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国家商标注册管理;
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商标纠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3、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
在先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其他人认为已注册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41条第l款、第2款所规定的不当注册的情形的,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副本各1份。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最好直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内容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提供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所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申请人的名称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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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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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哪些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4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2、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3、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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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有效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8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法定机关,其作出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后,原注册人就失去享有的受法律保护,原商标专用权就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其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如果属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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