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经营部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43:18 416 人看过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99)兰铁中经终字第3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兰州铁路分局,住所地: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西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恩,该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魏利中,女,该分局西站货运安全值班员,住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309号。

委托代理人胡明武,兰州铁路分局西站法律顾问。

上诉人(原审原告)兰州三叶公司商服益成经营部(以下简称经营部),住所地:兰州市西团区先锋路66号。

负责人管桂华,该经营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生产,男,该经营部业务员,住兰州市西团区玉门街145号。

委托代理人高连成,兰州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兰州铁路分局与上诉人经营部因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均不服兰州铁路运输法院(1999)兰铁经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1999)兰铁经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所认定的基本事实是:1997年2月5日、19日,经营部在兰州铁路分局西站分别办理了由兰州西发往成都东、德阳站的两整车聚丙烯承运手续。车号分别为P3038227和P654136,货物运单记载发往成都东2400件计60吨,保价额30万元;发往德阳2200件计55吨,保价额20万元。该两车货物于2月8日、3月2日分别到站,成都东卸车发现施封有效,短少542件,编制No.005269号货运记录:德阳卸车仍发现施封有效,短少348件,编制No.082648号货运记录。经营部据此多次找西站六道负责人程建敏,要求解决货赔问题,程也答应为其解决,但未果,遂提起诉讼。请求承运人赔偿托运人货物短少损失99383.20元及由此产生的银行利息6785.75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一审法院认为,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的是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短少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施封良好、货物短少系施封前货物装载数量与货票记载不符所致,装车前货物风险责任未完全转移承运方,故经营部亦应对货物短少承担相应责任。经营部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据此判决:一、兰州铁路分局赔偿经营部因货物短少造成的损失80000元,经营部自担19383.2元;二、驳回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兰州铁路分局诉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诉讼程序,应发回重审。其主要理由是:收货人未在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180天内按《货规》规定向到站提出索赔要求,已丧失胜诉权。兰州西站六道负责人程建敏不是承运人的赔偿主体,没有处理事故的权力;收货人收到货物后,货物的权属已转移至收货人,托运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货票托运件数大于实际装车件数是由于托运人交付货物不足所致;一审法院将两份不同的运输合同合并审理,程序违法;本案托运人张生产有欺诈嫌疑,应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上诉人经营部辩称,自1997年3月下旬至1998年3月17日,我方坚持不懈地找兰州西站六道负责人程建敏,要求解决货赔问题,程每次都称给予解决,但始终未果。1998年8月28日,我方再次向承运人索赔。由此可见,未超过180天的诉讼时效。兰州西站及其六道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其行为应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造成货票记载件数与实际装车件数不符的原因是兰州西站管理不善所致,与我方无关。

上诉人经营部诉称,本案部分事实不清,应发回重审。其主要理由是:托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施封,原判所称托运人应对货物短少承担相应责任,无事实根据。同时,承运人已构成逾期支付赔偿金的行为,应支付违约金

上诉人兰州铁路分局对经营部的上诉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1997年2月5日,兰州三叶公司商服益成经营部与兰州西站办理了托运、承运手续,整车发往成都车站2400件(60吨)聚丙烯,车号为P3038227,办理保价30万元,到站卸车时发现短少542件。同年2月20日,三叶公司又从兰州西站整车发往德阳站2200件(55吨)聚丙烯,车号为P654136,办理保价20万元。到站卸车时发现短少348件。以上两起事故,均施封良好,到站编制了货运记录。装车前,双方未办理货物交接清单,货运员也未点件。经营部据此自1997年3月下旬到1998年3月17日,多次找兰州西站六道负责人程建敏要求解决货赔问题,1998年8月28日再次找到兰州西站要求货赔而未果,遂向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事实有货物运单、货票、货运记录、刑事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为凭,可以采信。

