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1:12:43 481 人看过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必须违反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同时,由于这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导致了铁路运营事故的发生。如果运营事故不是由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引起,则行为人不负处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是作为,如超速行驶、错扳道岔、错发信号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过道口未鸣笛示警、扳道员不按时扳道岔、岔道口不减速等。

2、必须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本条所称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了人员重伤、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以致酿成运营事故;明知列车关键部件有失灵危险,仍继续驾驶,以致造成运营事故,等等。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或多人重伤,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等。

3、严重后果必须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铁路职工才能成为本罪主体。这里所称的铁路职工,是指具体从事铁路运营业务与保证列车运营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具体操纵机车的司机;铁路运营设备的其他操纵人员,如扳道员、挂钩员;列车运营活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员,如调度员;列车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信号员,等等。如果是铁路部门的非运营第一线职工,则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交通肇事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属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

一、交通事故的罪行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2、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3、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中国新刑法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几年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量刑: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新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几年?中国新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既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24
    137人看过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及其作用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罪名,只有铁路职工才能够触犯此罪,此罪是指职工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并且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是故意,就不属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而属于其他犯罪。违反的规范制度是指和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以致酿成运营事故;明知列车关键部件有失灵危险,仍继续驾驶,以致造成运营事故。《刑法》规定了: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30
    430人看过
  • 刑法是怎么规定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的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中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三、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依法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
    2023-03-02
    65人看过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铁路法》第七十一条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罪,主要是看是否满足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以下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二)犯罪主观方面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而予以放行的主观心
    2023-03-16
    177人看过
  • 关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的认定
    我国法律规定,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其主体的认定,一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是否必须是正式职工?是否铁路企业单位的所有职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我们认为,对于此罪的主体,应当作以下的认定:1,直接从事铁路运输生产作业的人员。是指直接参与铁路安全运营的各级行车指挥调度人员、车站行车作业人员、车站运转作业计划人员、驼峰设备操作员、车站调车作业人员、列车运转乘务员、机车乘务员等。2,与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生产作业人员及管理指挥人员。主要是指铁路工务部门的铁道线路工、桥梁工、隧道工、钢轨探伤工、道口工、路基工;供电部门的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护工;电务部门的铁路信号工、铁路信号组调工;车辆部门的车辆机械制修工,包括检车员(客列检)、乘务检车员、红外线值班员、货车列检人员以及这些部门管理指挥人员等。
    2023-04-22
    32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不负责任在铁路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铁路职工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会构成玩忽职守罪吗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玩忽职守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
    2023-03-2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既遂刑事责任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叫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一)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铁路职工才能成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适用范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8
      铁路职工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的,滥用职权、利用办理运输业务之便谋取私利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重大事故事故罪与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主要有: (1)犯罪主体不同。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铁路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仅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 (2)发生的场合不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发生在列车运营过程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量刑起点的界限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负着全国最大比重的旅客和货物运输任务。铁路运输连结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必须违反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