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3:20:09 419 人看过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而形成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

(一)必须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

(二)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是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2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协议相关文章
  • 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和承担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具体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有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所负的债务都应该视为以夫妻名义所负的债务。例如,为日常生活中购置共同生活用品,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等等所负的债务。(2)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
    2023-07-07
    46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与债务人相同吗
    连带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一样的。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离婚的贷款债务如何处理?贷款离婚债务的处理: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离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处理离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处理根据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2、如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即属于欠款方个人债务,由欠款方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根据《中
    2023-03-21
    135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举证问题在相关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这个问题并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有时候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往往与夫妻共同债务混同,当债权人追偿时就会出现夫妻两人相互推脱的情形,此时需要举证区别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来解决相关纠纷。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是有区别的,但现实中两者往往容易被人混同。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就成为解决偿还问题的关键,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
    2023-03-02
    436人看过
  • 先领证后办喜酒算夫妻债务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先领证后办喜酒算夫妻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
    2023-06-28
    90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的相关法律依据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都有哪些(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
    2023-07-26
    14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应如何考虑相关因素?
    在确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必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也不是绝对的;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履行赡养义务等。如果上述两个条件的,以夫妻一方和双方名义承担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债务不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用于共同生活,则不是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因素买房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地理位置。位置为第一要素。周边商业设施要充足,生活和购房会很方便。交通要发达,去哪里都很便捷。价格适中,生活环境,公共资源。以及好的物业管理。带来的不仅仅是居住生活上的差异,若干年后房屋价值的差异会更大。买房子需要考虑什么因素1.地段地段当然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了,我们买了房子是为了住,并不是放在那儿空着,所以要选好地段,生活工作都便利的地段!李嘉诚说:“决定房地产价值的因素,第一是地段,第二是地段,第三还是地段。
    2023-07-14
    253人看过
  • 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一、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最高院夫妻共同债务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第三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第三十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
    2023-06-19
    61人看过
  • 债权债务转让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债权债务转让法律风险的防范(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债权让与人在未如实收到债权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二)债权受让人的法律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
    2023-07-05
    363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买房中的借款是否算作共同承担?解析相关规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夫妻一方借钱买房,属于家庭生活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之间因为买房发生的借款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因为买房发生的借款一般是算夫妻共同债务的。但如果该房屋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且双方不认可为共同债务的,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买房后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在当事人友好协商后,自行处理;2、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裁决;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调解书或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
    2023-07-01
    39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
    从字面上理解——在外面借债,必须夫妻俩都签字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一方没有签字,那债权人要举证,证明这钱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只能属于个人债务。一、爸爸的债是不是应该妈妈还父母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取决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父母一方因婚姻家庭生活欠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要偿还。如果欠债用于个人事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二、如何要求离婚的债权人偿还债务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第二种情况: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
    2023-03-22
    192人看过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解释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呢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
    2023-08-12
    368人看过
  • 夫妻债务新规之共同债务的排除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这部分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具体有以下9种:1、一方结婚前的债务。譬如老公在婚前买了房子或者车子,在外借了一些债务,而房子车子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这个债务不需要老婆共同承担。2、夫妻一方因自己并不合理的开支所导致的债务,譬如酗酒、吸毒、赌博等。3、假设一方接受了他人的遗嘱或赠与,并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有,而这份遗嘱或馈赠所附带的债务,也跟另一方没有关系。4、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资助了没有抚养义务的其他人,而这个资助行为带来的债务,跟另一方也没有关系,譬如老公瞒着老婆,借钱资助了一个跟自己无关的贫困学生。那么这个借的钱老婆是没有义务共同偿还的。5、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独自借钱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而赚钱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这个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也跟另一方
    2023-04-26
    357人看过
  • 民法法规中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相关法律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中
    2023-08-02
    41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能互相担保吗
    一、夫妻共同债务能互相担保吗贷款申请中,夫妻是不可以互相担保的。根据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财产的权力。如夫妻互相担保就等于申领人为自己担保,形成假保,属于无效担保。夫妻可以做共同还款人,担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贷款担保人需满足的条件包括:1、与本案资金牵连,仅存在担保关系;2、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人生自由权;3、具有代偿清贷款的能力;4、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5、离退休人员不能进行担保,贷款地以外的外籍人士不能担保。6、国家机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不能为它人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
    2023-05-06
    5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协议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准备。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且民政局会提供简单的离婚协议书,男女之间的情况不复杂的,... 更多>

    #离婚协议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相关规定有哪些,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1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
    • 债务可能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1
      债务是能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一般只有共同债务才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的相关都有些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
    •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规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30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共同意思表示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
    • 夫妻债务法律相关常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1
      夫妻债务法律相关常识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