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分家耕地怎么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4:52:27 124 人看过

一、没分家耕地怎么继承

农村的土地属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不能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父母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和使用(当然可以在各继承人之间合理划分),直到下次村里进行再次分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二、死亡赔偿会能继承吗

虽然法律并未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有明文规定,但是通俗认为死亡赔偿金作为对死者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三、过继人怎么继承家产

被过继未形成抚养关系,过继子女享有继承权,“过继”关系并不是法律上所称的收养,而是封建性的“过继”,更多的是承载着“沿袭香火”的目的,所以与过继的父亲并未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理应享有亲生父亲的继承权。

关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但一般认为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抚养人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二)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三)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继子女相关文章
  • 耕地继承的限制与条件
    耕地不能继承。个人只是作为分配土地时必须考虑的人口数量。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承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假如耕地允许继承,那么继承人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获得两份承包地,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的实际情况看有失公平。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享有承包继承权,就会损害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亦与立法精神相违背。农民耕地使用权能否可以永久拥有一、农民耕地使用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因此。“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得到一块地的使用权50年”,在法定的30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
    2023-07-03
    105人看过
  • 耕地上盖的房能继承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耕地上兴建的房屋如果是合法的,被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房屋的,但农村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最好办理公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公证吗1、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
    2023-04-21
    244人看过
  • 耕地可以继承使用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出让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地划拨给本集体村民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具有人身性,不可继承。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主要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方式进行的,可以进行流传,自然也可以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4-24
    403人看过
  • 耕地分什么
    土地管理
    一、耕地分什么1、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合法使用土地规定有哪些1、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
    2023-06-12
    331人看过
  • 农村耕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土地承包权不在遗产范围内,父母去世后,子女不能拿到承包权,但是对于承包土地上产生的收益可以继承。农村居民去世后,其名下的土地承包可以由子女继续,但是这并不是继承,而是对使用权的继续使用。农村居民可以承包使用土地,居民去世后,土地承包权不可以继承,会由村委会收回。对于土地承包期间产生的收益,子女可以继承。当然,子女可以提出继续使用土地的申请,符合条件的继续承包土地。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当做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承包权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获得的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承包的土地为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是,只能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根据对现行法律的梳理可见,我国法律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某些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而“继续承包”亦不能等同于继承。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可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
    2023-02-25
    230人看过
  • 可以继承老人耕地上的土地吗
    如果老人的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是土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一、民法典规定土地可以遗嘱继承吗土地不可以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可以遗嘱继承。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但对于土地所有权,任何个人都无权处分,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民法典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吗?不可以。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
    2023-06-20
    435人看过
  • 农村老人的耕地如何继承
    农村老人的耕地不可以继承,农村耕地是家庭承包所有制,其承包单位为户。在承包期限内,即便家里老人去世,但承包的农户依然存在的,该农户仍享有承包土地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如果由于家庭成员户口全部转为非农,致使农户不存在的,那么发包方应收回承包地,也不存在继承问题。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名字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
    2023-02-18
    199人看过
  • 怎么让继承人少分家产
    一、怎么让继承人少分家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少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3-05-03
    447人看过
  • 承包耕地国家怎么补贴及补贴的流程
    承包耕地国家的补贴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及良种补贴三种类型,根据补贴的性质不同以及种植庄稼的不同,具体补贴数额也不尽相同,如良种补贴中水稻为每亩15元,而小麦为每亩10元。承包耕地国家补贴的流程主要包括对补贴面积进行申报和登记、公示、逐级审批以及发放补贴四大步。一、承包耕地国家怎么补贴承包耕地国家的补贴主要有粮食(水稻)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而由于土地本身存在的价值不一样,用地情况也不一样,所以对这个价格没有统一的定位。但总的来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良种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每亩10元。二、承包耕地国家补贴的流程承包耕地国家补贴的流程如下:1.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村组干部单独公示,
    2022-07-27
    413人看过
  • 国家征地现在耕地怎么补偿
    一、国家征地现在耕地怎么补偿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
    2024-01-30
    464人看过
  • 农村国家规定耕地承包多久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沙滩等。,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30年,草地和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耕地承包期为几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
    2023-08-08
    106人看过
  • 能否通过非农户口来继承耕地?
    非农户口是不能继承耕地的。农村耕地的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个人是无权取得所有权的,因此不可以被继承。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跟父母还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就算是父母已经过世了,还是可以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也就是意味着可以继续耕种父母的土地的。非农户口可以申请宅基地吗“非农户口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这个问题。一般来说,非农业户口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是,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大多由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宅基地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申请宅基地必须具有本村农业户口,而相隔不远的唐山出台的《唐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则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也可以申请宅基
    2023-07-12
    437人看过
  • 耕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律师解答:可以。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使用权属于一种承包性质。法律规定,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4-28
    137人看过
  • 农村耕地拆迁补偿费能继承吗
    一、农村耕地拆迁补偿费能继承吗农村耕地拆迁补偿费能继承。农民的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集体土地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属于农民可以依法予以继承的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
    2024-01-21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子女
    词条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子女序列,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因此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应当是与被继承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具备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是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 更多>

    #继子女
    相关咨询
    • 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没有继承权,怎么办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3
      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针对的是“农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权属村集体,并不产生继承问题。如果老人与子女已经全部分户,且其户口上已经没有其他人在户,就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户承包地另行分配。当然,如果在分户时,已经在分户协议中明确清楚了承包地划分问题,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会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户口拥有的承包地。另外,承包地虽然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收益,比如粮食、流转费
    • 耕地承包分户子女有继承权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5
      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死亡人耕地有没有继承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 家庭中部分人死亡可以继承耕地承包经营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1
      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
    • 女儿出嫁了!家里的耕地可以继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