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8 22:50:12 481 人看过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是不是要式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一)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房租租赁合同的特征

租房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二)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三)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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