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否可以合并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21:50 439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并无相应的合并处罚的具体规定,但是合并处罚的概念在一些具体的行政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中都有所涉及,例如: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决定书,分别写明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的内容。

通过对以上相关条款内容的理解,我们可以将行政处罚中的合并处罚定义为:一个行政相对人(组织或个人)在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两种以上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的适用制度。

一、合并执行的适用条件

1.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合并处罚必须是针对同一个行政相对人,若不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着合并处罚的问题。

2.必须存在两种以上(两种)违法行为。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条件,若不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则谈不上合并处罚。

3.必须在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比如行政相对人既有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的行为,又有违反《刑法》的行为,那么,质监部门不能对违反行政相对人《刑法》的行为合并处罚。

4.必须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实施,比如A企业同时存在无证生产、假冒厂名以及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那么质监部门只能仅对无证生产和假冒厂名合并处罚,而不能对无照经营行为也合并处罚,应交由工商部门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罚金是否可与行贿罪并处?
    构成行贿罪的,应当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款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主刑的严重程度和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自由裁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犯受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受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人在被起诉前主动交代受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行贿罪罚金怎么规定的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2023-07-02
    309人看过
  • 行贿罪是否可被罚金并处?
    构成行贿罪的,都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主刑的轻重和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自由裁量。《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行贿罪罚金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在十万元以上行贿数额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应当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判处三
    2023-07-06
    1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合并处罚的相关问题解答
    合并处罚其实就是所说的数罪并罚,也就是对一个人所犯的几种罪行合并处罚,在对各种罪行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违行政处罚法中的“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行政行为可以依据以下情形之一判决违法: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听证申请人不能按期参加听证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听
    2023-07-03
    146人看过
  • 公司被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并购
    一、公司被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并购行政处罚对于企业并购影响是根据不同的企业情况以及不同的行政处罚的力度来决定的,并不能一概而论。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影响企业存续的,企业可以采取并购行为。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二、公司并购收购的区别主要是什么收购和并购两者区别:1、法律行为主体不同公司兼并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公司兼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
    2023-04-18
    10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可以并同吗
    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作出行政处罚,所以两者可以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
    2023-03-04
    463人看过
  •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是否可同时施行?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我国有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但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两者并存,比如法院在刑事判决中没有决定没收一些应该没收的货物的,可能行政机关会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将其没收。《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质权和留置权能否并存一个标的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但《民法典》对抵押权及质权未明确相应受偿顺序。而在实际中,抵押一般用于不动产,而质押用于动产,留置的也是动产。“物”应该是指动产。动产如果已经出质,再办抵押的话,需要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就会发现押物已经被出质。而如果先办抵押,再办出质的话,不容易被发现已经办抵押。所以可以假定质物是先办的抵
    2023-07-03
    152人看过
  • 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倒卖车票行为而达不到刑法规定的上述情节严重标准,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具体规定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一、倒卖车票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可能被劳动教养。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劳动教养处理标准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伪造、倒卖票、证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可以劳动教养处理:倒卖火车票,经教不改的。”应当注意,劳动教养的前提是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又经教不改,实践中以已经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劳教为前提。二、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被处以3年以下有
    2023-03-20
    500人看过
  •  是否可以免除行政处罚滞纳金?
    该段内容讲述了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等。同时,也提到了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时,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某些情况,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从轻或减轻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轻微是否免于处罚?违法行为轻微是否免于处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个人自由、社会公平和执法公正等多个方面。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可以免于处罚,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方面,如果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例如,对于
    2023-08-30
    422人看过
  •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否可以?
    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是可以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一、行政复议有哪些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
    2023-06-21
    175人看过
  • 主体灭失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一、主体灭失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主体灭失后,就没有处罚的对象,所以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1、收集应该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2、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情况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
    2023-04-18
    36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可以从轻处罚吗?
    可以,具体减轻处罚的条件如下: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一种被动行为,客观上处于意志相对不自由状态。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胁迫者往往承担更重的责任,从该违法事件整体来看,并不违反“过罚相适应”原则。第三是配合行政机
    2023-06-27
    14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行后是否可以继续执行
    一、行政处罚执行后是否可以继续执行行政处罚实施一事不二罚原则,违法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后,不能就同一违法行为再次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
    2023-04-19
    428人看过
  • 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能不能并存
    一、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能不能并存1、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一般不会并存,如果是同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则应当只处以一个刑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在哪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
    2023-05-03
    175人看过
  • 可以先行政处罚后刑事处罚吗
    可以先行政处罚后进行刑事处罚。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所以说如果进行了行政处罚之后发现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可以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判刑后可以再进行行政处罚吗追究刑罚后一般不再行政处罚,有以下三方面涵义:1.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处罚;2.不同机关依据不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从字面上理解,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某一规范或数个规范,如果行政处罚的内容是罚款,则只能处罚一次;如果处罚内容并非罚款,则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
    2023-07-25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2022年罚款与行政拘留并处是否可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6
      1、罚款和行政拘留是可以并处的,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决定后,被处罚人要按期限缴纳罚款,并且将被处罚人移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
    • 2笔行政处罚合并违章处罚行政处罚共几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0
      合并处罚的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同一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是同一行政相对人,就不存在合并处罚的问题。必须有两种以上的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如果没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的违法行为,就没有合并处罚。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可以分别决定并合并执行,并制作决定书,分别注明每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内容和合并执行内容。
    • 什么是行政处罚并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1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触犯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 怎么合并行政处罚罚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合并处罚的定义 :法理上认为是指一个行政相对人在某一个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两种以上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给予何种、何程度的行政处罚的适用制度。 合并处罚的三个条件:一、必须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若不是同一个行政相对人,不存在合并处罚的问题。 二、必须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行为。这是合并处罚的前提条件,若不存在两种以上(含两种) 违法行为
    • 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2
      1、罚款和行政拘留是可以并处的,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决定后,被处罚人要按期限缴纳罚款,并且将被处罚人移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