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以增强一审判决的权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9:32:31 442 人看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贷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请求报告作出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判决生效后确认的债权转移及债权受让人是否不服判决并申请人民法院再审的批复》中明确,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转让判决确认的债权,债权受让人不服判决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因不具备申请再审的主体资格,依法不予受理。

据了解,《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再审申请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有的案件涉及判决生效后经判决确认的债权转移,债权受让人不服判决申请再审的。这种纠纷反映了生活实践中的“销售判断”现象。在低价收购债权后,一些受让人还试图通过再审程序寻求超出正常预期的额外利益。银行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也存在这一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立案庭负责人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的精神,为了彻底防止此类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转让判决确认的债权的,债权受让人没有申请再审的主体资格或者申诉人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新增立功认定的解释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透露,此前对于自首和立功,刑法总则仅用了两个条文作了原则性规定,199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七个条文作了细化规定。但是,近年来新类型“自首”、“立功”时有出现,刑法和解释因制定时间早、规定较原则,已不能完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此,最高法于2007年对出台自首、立功问题司法文件予以立项,经过长时间调研和反复完善,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最终形成了《意见》。《意见》分为八个部分,其中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处理、立功线索来源的认定、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问题都进行了明确。非法获得举报线索不算立功规定: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
    2023-06-12
    170人看过
  • 民间借贷审理法规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通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在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就不得再主张偿还利息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出部分约定无效。年利率在24%以内的,法院支持依据约定利率偿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假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不足五千张(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五千张(枚)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面额不满人民币四千元或者币量不足四百张(枚)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6-30
    7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不是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不是婚姻家庭法的渊源错误。最高人民法院主要职能:依法行使国家最高审判权,同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其主要职能为:1、审判下列案件:法律、法令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上诉和抗诉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2、核准死刑。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它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3、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4、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5、进行司法解释。即对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6、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事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08-08
    318人看过
  • 最高法发布关于司法解释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解释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解释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关于黑广播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一)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二)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三)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四)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五)其他擅自设
    2023-07-16
    29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赌博罪司法解释
    一、实施时间2005年4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9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3日起施行。二、《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赌博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
    2023-04-13
    406人看过
  • 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五)认为行政机关在
    2023-06-02
    133人看过
  • 最高法发今司法解释:财产刑执行全归一审法院
    今年6月1日起,债务人或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决执行财产刑后,一审法院负责执行。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对财产刑的执行部门进行了明确:财产刑由第一审法院执行。此举解决了多年来财产刑执行部门不明确,造成的执行难问题。问题财产刑执行率不超5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介绍,财产刑执行率低于民事财产的执行,平均执行率很低,有的地方低于50%,有的地方甚至不到30%,全国平均执行率不超过50%。他说,全部没收财产是否要进一步完善,有待进一步探讨。没收财产的使用必须用于严重犯罪,一般来说,死刑和无期徒刑属于严重犯罪,比如有时严重的绑架犯罪就会执行没收财产。以前执行的具体部门不明确,造成执行率很低,而这次规定进行了明确。新规财产刑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规定明确,财产刑执行的人民法院,规定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明确了财产刑的执行机构,规定财产刑由负责裁判执行
    2023-06-06
    40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审判实践,对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二)原审人民法
    2024-01-02
    25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常见的司法鉴定有哪些?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本文主要对各种司法鉴定的法律知识进行了介绍与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发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第三
    2023-06-11
    11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一批行政诉讼司法解释
    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公布《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药品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答复》等15件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据了解,这15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为1988年至2013年期间发布,其中13件为答复,2件为复函。根据决定,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2017年10月1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或参照这些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当事人对废止决定公布前的行政行为不服,在决定公布后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进入再审程序的,除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与当时有效的法律相抵触外,人民法院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作出裁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最高法专门首次针对行政审判有关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工作恪守合法、及时和审
    2023-04-22
    470人看过
  • 商品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商品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说明了商品房的有效的条件及无效的情况。商品房合同需要注意交房时间约定、口头承诺、物业、违约责任、贷款等问题。一、商品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商品房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1.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2.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二、商品房合同注意些什么1.交房时间约定,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有很多注意事项,比如房屋的交付时间是需要进行约定的,如购房合同上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2.口头承诺,开发商在出售房屋的时候可能会对购房者做出一些口头承诺。如果不把这
    2022-09-15
    266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公布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图)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日从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依法、有效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天正式公布,并将于2009年11月11日正式实施。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解释》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解释》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即,(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2023-06-11
    14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内容是什么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对单独发布的有关刑事诉讼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11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或参照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序号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名称发文日期文号废止理由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问题的批复2000年1月3日法释〔2000〕2号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相关内容代替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范围问题的答复2000年7月25日法研〔200
    2023-06-02
    45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指导性案例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已经发布10批指导性案例共52例,其中刑事指导性案例9例,现汇总整理如下:1.指导案例3号关键词:受贿罪“合办”公司受贿低价购房受贿承诺谋利受贿数额计算掩饰受贿退赃2.指导案例4号关键词:故意杀人罪婚恋纠纷引发坦白悔罪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3.指导案例11号关键词:贪污罪职务便利骗取土地使用权4.指导案例12号关键词:故意杀人罪民间矛盾引发亲属协助抓捕累犯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5.指导案例13号关键词: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毒害性物质6.指导案例14号关键词:抢劫罪未成年人犯罪禁止令7.指导案例27号关键词:盗窃诈骗利用信息网络8.指导案例28号关键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9.指导案例32号关键词: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2023-12-21
    22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3
      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20日法释〔201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 如何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 (法释〔2008〕15号)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决定
    • 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3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目前本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为 4、6%,执行本期的贷款基准利率后,民间借贷法定一年期贷款利率不得高于 18、4%。
    • 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定的根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7
      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法院裁判只能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行政法规、单行条例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案例不属于上述范围。
    • 渎职罪最高法院发布《渎职罪司法解释》, 什么是滥用职权、司法解释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3]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解释首次明确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