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票据在空白补充权行使之前,因欠缺有效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属于未完成票据,此时票据权利义务尚不能确定,持票人无法也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空白签章人则因无从判断其应履行的票据义务内容而对此未完成票据不负票据责任。因此,各国票据立法通常限制票据持有人对未完成票据行使票据上的权利。
空白票据在空白补充权行使之后则成为完全票据,与自始即为记载完全的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持票人可持此票据行使其票据权利,而且该效力具有追溯力,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不得以票据原系欠缺要件为事由进行抗辩。具体体现为:
(1)对出票人而言,出票人必须按照票据的文义记载承担票据义务,不得以补充未经授权或越权为由进行抗辩,除非空白补充人为出票人的直接后手或空白补充人非善意持票人。
(2)对出票人之外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而言,其也必须按照票据的文义记载承担票据义务,不能以票据原系欠缺必要记载事项为由主张票据无效,而不承担票据债务。
(3)对于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曾享有空白补充权的人而言,因其通过单纯交付或空白背书方式转让了空白票据而未在票据上签章,脱离票据关系,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
(4)对于持票人而言,在善意取得空白票据并行使了补充权之后,享有票据上的权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补充无授权或超越授权进行抗辩。
实践中经常还会有滥用空白补充权的情况存在,虽然出票人在签发空白票据时,对其后手的票据空白补充的授权均存在一定的契约上的限制,但是在实践中持票人因受利益的驱使往往超越出票人出票时的授权范围,滥用空白补充权。在此情况下,空白票据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前文所述票据立法的价值追求以及目前的票据制度的法律精髓来看,结合国外票据法对空白补充权滥用效力的规定[10],票据权利外观性原则以及善意持票人制度仍应在空白票据制度中沿用,即经补充记载完成而其补充不符合出票人原订协议的,出票人不得以此对抗善意持票人。但在出票人与其直接后手之间,基础关系得以援引,即出票人可以直接后手违背其授权的意思进行抗辩。
除此之外,空白票据完成但尚未交付前被盗或遗失,空白补充权行使后的法律后果问题,亦是票据实践中经常产生的一个问题。虽然从出票理论的通说来看,票据做成但未交付,出票行为并未完成。但是该票据进入流通之后,票据权利外观性决定善意持票人无从也无须判断票据做成之初发生何种情况,并且票据遗失或被盗出票人本身存在过错,因此对于善意取得票据的人而言,其行使补充权后应肯定其享有票据权利。
-
空白票据有什么效力
396人看过
-
空白票据空白补充权是怎么取得的
123人看过
-
票据贴现的具体办理过程
142人看过
-
空白票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91人看过
-
空白票据、空头支票、远期支票
361人看过
-
什么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不是空白支票
432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什么是空白票据开户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11、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识的对票据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完全,而是授权持票人在出票后作补充记载,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的票据。 2、空白票据包括预留收款人的空白票据、预留出票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到期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金额的空白票据等。 风险提示: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
-
签空白合同怎样留证据,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3空白合同由于没有条款比较难以证明,合同本身就是证据。订立合同一般是需要写入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的。
-
空白票据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1-06-29(一)空白票据欠缺的是法定必要记载事项。 (二)必须有票据行为人的签章。依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没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三)必须有行为人对他人补充记载的授权。票据作为文义证券,要求出票人就票据权利义务内容形成较为完整的意思并经票据记载内容体现出来,如果出票人没有形成完整的意思,就不能产生票据的相应的效力 (四)空白票据的行为人必须将空白票
-
房贷签字空白借据具体有哪些内容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8一般审批通过后上面内容都是机打上去的,合同下来后自己看一下,借据是放款时用的,只要求主贷人签名,其他都不要写的。以上是关于房贷签字空白借据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