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行为的区别:
首先,从组织的特征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内部都有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需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但参赌人员与行为人之间不局限于认识的人之间,也可能完全不认识。只要行为人开设了场子,这个场子在一定范围为人所知悉,那么,场子就可以自动起到吸引他人前来赌博的客观效果,而不需要被告人在此之外进行特别的广告、组织和吸引。而聚众赌博往往规模较小,没有明确的分工,聚众行为人除要实施专门的'聚众”行为,往往需要行为人每次分别地招引他人赌博,如通过打电话通知等方式组织人员外,与其他参赌人员没有区别,也一同参赌。
其次,从对赌博行为的控制力及赌博方式的确定方式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处于中心地位,对赌场的经营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赌博方式和规则由开设赌场的行为人确定,赌具由其提供,并且营利方式也是固定的。聚众赌博具有临时聚合性,聚众行为人与参赌人员之间处于平等地位,赌博方式和规则是共同商定的。
最后,从犯罪场所是否具有固定性以及持续时间的长短来看,开设赌场罪的场所吸引赌博人员的功能更加稳定,持续时间也较长。从字义上分析,赌场是指专供赌博的场所,因此,某一场所只要在特定时段专门用于赌博即可认定为赌场。但在实践中,很多开设赌场行为人为逃避打击而采取移动赌场的形式不断变动赌场的地点,地点确定后临时通知,但这种位置上的变化并不影响赌场对赌博人员的吸引,即场所聚众的功能。
开设赌场和聚众赌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按照刑法当中对赌场盈利30万的规定是属于情况比较严重的了,所以说盈利达到了30万元以上的话的量刑都是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的,中间之所以有七年左右的量刑幅度,这就是在与工作人员结合开设赌场罪等其他犯罪情节自由裁量了。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什么是聚众赌博,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如何区分
49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聚众赌博行为?
352人看过
-
开设赌场是否犯了聚众赌博罪
254人看过
-
场所为聚众赌博者提供赌博空间
166人看过
-
区分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主要应考量的因素
359人看过
-
聚众赌博行为涉嫌违法
247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中聚众赌博行为应当如何区分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7二者的区主要表现在: (1)从参与员上加以区分。聚众赌博中的参与人员一般具稳定性,即经常都是相互悉的一群人之间进行赌博;而开设赌场中的参人员一般不一定具有稳定性很多参与赌博的人并不一定与开设赌场的人认识悉。 (2)从公开程度上以区分。聚众赌博因为是一群人之间的赌博行为,所以一般不会对社会上公开,在社会上知晓的范围不会很大;而开设赌场则可能扩散到较大的知晓范围。 (3)从有无经营目的上加以区分。聚众
-
赌博的行为与赌博的区别在于赌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2赌博从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赌博行为和赌博罪。赌博行为是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或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赚钱的;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赚钱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构成赌博罪。但是,“输赢不大”各地规定不一,没有具体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
-
网络赌博的开设赌场罪中的开设赌场、开设赌场行为如何认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两高将建立赌博网站等五类行为明确为“开设赌场”行为,存在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五类行为本身就是赌博行为。
-
从客观的角度看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05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定为赌博罪;而后者则是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主要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且人数较多,赌资数额较大,组织者从中抽头渔利,应认定为赌博罪。
-
怎么证明开设赌场罪中赌博行为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0应该搜集下列证据: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