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允许离婚附加条件。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的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稳定、不确定的状态。所附条件会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所以是不可以附加条件离婚的。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不要了可以单方面过户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单方办理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据离婚协议约定,申请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离婚协议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即使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当事人调取离婚协议时,婚姻登记机构会在离婚协议上加盖公章,但这只能表明婚姻登记机构对于当事人相关约定事项的认可,不能改变离婚协议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属性,该离婚协议不具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政府决定的公示效力,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二、婚姻的特征是什么
结婚有以下三个特征:
1、行为主体为异性男女。
结婚的行为只能发生于男女两性之间,同性不能成婚。这是婚姻自然属性的要求。两性的差别和性的本能是婚姻关系成立的自然条件。
2、行为性质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必须按法律的要求进行,否则,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结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要求结婚的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承认。不符合法律要求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不被社会制度认为是婚姻。
3、行为后果为结成夫妻关系。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夫妻关系得以确立。男女双方因结婚而确立互为配偶的夫妻关系。从此,他们之间相互承担着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自愿净身出户如何生效
离婚时,如果任何一方自愿净身出户,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情况,亲自签名并按上指纹后,离婚协议就成功生效。离婚协议一方净身出户是必须要满足的条件:离婚协议成立的时间是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的。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所附条件是否成立,如果附加条件不成立,离婚协议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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