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取得物上代位权途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3:30:10 488 人看过

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作推定全损索赔之前必须提交的文件,被保险人不向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对受损的保险标的只能按部分损失处理。委付通知通常采用书面的形式。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由于保险标的的不可分性,委付也具有不可分性,所以被保险人请求委付的应是保险标的的全部。如果仅委付保险标的的部分,而其余部分不委付,则容易产生纠纷。但如果保险标的是由独立可分的部分组成,其中只有一部分发生委付原因,可以就该部分保险标的请求委付。委付不得附有条件。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的委付通知,必须经保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因为委付不仅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同时也将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义务一起转移给保险人。

一、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

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解除保险合同的条件

1、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

5、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7、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途径有几种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若以债务人名义行使,就不存在代位问题,而属于代理制度的调整范围,这也是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一般代理制度之处。一般民事权利通常可通过两种方式行使,即直接向义务人主张的行径方式和采取司法救济的诉讼方式,一般民事权利均可通过两种方式行使,即直接向义务人主张和以诉讼方式主张,前者比较温和、普通,属自力救济的法律手段,适用于大多数主张权利的情况下;后者则相对激烈,是权利行使的最迫切的表现形式,属司法救济手段,往往于前者使用无法达到目的的情况下使用。一般来说,人们习惯于只有在自立救济无法达到目的的情况下才倾向于司法救济的使用。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在立法上自然也分为两种: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该立法的主要依据在于,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系代位行使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因其是“本来事态的重申”,对于债务人及第三人影响不大,故此法律对其行使方式加以限
    2023-02-23
    204人看过
  • 取得儿童抚养权的途径
    可以通过下列几方面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二)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三)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四)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一般情况,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成年后对小孩子有抚养权可以判刑吗?快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孩子愿意随之生活的父母一方所有。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所以孩子愿意随谁生活,那一方的抚养行为又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的影响,那么法院就可以按照孩子的意愿依法对抚养权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15
    193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具体有: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和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一、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什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务人行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是,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以债权人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应当履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违反注意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二、什么是代位权通
    2023-06-27
    473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取得的方法有哪些?
    保险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包括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造成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以及被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给付的保险金额。保险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前提条件: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者造成赔偿请求权。2.实质条件: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3.额度条件:被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金额不得超过给付的保险金额。保险代位权的相关要件有哪些?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在向第三人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首先,第三人须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且须发生了保险事故。其次,保险人须已向第三人承担了保险责任,并且已取得或者可能取得赔偿的权利。此外,保险人须将向第三人的追偿权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行使,并且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最后,第三人须对保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且须符合法定程序。如果缺少上述任何一个要件,保
    2023-11-08
    255人看过
  •  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维权途径
    如果单位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不缴纳,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单位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您可以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恢复养老保险费的缴纳。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社 保 问 题 】 用 人 单 位 拖 欠 养 老 保 险 费 , 如 何 依 法 维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
    2023-09-09
    252人看过
  • 当事人合法取得票据权利的途径
    取得票据的手段必须合法。根据民法基本原则,票据本身的出票与流转过程应当合法才能有效。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一、宣告票据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宣告票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票据支付人可以拒绝持票人要求支付的要求;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以向票据支付人主张权利,即申请人可以要求票据支付人付给其失去的票据上所载的金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要求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公示催告程序的规定予以处理。公示催告程序依申请而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公示催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票据种类、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被背书人等票据的主要内容,以及申请的理由和事实。申请人应当是票据的遗失、被盗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申请公示催告,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023-06-21
    6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人
    词条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保险人
    相关咨询
    • 行使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权的途径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权是赋予保险人的一种权利,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途径有多种,包括协商、仲裁和诉讼等。
    • 保险人支付代位求偿权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取得代位求偿权的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9
      基于价值评估的损害填补原则在人身保险领域无适用的余地,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取得代位求偿权,该项权利不再属于被保险人,这是保险代位权与民法代位权的根本区别,可以在赔偿金范围内取代被保险人而享有向该致害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是指由于第三人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害,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代为制度只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部分,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能获得与其损害
    • 取得控有途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取得控股权有的途径一是合资企业建立之初就取得控股权;另一种就是在合资过程中逐渐扩大股权比例在初始不掌握控股权的情况下,实际控制权的掌握有助于实现在今后取得控股权。这要求民企在合资谈判中不能一味妥协,因为外商必定是看中国内民企的优势资源才决定合资的,必须利用这些谈判力在企业经营管理权限上、人事安排上特别是关键职位的安排上给自己争得一席之地。中方民企掌握实际控制权的同时,一方面将自己的优势资源保持下去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具体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3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具体有: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和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简述商标权的取得途径及取得方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4
      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二、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