本院认为,经营部作为托运人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当其发现托运的货物短少后向铁路运输企业索赔,应予支持。西站六道负责人程建敏答应给托运人解决货赔问题,应视为是承运人的行为。经营部自1997年3月下旬至1998年3月16日期间多次找程建敏解决货赔,使诉讼时效中断。自1998年3月17日起至1998年8月28日经营部再次找到兰州西站要求货赔时止,期间未超过180天的诉讼时效。本案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出数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并且数个请求属同一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是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合并审理并无不当。关于托运人就这两车货物短少涉嫌欺诈问题,尚无事实根据和证据证明。本案的两起货运事故,到站均在货运记录上填写了施封2枚有效字样,证明货物的短少是装车不足所致。而当托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之后,承运人就负有组织装车、监装、施封之责,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短少负主要责任。根据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的规定,运输合同自承运时生效。由于在装车前双方未办理交接清单,因此,在承运前发生的货物短少,托运人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营部请求兰州铁路分局支付逾期赔偿违约金的理由固本案为混合过错,故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正确,双方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计人民币7266元,兰州铁路分局承担3633元,经营部承担363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谢宾

审判员张晶文

审判员张宇良

二○○○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邸春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铁路货物运输承运货物的手续
    (1)受理和验货。车站接受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时,应审查货物运单上填写的事项是否符合铁路运输条件,井审查应随同提出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和有效;对符合要求者指定搬入车站或装车日期,如系零担运输还应注明运输号码。货物按指定日期搬入时,按照运单的记载检验货物的名称和件数是否与运单记载相符,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标记,和必要指示标志是否齐全等。(2)确定货物质量。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质量承运,但散堆装货物,一批数量多且货物价值不高的成件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在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入能按件点交的,整车运输时应按重量和件数承运。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化物,由承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秤清单,以及件重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的称量的货物以外,由承运确
    2023-04-24
    273人看过
  • 赖某与杜某等货运合同纠纷案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赣中民二终字第3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赖九青,男,1970年12月30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濂江村87号。委托代理人陈伟新,江西均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伟新,男,1974年11月24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解放路44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美生,男,1974年7月26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龙泉路75号-28-1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克洪,男,1974年10月22日,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车头镇三排村石角。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德贤,男,1963年4月2日,汉族,广东普宁人,系安远县公路分局司机,住安远县欣山镇石塘新村南区1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杜继荣,男,1967年12月3日生,汉族,江西省安远县人,住安远县欣山镇东江源大道436号。上诉人赖九青与被上诉
    2023-06-09
    377人看过
  • 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浙江省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杭铁经初字第10号原告章敏感,男,44岁,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杭州仪表机械厂待岗人员,住浙江省杭州市灵隐路31号301室。委托代理人张渭文,海峡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律师。委托代理人郑礼辉,海峡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律师。被告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以下简称杭州铁路分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环城东路12号。法定代表人王平章,杭州铁路分局分局长。委托代理人周国勋,男,杭州铁路分局客运分处职员,住浙江省杭州市近江支路杭州站宿舍1幢1单元201室。委托代理人桂福强,浙法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州)律师。原告章敏感诉被告杭州铁路分局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章敏感及其委托代理人张渭文、郑礼辉和被告杭州铁路分局的委托代理人周国勋、桂福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章敏感诉称,1998年11月13日,原告乘
    2023-06-09
    225人看过
  • 铁路货运赔偿办理及钢铁类货物运输
    铁路应对承担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1)、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2)、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制;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保价货物的赔偿保价货物的赔偿工作应遵守主动,迅速正确,合理平等的原则,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要主动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赔偿。办理赔偿的最长期限,自车站接受赔偿书的次日起到填发保价货物赔偿通知书时止,款额在3000元以下的,为10天,款额超过3000元未满50000元的为20天,5万元以上的为30天。钢铁类货物包括生铁、钢锭、各类钢材等。运输中装载要均匀平衡,防潮防湿,防止锈蚀。1.钢铁本身沉重,装运时车辆应备有垫木,注
