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法定的投标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42:58 378 人看过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2.具有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或其他综合目标以及土地用途有严格限制,可能仅少数单位或个人有受让意向的,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3.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土地交易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招标结果无效,4.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书。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

一、简易招标的条件及程序

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6、接受投标人标书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二、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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