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擅自转让股权引发的纠纷,在涉及股东权的案件中最为常见,占离婚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类型案例的半数以上。尤其特别指出的是,案件涉及的股权往往需要另案处理,并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因此,另一方往往是需要对股权部分另行诉讼,在商事审判庭中维权。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情形
(一)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标准,而不是以股东所持表决权多少为标准。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
1、书面通知
书面通知即股东通知对外转股事宜应采取书面形式,而不能简单以口头、电话等方式代替书面通知义务,同时,书面通知必须是全面的,书面通知时须将拟转股股东姓名、所持股权份额、拟转股对象、拟转股份额、价格、转股时间等详细信息写明,拟转股股东如果只是简单的知会、告知其他股东其要对外转股而未提供任何具体相关信息,视为未履行通知义务,《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七条(征求意见稿)也已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2、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应指拟向外转股股东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即拟转股股东不能参与对转股事项的表决。
3、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
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即是指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规定最长30日的答复期,既考虑到其他股东慎重权衡和决策的需要,又考虑到转让者能及时转让股权的需求。
4、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股权
在维持有限责任公司任何性的同时,为了保障股东行使股份转让权、避免其他股东的不当或消极阻挠,公司法进一步规定,股东对股权转让的通知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购买要求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对外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延迟支付房款的影响:对业主权益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492人看过
-
阴阳合同对股权转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是什么?
458人看过
-
公司分立影响:无效原因及防范措施
187人看过
-
离婚会影响股权转让吗
303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债务有哪些类型及防范措施
17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对租赁合同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211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
劳动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防范措施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0首先,除了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实践中还可能产生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例如双倍工资等带有惩戒性质的支出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在此类纠纷中败诉,其需要承担的经济压力将增加。此外,这种事件还可能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对企业未来的人才引进和信誉维护等方面产生深远且持久的负面影响。 当公司遭遇劳动争议处理难题时,如果各方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未能按约履行义务,他
-
债权人转让债务有哪些类型及防范措施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3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
-
股权分割时有哪些防范措施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也是离婚谈判及离婚案件审理过程的焦点。股权分割难点在于:(一)如何确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二)红利性质如何认定;(三)股权实践分割操作;(四)双方不要或都要股权处理;(五)股权分割中,涉案人员利益冲突以及以《公司法》规定的衔接;公司股权的分割会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但是有的夫妻为维持夫妻财产分割利益最大化,提前转移会产生争议的财产,如股权的转移。如发现股权转移时,可申请发
-
股权转让有哪些担保措施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8(1)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一种最常见、非常有效的担保方式,若股权转让方能委托银行为其开具一份受益人为受让方; 要求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保函,那么可以说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了万无一失的保证。 (2)由股权转让方提供它的其他财产为抵押,或者用他所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做质押。 (3)由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提供财产抵押或者承诺连带责任保证。 (4)由股权转让方以其项目公司名下的
-
衡阳酒厂股权转让的补偿措施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5酒厂拆迁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金额会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土地的实际性质以及评估工厂的价值和损失情况而定。评估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厂房土地的补偿。如果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拥有使用权,评估其土地的实际性质并确定其价值,以此获得土地的补偿。 2. 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并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