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46:10 496 人看过

一、百色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床位(牙椅)和诊疗科目等执业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医疗管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百色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的受理条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要求,医疗机构存在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营性质、床位(牙椅)和诊疗科目等执业登记事项情形的,应当向原登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卫医发〔2015〕48号)

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登记有关情形,应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手续,增加血液透析技术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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