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庭审过程中什么情形下可不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
1、被告人在庭审中的陈述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的供述一致或者不一致的内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不宣读被告人供述笔录。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三条
二、如何才能凭借口供定罪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定罪量刑中起到多大作用的问题,相关法律对此有诸多规定,充分体现了“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3、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应当充分听取被告人对事实的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的,或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才能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并据此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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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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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读笔录的效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按手印和签字盖章在中国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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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笔录可能不会被保存?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0一般而言,笔录都会被永久保存。不过,如果该笔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案件中该笔录属于不立案范围,那么它可能不会被永久保存。对于普通情况下的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通常会保存在案件档案资料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讯问笔录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核对。若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向他宣读。若笔录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改正。若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并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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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被告代理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庭审过程中需要宣读什么材料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19【法律意见】 民事案件中被告代理人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 第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第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第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第四,被告举证 第五,法庭辩论 第六,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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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笔录无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1-08-25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