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秘密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8:01:54 123 人看过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享有权利并禁止他人侵犯。对侵权人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必须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或处以罚款。由此可见,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权利人依法对其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享有专有使用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与有形财产所有权人一样,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占有权

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自己占有商业秘密,在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占有该商业秘密,甚至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能占有该商业秘密,当然,此占有为非法占有,是法律要排除的行为。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包括知密者许可他人使用)。

(2)使用权

使用是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当然,如果非法使用,应承担法律责任。

(3)收益权

收益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

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

(4)处分权

处分是决定商业秘密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已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赠与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一、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司法救济形式有哪些,商业秘密有哪些保护形式
    法律在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进行司法救济时,一般是分别援引民法典、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有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1)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而非法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则依民法典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2)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民事侵权行为,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泄露或使用,其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其民事救济方法一般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临时禁止令一般在诉讼中发出,长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请求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又可同时使用;(3)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一般是刑事责任。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式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同时或单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予以保护:(一)劳动
    2023-06-13
    63人看过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什么?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首先,商业秘密能给权利
    2023-06-18
    30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不包括利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
    正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是正确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保护对象的把握有广、狭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罪保护的对象仅是商业秘密,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罪的保护对象不但包括商业秘密,还包括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显然,该定义并未将利用商业秘密而制造的商品列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而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上述信息只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具体表现为图片、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由此可见,将使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的人列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使用侵犯商业
    2023-03-31
    208人看过
  • 商业秘密范围是怎样的,哪些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一)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二)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三)各类产品的模具、量具及其相关图纸、文件资料、物品。(四)各类产品(包括部件)科研计划、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各种数据、过程、结果。(五)与公司相关联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软件开发、策划、广告等标明“商业秘密”字样的资料、数据、信息。(六)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2023-03-16
    361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商业秘密与经济、科技领域中的国家秘密,都是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二者间是互相联系、互可转变的。国家秘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也可以转变为国家秘密。例如,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发展了,科技进步了,有些经济、科技领域的国家秘密会失去其国家秘密属性,此时的国家秘密就可能转变为商业秘密。又如,企业开发、研制属于商业秘密的科技项目,对国防军事有着巨大的潜在价值,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秘密就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了,就要确定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涉及的利益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其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和外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和刑事司法等领域。国家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而商业秘密仅仅是涉及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信息,其内容也局限于与科研、生产、
    2023-06-08
    141人看过
  • 《劳动法》对保护商业秘密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关于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有哪些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其中包括劳动者有义务同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有关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即可以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范围、方式、期限和形式。本条款的目的是保护雇主的经济利益,防止知悉商业秘密的工人故意或任意泄露雇主的商业秘密,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员工违反合同,可根据本条款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保护商业秘密绝不是简单地在劳动合同中添加条款。这需要以下一系列措施和条款的共同努力采取保密措施1.明确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例如,作为商业秘密的流程或公式可以分为几个部分,因此,员工只能联系他们必须完成的任务的一部分,而不能联系其他部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规定,所有使用和接触保密技术的人员均应承担保密责任,以明确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
    2023-05-07
    41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行政责任有哪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侵权行为时,受害人可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请求查处。1、停止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根据侵犯商业秘密的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不是必须适用的,法律上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否罚款,或罚多少,应当根据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情节来确定,由执法机关灵活掌握。但罚款时应考虑侵权手段是否恶劣、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大小,侵害后果是否严重,侵权人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以及其主观态度如何等因素。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方式有哪些第一,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即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不正当手段”应以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合乎常理的行为方式为标准,凡以违反商业道德、超越合理界限的方法获取商业秘密的,均构成侵权。也可借鉴国外的立法,如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在排除正当手段基础
    2023-03-02
    4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专利权?
    商业秘密属于专利权吗?它不属于专利权。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已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它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II。商业秘密权的使用有哪些限制。自主开发是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智力劳动获得与他人技术秘密相同的信息的行为。商业秘密权利人不得禁止他人自行开发相同的商业秘密,也不得禁止他人利用商业秘密权保护自行开发的商业秘密。逆向工程所谓逆向工程,是指通过对最终产品的分析研究,找出产品的原始配方或生产方法。一旦商业秘密权人投放市场的产品中包含的商业秘密信息通过定向工程分析和研究被竞争对手知晓(法律限制的某些特殊产品除外),其机密性将丢失,原所有者也将失去相应的权利3。商业秘密的法律转让性质是可转让的,存在事实上分割的可能性。用户可以通过许可证、技
    2023-05-07
    184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哪些,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哪些(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二、侵犯商业秘密有哪些表现形式所谓
    2023-03-22
    20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包括什么权利
    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3.收益权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转让商业秘密,从受让人那里获得经济利益。权利人还可以将商业秘密作为投资,在生产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收益权一般由权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业秘密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权利人所有。4.处分权处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处分自已的商业秘密。例如:放弃对商业秘密的占有、对商业秘密不再采取保密措施、
    2023-07-21
    247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案件中有哪些证据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商业秘密的内容,原告对该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被告非法将该商业秘密公开的事实行为证据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可以是书面的、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即被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等类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2023-07-06
    61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利弊及对策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在不断加强。国家提出加快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但是,根据我在所在的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接触到的一些相关知识产权,在人们的心目中,在知识产权方面,他们只关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传统法律概念,而且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也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法律概念,认为商业秘密也应当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远远大于专利和商标保护的价值。举一个我们都知道的典型例子。举世闻名的饮料美国可口可乐(Coca-Cola)一个多世纪以来,严格对其技术配方保密,保持着在世界上的独家垄断地位。当然,我不是说专利、商标、著作权的保护不重要,而是说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甚至是综合的保护方式。那么这种偏差的原因是什么呢?究其原因,是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过于简单,
    2023-05-07
    375人看过
  • 商业秘密概念是什么,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从其范围来看,它包括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和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信息。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也不一样,它不是靠外在法律的强制和法律的保护,而是靠企业自身内在的保密程度。只要能够长久保守秘密,商业秘密就能长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途径企业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时,可以同时或单独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予以保护:(一)劳动法保护用“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模式来实现,因为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由于企业要求既要少花钱又要长期有效,只能这样做了。如果员工违约企业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权。(二)其他行政法保护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让行政机关来查处。这种方式有时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指公安和
    2023-02-17
    159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定义,商业秘密应具备以下四个法律特征:1、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是认定商业秘密最基本的要件和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企业内部只能由参与工作的少数人知悉,这种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获得。如果众所周知,那就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讲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是认定商业秘密的主要要件,也是体现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在原因。一项商业秘密如果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也就失去保护的意义。3、具有实用性。商业秘密区别于理论成果,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在其权利人手里能应用,被人窃取后别人也能应用,这是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要件。4、采取了保密措施。这是认定商业秘密最着急的要件。私利人对
    2023-02-20
    27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的包括商业秘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8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
    • 商业秘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盗窃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 特征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第二,商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种好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具
    • 经商济法中对商业秘密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7
      商业秘密的认定为该信息不是众所周知,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被采取了保密措施等,如果行为人有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商业秘密属于专利权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2、而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