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
1:哪些情况下可为职工办理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如何办理
答:欠缴3个月以上单位新录用职工,需以个人缴存的形式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为新录用职工办理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单位应持申请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
2:如何办理月度个人缴存公积金业务
答:单位每月可为全部或部分个人缴存职工缴存1个月或多个月住房公积金,每名缴存职工缴存月数可不同。经办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
(2)《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实缴清册一式三份;
(3)单位为新开户或转入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应缴增加清册一式三份。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单位经办人持《个人缴存汇总表及相应清册到建设银行办理个人缴存。
3:如何办理个人缴存额年度调整业务
答:个人缴存职工缴存每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缴存额调整。单位应持《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缴存额调整清册一式二份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个人缴存调整业务。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当时为职工办理缴存额调整。
4:单位如何为个人缴存职工办理补缴
答:单位为个人缴存职工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时,应持以下资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1)《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补缴)汇总表(以下简称《个人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2)《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单位经办人员持《个人缴存汇总表及清册到建设银行办理个人缴存补缴。个人缴存补缴可与个人缴存业务同时办理,也可单独办理。
5:单位如何办理公积金汇缴个人补缴
答:单位为汇缴缴存职工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或为汇缴封存职工补缴封存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汇缴个人补缴业务。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单位经办人持《汇缴缴存汇总表及清册到建设银行办理汇缴个人补缴。汇缴个人补缴业务可单独办理,也可随汇缴业务一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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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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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1.劳动法没有任何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任何规定。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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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缴纳上限及相关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2珠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及相关问题如下:一、月缴存限额。2015年度珠海市干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2613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10454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低于1650元,月缴存下限为166元。二、执行时间。上述标准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曰至2016年6月30日。三、在珠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有单位及在职干部职工不得超过上限标准或低于下限标准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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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8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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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领取购房合同妻子的相关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7买房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为夫妻共同财产 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关于公积金领取购房合同妻子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