    2023-04-24
    364人看过
  • 一起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的妥善处理
    近日,山西省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徐某与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站营业部铁路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运用调解三法,使该案以不到15天的时间调解结案。2008年8月31日,原告徐某在被告中铁快运处托运包裹丢失,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理由,长达半年时间都无法解决矛盾。2009年5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承办法官敏锐把握争议焦点,注重情、理、法结合、采取调解三法:一是注重调解技巧。针对当事人态度强硬的情况,承办法官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和中铁快运的相关负责人谈诚信、谈市场、讲道理,和徐某谈面子、谈大局、讲法理。二是营造和谐沟通氛围。即将当事人安排到法院调解室,给当事人端上茶水、摆上果品,使双方在宁静祥和的氛围内和谐沟通。三是注重释法说理。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困难,承办法官采取摆事实、讲道理的策略,将专业法律条文转换成浅显易懂的通俗话语。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
    2023-06-09
    63人看过
  •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超限货物的定义和等级的确定第1条一件货物装车后,在平直线路上停留时,货物的高度和宽度有任何部位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或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者(以下简称超限),均为超限货物。在平直线路上停留虽不超限,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线路时,货物的内侧或外侧的计算宽度(已经减去曲线水平加宽量36毫米),仍然超限的,亦为超限货物。超限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第2条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右侧和两侧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划分为下列等级:1.上部超限:由轨面起高度(以下简称高度)超过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2.中部超限:在高度自1250至3600毫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二级和超级;3.下部超限:在高度自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之间,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超级。各级超限的限界图见附件三。机车车辆限界、
    2023-06-12
    272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价格规定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如下:1、计算整车和零担货物运费的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公斤进为10公斤。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按箱计费。2、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绕路经由计算: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2、因自然灾害经政府指示或其他不是由于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3、因最短径路运输能力不足,经政府指示或铁路和托运人共同商定的整车货物绕路运输时,承运后的货物发生绕路运输时,仍按货物运单内记载的经路计算运费;4、货物运费按
    2023-07-20
    88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概论专题
    铁路货物运输概论铁路货物运输是利用铁路设施、设备运送旅客和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这里将重点介绍铁路货物运输的设备和设施,包括铁路线路、铁路机车、铁路车辆、车站、铁路信号和通信设备等,以及相关的技术。一、铁路线路铁路线路(简称线路)是铁路列车运行的基础,起着承受列车巨大质量、引导列车运行方向等作用。铁路线路是由路基、桥隧建筑物和轨道三大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工程结构物。铁路线路各组成部分既有自己的特性和功能,又互相依存、影响,共同工作。二、铁路机车铁路机车是牵引客、货列车和在车站进行调车作业的基本动力,其本身不载旅客或货物。机车按用途分有:速度较高的客运机车、牵引力较大的货运机车和机动灵活的调节机车。按原动力的不同铁路机车可分为内燃机车、电力机车以及蒸汽机车。三、铁路车辆铁路车辆是装运货物、运送旅客的运载工具。它没有动力装置,需要把车辆连挂在一起由机车牵引,才能完成客货运输任务。铁路车辆根据运输的
    2023-06-09
    459人看过
  • 铁路运输货物监管流程
    (1)报关单申报报关单位的报关员持已通过审单中心审核并打印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向我处监管一科申报厅递单。接单岗位关员审核报关单据单单是否相符,单据与计算机数据是否相符,报关单据填报是否规范,随附单据是否齐全。验核各种书面单证(许可证、机电审、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外汇核销单等等)。对不符合要求或单单、单机内容有误的报关单,不予接单,并在报关单上标明退单原因后退单。接单后属于迳放、无税费的报关单据,直接由专人送至监管库房放行环节进行放行处理;有税费的报关单据,税费签发岗签发税费单据,报关人缴纳税费后,税费核销岗核销税费。报关单据由专人送至监管库进、出口放行环节。进出口放行岗对报关单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具体情况(审单、接单环节的指令及单据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查验。对不需查验的报关单直接办理放行手续,对需要查验的进行布控,待查验环节对货物查验完毕后办理放行手续。(2)查验查验关员随货主入库对货物
    2023-06-06
    273人看过
  • 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法定代表人肖虎勇,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全政,该公司郑州办事处经理。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周口市川汇区法定代表人高化彩,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景珠,公司经理。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诉被告周口祥龙四五贸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09年7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以庭外已协商解决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深圳市罗湖区共发达货运市场杰通货运部负担。审判员:许东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书记员:杨丽娟
    2023-06-09
    359人看过
  • 货物运输起纠纷
