亩的土地,可以得到一大笔补贴。补贴国家规定它是发给承包商的。请
    2023-03-13
    233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相关税费是怎么进行征收的?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也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纳税人代垫拆迁补偿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20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
    2023-06-03
    137人看过
  • 土地出租遇征收,承租人的损失怎么办
    承租人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进行一定的赔偿。1、公房承租人公房分为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公房承租历时已久,关系到承租人的基本生产条件。因此,在实践层面,为了保障公房承租人的生活水准,各地方都结合当地情况规定了不同的补偿标准,同时往往采取先房改再征收等措施,切实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您可依照当地具体规定的补贴办法,维护自身权益。2、私房承租人私房承租不同于公房承租,私房承租是私有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于房屋被征收是不可抗拒的事由,因此作为出租人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定的单方解除权,也即出租人可以直接解除此租房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呢?首先,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您就应考虑到此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在租赁合同中应约定补偿条款,从而防范以为然。根据宪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房屋承租人应该得到相应的搬家费、临时安置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等。各地政府也往往会出具相关办
    2023-05-30
    168人看过
  • 土地承包政府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宜由地方政府在综合评估投入成本、运营成本、预期收益等多项要素的基础上,核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所有权中所占的比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所有人按核定比例分别受偿,承包人如已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利益应在核定比例内扣除。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
    2023-03-14
    119人看过
  • 政府土地征收的赔偿方法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
    2023-03-02
    370人看过
  • 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哪些
    针对您的问题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规定,征用土地一般是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2023-02-20
    128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征收?哪一级政府有权征地
    能够组织和实施征地的,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什么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地的,应当对拟征地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地范围、土地现状、征地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公告至少30天,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多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1、征地通知书。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予以公告或者直接下发《计划征地通知书》,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地的用途和地点;2、征地调
    2023-03-02
    151人看过
  • 承包户果农政府征地怎么样赔偿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承包的果地被征收的,承包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地上随着物、青苗补偿、安置费用等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
    2023-04-27
    277人看过
  • 政府征收二三年土地怎样处理
    政府征收土地闲置三年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为城市国有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应予以收回。一、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可收回下列情形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需注意上述情形下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同时规定了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二、那么土地能被查封吗我国土地实行二元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形
    2023-03-27
    96人看过
  • 关于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关于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关于政府征收土地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几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政府征收土地怎么赔偿政府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2023-06-03
    152人看过
  • 政府征收集体土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
    2023-04-06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被承包后如遇政府征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
    • 村政府土地承包怎么收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村政府收回承包土地做出如下解释: 村集体作为发包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1.农民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并自愿将承包地交回的;2.承包方全家
    • 政府吃我承包土地钱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据你所讲,案情较为复杂。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我将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 原来承包土地需要政府强制征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般情况下,强行征收土地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当地的工期项目紧张,当地政府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征,建议在土地被强征之前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如果当地制定的补偿不合理,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争取合理补偿,保障最大权益。
    • 那么村政府收回承包土地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村委会不可以收回农民的家庭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村委会)可以提前收回家民家庭承包地的只有一种情形,即只有在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土地,而村委会需要用地农户的承包地,并不是收回承包地的法定理由,因此,村委会(发包方)无权因此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当然,村委会可以与农户协商调整土地,但农户有权拒绝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