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终止的方式是什么?终止的后果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一种法律行为,有以下两种形式:1。《保险法》第十四条强调:“除本法和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之所以赋予投保人这种权利,是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在保险事故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后,从保险人处获得保险保护。但是,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不再需要履行时,保险合同可以终止。但是,法律对此也有必要的限制:(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的航次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不终止;(二)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限制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法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本法或者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发生下列法律原因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的保全义务的;
(3)被保险人未履行风险增加通知义务的;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给投保人,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以上的除外;(5)投保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或者在支付第一次保险费后的法定期限内,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两年内,双方未能就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6)保险欺诈发生后,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但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已支付保险费满两年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其他按照合同享有权利的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解除又称协议解除,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保险合同解除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不解除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是指保险合同解除行为对原保险合同权利义务的追溯。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对下列情形不具有追溯效力: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予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欺诈被终止的,保险人不予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要求终止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止收取的保险费,在保险责任开始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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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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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二、合同终止的后果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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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方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7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3条。该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该条对合法添附的物权归属作了简单规定:“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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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和终止后果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31、当事人主张终止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单位确认终止合同的效力。 2、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终止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终止,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终止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终止。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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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