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追诉时效6个月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04:10:12 55 人看过

违法行为发生后至被公安机关处理前的一定期限被称为追诉时效。公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不再处罚。这里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第二种:应当给予处罚。第三种:应当有证据证明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给予处罚。证据不足的,不能给予处罚。

一、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是什么?

对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关于执行处罚的主体、对象以及处罚初始阶段的执法程序的规定。具体又包括三个方面:(1)只有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才有权在其职务管辖范围内,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执行职务”是指正在上岗执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务,如果身为交通警察,但不是在执行职务,或者不在自己的职务管辖范围内,则不能实施暂扣或吊销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的处罚。(2)处罚对象是依法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一些行为规定有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如第九十一条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可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又如第九十九条中规定,行为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或者交由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或者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也都有关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情形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实施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3)根据本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的扣留,是“先予扣留”,属于暂时措施,是处罚行为的开始,还不是正式的处罚决定。这是因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处罚,应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交通警察个人是无权决定的,且交通警察正在岗上执勤,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也不允许其立即离开岗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去汇报处理,所以法律赋予其当场先予扣留行为人驾驶证的权力,限制其驾驶自由,消除事故隐患。为了使事情得到及时处理,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在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警察先予扣留驾驶证,应按规定当场开具有关凭证,说明扣留理由,并告知被扣证方在指定期限内到指定部门接受处理。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处罚对象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首先,被先予扣留驾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接受处理”有两层意思,一是,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陈述事实经过,该行为人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处罚的,可以为自己申辩;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认真听取上述陈述和申辩,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其次,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吊销其驾驶证。这也是为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促使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起足够的重视。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合理的理由,如行为人遇到无法克服或排除的困难和情况,如正好到外地出差,或因生病不便行走等。如果违法行为人没有正当理由未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则无论其行为是否应受到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都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第三个方面,是关于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二、医疗事故作出处罚裁定的期限为多少年

医疗事故行政处罚时效为两年,我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酒驾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超过6个月时效怎么办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之规定显然说明行政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理论,当然也不适用时效中断理论,所以此规定不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无法使公民信服此立法的公正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1.一般诉讼时
    2023-06-02
    9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6个月能否中断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效中断。通常认为,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中断,因为行政诉讼事关公共秩序,更强调效率,但大部分情况确是当事人更容易耽误起诉期限。为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
    2023-06-17
    248人看过
  • 对于判三年缓6个月什么意思?
    一、对于判三年缓6个月什么意思?缓刑六个月就是从判决之日起执法机关对犯人考察六个月,如果这六个月里犯人表现良好没有违法,则原判决取消。如果缓刑期里犯人再次违法犯罪,则法律执行原判并从重处罚。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二、适用缓刑的对象有哪些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此外,刑法
    2023-04-28
    201人看过
  • 立案追诉是什么意思?立案追诉什么意思
    立案追诉就是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根据《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一、刑事犯罪追诉时效《刑法》规定了刑事犯罪的追诉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
    2023-03-06
    258人看过
  • 哪种违法行为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驾驶证暂扣和扣留的区别是什么一、驾驶证暂扣和扣留的区别是什么1、驾驶证暂扣和扣留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2)期限不同。扣留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的期限是至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之日;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应当在处罚决定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
    2023-08-03
    319人看过
  • 税收行政诉讼6个月的诉讼时效吗?
    一、税收行政诉讼6个月的诉讼时效吗?税收行政诉讼就是六个月的诉讼有效期。即税务行政诉讼时效,纳税人行使行政诉讼权力的时间间隔。该期限过后,纳税人的诉讼权力即告消灭。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应在接到税务机关的有关通知之日起15日内或者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不服,可以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税务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税收行政诉讼的特点是什么?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诉讼当事人具有特定性一审原告只能是承受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作为上诉人。(2)诉讼对象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对象。(3)以复议为前置程序税务管理相对人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不服
    2023-04-17
    152人看过
  • 对于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诉是什么意思
    对于犯罪行为进行刑事追诉的意思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定罪处罚的行为。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刑事追诉期限20年是什么意思刑事追诉期限20年是指刑事案件经过20年后,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追诉时效的例外例外,是指规定以外的情形,即不受规定的约束,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
    2023-08-04
    128人看过
  • 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抗辩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已经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情况。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诉讼时效抗辩怎么处理诉讼时效的抗辩处理是: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2023-08-15
    154人看过
  • 关于如何计算土地违法行为追诉时效
    (一)违法征地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违法征地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发生违法征地纠纷超过二十年的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怎么处理(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二)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023-06-19
    387人看过
  •  分析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以违法建设行为为例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就不再需要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章的建筑仍然存在,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会被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将会被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就不再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如果违章的建筑任然存在,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违 法 建 筑 如 何 处 理 ?违法建筑是指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建造的建筑,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违反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规定,尚未形成严
    2023-09-01
    429人看过
  • 矿山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规定
    行政处罚非法采矿的追诉时效为两年。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指对违法行为人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
    2023-07-07
    250人看过
  •  什么是追尾违法行为?
    追尾事故是由于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尾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尾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主要由于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和驾驶员反应迟缓或制动系统性能不良所致。提起追尾事故,很多驾驶员都知道,在快车道上发生的追尾事故所产生的连锁反应最为强烈:因为车速普遍较快,所以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这也就是被人们称为“串车”的常见现象。 快 车 道 上 的 追 尾 事 故 是 否 难 以 避 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保持安全车距,并遵守交通信号灯、
    2023-09-05
    93人看过
  • 3个月银行承兑什么意思
    一、3个月银行承兑什么意思银行承兑是银行对承兑申请人作出的保证在汇票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票款的承诺。由银行承诺的商业汇票即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办法是:承兑申请人持票和购销合同向其开户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在审查后,如同意,即与申请人签订承兑契约,并在汇票上签章。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中国承兑手续费比率为0.5~1%之间,每笔不足5元的按5元计收。汇票一经承兑,申请人即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行。银行俟到期日凭票将款项划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3个月承兑就是在汇票上规定的承兑时间内进行承兑。二、承兑汇票条件(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
    2023-06-06
    181人看过
  • 我舅舅赌博缓刑8个月拘役6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1、如果在八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023-02-15
    310人看过
换一批
#酒驾醉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酒驾
    词条

    酒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酒驾并不存在量刑标准。因为一般的酒驾行为仅仅是行政违法行为,并不会触犯刑法。因此,法院并不会对一般的酒驾行为作出定罪和量刑。有量刑标准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主要是指醉驾的行为。... 更多>

    #酒驾
    相关咨询
    • 追诉时效是什么意思,追诉时效是几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以下期限不再追诉犯罪:(一)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 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上不到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 经过20年的合法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和死刑。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八十八条【延长追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 6个月行政诉讼时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3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强制执行期限6个月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5
      所谓六个月的申请期是你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期限,只要你向法院提出的申请(法院应给你受理通知)未过六个月,就不用再担心会丧失申请执行权的问题.法院执行难是普遍性的问题,而且大多并非是法院主观努力不够的问题.如果确存在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法院推脱不执行,则是违法渎职的行为,可向其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举报.
    • 违章驾驶扣6个月是什么违法行为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08
      扣六个月驾驶证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缓刑6个月的意思?缓刑6个月是啥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4
      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六个月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个月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六个月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