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案件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的承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也是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然而,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在很多情况下这一原则却不能给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充分救济。因此,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一般举证原则的例外,越来越多的被适用。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劳动争议案件中,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体,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属性,致使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我国劳动立法倾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以抵消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特别是在举证责任分配中,由于很多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往往很难获得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这些证据材料。因此,完全让劳动者举证证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民事诉讼法》的公平原则,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当事人对证据的控制情况、收集证据能力的强弱等因素,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就是为了实现举证责任上的“平等”,以提高诉讼效率,合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二、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划分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仲裁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载明举证期限和要求。
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举证,经仲裁委员会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
劳动争议应该保留哪些证据,劳动争议证据规则
22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责任规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3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阶段怎样举证,举证的原则是怎样的
213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规则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规则相同
2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规则清单中包括哪些内容
18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理的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管辖的原则
166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劳动争议诉讼中劳动关系证据如何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规定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3一、下列证据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1、用人单位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2、同事的证言;3、工作证、门禁卡、工作服;4、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5、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条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6、个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员工花名册、员工考勤记录;8、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二、相关规定:《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各
-
劳动争议中的劳动争议证据如何举证责任倒置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有些地方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
-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是怎么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调解原则。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首先应当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当调解无效时才有仲裁机构解决。当然,调解需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及时处理原则。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应当及时协商或者及时申请调解仲裁,避免因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而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同时劳动争
-
劳动规则劳动争议指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劳动规则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仲裁原则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9《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什么是劳动争议,作了规定;第三条确定了仲裁原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