    峡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曹新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运输费用5000元。2008年,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应曹新平要求,用其所有的自卸货车为曹新平运输了七车水泥。同年12月20日,双方进行结算,曹新平生尚欠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费5000元,曹新平出具了一张欠条给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此后,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经多次催索未果,遂将曹新平诉至峡江县人民法院。被告曹新平辩称自己已支付5000元运费给原告委托收取运费的司机,因自己当时生意很忙,忘记向该司机收回欠条,并在庭审中提供了1份用于记帐使用的流水帐单以证明付清了原告的运费。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将被告货物安全准确地运送到约定地点,被告作为托运人,应支付原告运输费用。被告提供的1份流水帐单只是其单方用于记帐使用的,并未经原告委托收取运费的司机签名
    2023-06-09
    496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997.7)
    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在国内经铁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它动物。第四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第五条基本险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或桥梁、隧道、码头坍塌;(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四)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货物而造成货物的损失及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第六条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
    2023-06-09
    407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变更的要点
    托运人对已办妥运输手续的货物要求变更时,应当提供原托运人出具的书面要求、个人有效证件和货运单托运人联。要求变更运输的货物,应是一张货运单填写的全部货物。运输变更应当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办理。承运人应当及时处理托运人的变更要求,根据变更要求,更改或重开货运单,重新核收运费。如果不能按照要求办理时,应当迅速通知托运人。在运送货物前取消托运,承运人可以收取退运手续费。由于承运人执行特殊任务或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承运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运输费用:(一)在出发站退运货物,退还全部运费。(二)在中途站变更到达站,退还未使用航段的运费,另核收由变更站至新到达站的运费。(三)在中途站将货物运至原出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四)在中途站改用其他交通工具将货物运至目的站,超额费用由承运人承担。领取货物时需注意
    2023-04-24
    117人看过
  • 代办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货物灭失代位求偿纠纷
    1992年8月,原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险公司)的被保险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接受了天津开发区商贸联合对外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的委托,为其做货物出口代理。而后,商贸公司又找到被告香港华远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船务公司),要求该公司通过铁路将价值90990美元的222箱共4044件羽绒服,由天津运往俄罗斯莫斯科,同时提供了发货人进出口公司和收货人俄港联合企业有限公司莫斯科友谊公司(以下简称莫斯科友谊公司)的具体名称、地址以及所运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集装箱运输方式等。被告华远船务公司接受委托后,即会同其协作单位中国铁路对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外服)共同承担了该批货物的国际铁路运输代办托运业务。发货人进出口公司同时以自己的名义替商贸公司与天津保险公司签订了陆运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合同。之后,商贸公司与被告中铁外服、华远船务
    2023-06-09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几种: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长期整车货运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零星货运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
    • 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铁路运输合同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了明确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的分工,及时审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维护铁路运输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特对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二、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三、由铁路处理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四、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五、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六、代办托运、
    • 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价值约定与运输价款不一致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9
      1、B更透露D欠下C運費未清,說明若D向C繳清欠款,B便願意更改。這樣做法有否違法? 答:僅僅只是透露這種說法,沒有證據證實,您想以此來論理缺乏依據,何況現在貨實際已經發出,討論此沒有意義。 2、因貨櫃滯留港口的費用,B向A說的價錢為真正收費的十倍,B濫收碼頭費用是否合法? 答:雖然沒有見到您的資料,但我初步判斷滯留港口的費用不會高達正常收費的十倍,因此,B的此種說法沒有依據,貴司可以要求B提供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支不支持利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保价货物损坏、丢失,属于承运人责任的,按货物投保价值平均值80%赔偿的约定,该格式条款是否无效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从合同的签订过程看,没有证据证明承运人曾向托运人提请注意该条款的约定内容,从涉案条款的内容上看,在缺乏适当事由的情况下,约定货
    •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属于工伤,可请专业计算赔偿数额,以便在协商时更好地维护你的权利,本人已处理多起此类案子,具体可咨询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