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股份发行如何处理p>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发行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由上市公司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拟由董事会引进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标的为除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批准文件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二,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除法定要求锁定36个月和12个月外,在实践中,通常会有自愿延长锁定期和分阶段解锁的安排
第三,在股份锁定的方案设计中,锁定期的安排往往是在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者需求和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根据《重组办法》,此类交易对手的法定锁定期只有12个月。但交易对手自愿延长全部或部分股份的锁定期限,采取分阶段解锁的方式。设计考虑的是,锁定后的股份可以同时覆盖业绩补偿期,保证对方及时变现,收取投资回报。从证监会审计的角度看,锁定期安排是否能够保证业绩承诺补偿的实现,规避交易风险和未来上市公司股价波动风险,是证监会审计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设计阶段性解锁锁定期时,应尽可能覆盖整个业绩承诺补偿期,使解锁股份覆盖可能存在的补偿风险,承诺延长锁定期和阶段性解锁的主体可以是全体股东,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东或控股股东。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交易对手所持股份是否足以覆盖业绩承诺的全部或大部分补偿风险,以避免股东特别是PE股东承担更多的股份锁定和补偿义务,他们也可以选择将部分现金与已发行股份进行匹配,上述Liba网站对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和如何处理股份发行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在重大资产重组问题上,如有疑问,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如何处理
372人看过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该如何处理
308人看过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该如何处理
31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吗
180人看过
-
对股权重组涉及的有关税务事项如何处理
394人看过
-
公司资产重组,如何进行资产重组
256人看过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 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是指企业将其内部资产案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从而为经... 更多>
-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该如何处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8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
-
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是如何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对于重大判断标准的补充说明 ——对于股权类资产,取得控制权,账面值与成
-
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应如何处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根据《证券法》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为公开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法》规定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并未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予以明确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存在差异:一是发行对象的确定方式不同。在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行政许可决定时,发行对象通常是不确定的,需通过询价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目的主要是购买发行
-
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30关于发行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配套信息披露准则等问题指出,《重组办法》实施后,所有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充分披露对投资者敏感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如果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偏低,在交易对价恒定的情况下,会导致发行股份的数量增多,进而稀释现有股东的权益在一些重组交易中,交易双方对发行股份的价格设置了调整机制,但只规定了发行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而没有价格向上调整的相关规定,相当于单项的只调跌不调涨,在这种调价机制下,只可能导致发行股份数量的增多,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现有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