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人权利与义务概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0:42:15 368 人看过

受遗赠人的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版本的规定支付遗嘱财产权的权利;

3、受遗赠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保护权。

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加义务的增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可接受遗产;

2、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受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殊份额;

4、依法缴纳房地产契税。

继承人放弃继承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在程序上有什么区别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两者的区别在于对于默认时的处理。继承在继承人默认继承权的情况下,被推定为接受继承。

2、遗赠则是在受遗赠人不明确表明接受遗赠的情况下,推定为放弃遗赠权。有一定的实效。超过实效不表示就被推定放弃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放弃继承权的同时约定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的,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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