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能否征收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46:22 488 人看过

土地征收补偿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征收财产、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和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支付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产权证错误能否行政复议

产权证明记载的信息有错误的,一般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而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怎样确定土地征收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呢
    在行政复议中如何确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将直接影响被征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利又要合理节约社会资源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近年来,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的政策,如征地要实行两公告制度,即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确保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实践中,因违反法定,致使权利人超过法定60日复议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时有发生,那么,该如何确定此类行政行为的复议期限呢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
    2023-06-13
    90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是否可以进行异议申请和复议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否可以进行异议申请和复议对土地征收程序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6.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9.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10.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
    2023-10-21
    85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行政复议违法还可强制征收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土地征收行政复议违法还可强制征收吗经行政复议后确认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行政机关会撤销土地征收决定,撤销后不能再强制征收。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
    2023-06-17
    364人看过
  • 已经发布征收公告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一、已经发布征收公告能否申请行政复议?1、已经发布征收公告能申请行政复议,只要被征收方对征收决定不服,就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提出的复议申请不一定会被法院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二、怎么判断拆迁纠纷是属于民事、还是行政纠纷?1、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之前引起的纠纷,一般都属于行政纠纷。(1)若纠纷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无疑是行政纠纷。(2)被拆迁方
    2023-06-16
    44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土地征收协议纠纷是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诉讼。因此,土地征收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范畴。土地征收协议纠纷怎么解决要解决土地纠纷首先充分了解其特性,笔者根据多年承办土地案件的经验总结出,我国征收土地纠纷与其它案件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一、当事人双方的地位不平衡,一方是农民,属于弱势群体,不但经济实力弱而且知识、思维等各方面的能力相对来说都远远比不上对方;一方市政府或开发商,经济、知识等各方面处于强势地位。二、此类案件人数众多,影响很大。在笔者承办的土地案件中、98%以上属于群体性案件,进行的诉讼属于集团诉讼,少则10户8户,多则会达到几百户甚至上千户。而且这类案件中很多属于社会关注的焦点问
    2023-07-03
    351人看过
  • 山西省农村土地征收案例:村民是否可以对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申请虽然只是征收维权中的一个步骤、方式,但整个征收维权确是通过这样的一个又一个法律程序的提起所环环相扣产生作用的。故此,任何一个救济渠道都不应被轻易堵死或放弃,救济渠道越宽广、稳定,则被征地农民获取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机会就越大……【基本案情:征地批复无法救济?】委托人冯某在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合法拥有房屋及承包地,现上述房屋及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周涛、孟登高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委托人向方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国务院或山西省政府针对涉案土地征收所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经县国土局的信息公开答复得知,委托人的房屋所占土地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13〕227号”文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委托人的承包地所占土地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11〕461号”文批准征收为国有土地。针对这两份征地批复,委托人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复议法
    2024-02-06
    410人看过
  • 解决土地征收纠纷需要以行政复议为前置吗
    一、解决土地征收纠纷需要以行政复议为前置吗土地征收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应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所以行政复议是土地征收纠纷解决的前置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二、土地征收程序规定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3
    2023-06-17
    371人看过
  • 土地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书土地管理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你办年月日转来行政复议申请书收悉。现将我局具体做出行政处理的依据及复议申请内容作如下答辩:我局___土管字[]号《关于对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做出了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建筑、收回违法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处理决定。一、关于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土地使用权属于华胜机械厂和县乡村机械厂,权属面积为时(合亩)。虽然变更了公司名称,但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变更。原华胜机械厂的企业法人代表是,行为人也是,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二、土地面积是依据实际占用并出租土地面积的范围确定的,并由我局技术中心实地测定。三、建房手续不够完善,没有依法办理手续。目前拆除的是他非法建筑出租的房屋之一。我局依据《土地违法案查处办法》立案,调查取证,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前,还经过了我
    2023-06-09
    285人看过
  • 土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
    土地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土地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土地行政行为,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土地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土地行政机关受理后,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是否重新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裁决的活动。·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享有土地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2.土地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1)土地行政复议的主管机关通常是作出土地行政决定的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其优点是权责明确,易于落实,便于形成制度化、法律化。(2)土地行政复议是以一定的行政争议为其处理内容和适用范围的。土地行政复议只处理发生于土地行政主体与其管理相对人之间因土地行政行为而发生的纠纷。(3)土地行政复议是以土地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申请而引起的。它是一种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因此,行政复议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是一种权利。而对于应受理的复议机关来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4)土地行政复
    2023-06-13
    395人看过
  •  土地征用后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将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60天,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在土地批准之后,需要在60天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土 地 征 用 复 议 期 限 是 多 久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而土地征用复议则是指对土地征用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征用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原批准
    2023-09-02
    186人看过
  • 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针对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2023-03-30
    433人看过
  • 税收保全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1、税收保全能否申请行政复议?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方面发生争议时,纳税人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税务决定缴纳或者汇出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税务机关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税务机关责令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但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
    2023-05-31
    313人看过
  • 省政府的用地批复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政府用地批复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
    2023-03-02
    436人看过
  • 土地征收政策:只征收土地不征收房屋
    征地和拆迁两者的法律程序不同,征地和拆迁所遵守的是不同的法律,征地一般都是国家征地,一般不需要土地上面的建筑物和作物等等,因此很多地方只征地不拆迁,加之现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会遇到很多麻烦,因此很多地方都选择只征地不拆迁。征收土地怎么补偿农民1、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3、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2023-07-07
    31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被征收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对于政府征用村民集体土地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土地征收能否提起行政复议和复议的日期如何计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如何计算复议申请期限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公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法定的行政复议救济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不服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怎么缴纳行政复议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从本条的规定以看出,公民申请行政复议是免费的,复议机关不得向公民收取任何费用。
    • 土地测量登记能否行政复议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30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民事纠纷的处理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在土地权属争议中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就属于这种情况。如果当事人调解后事后反悔,应当知道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要再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复议前置凡是涉及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
    • 土地征收赔偿不服,土地征收属不属于行政复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
      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衔接关系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行行政诉讼法已将征收补偿协议纳入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