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法院自由选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7:54:08 342 人看过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并非自由选定。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开庭时间一般几个小时离婚纠纷案件

离婚诉讼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开庭。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

离婚诉讼中的开庭时间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1、双方之间对是否离婚意见是否一致;

2、双方之间的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是否存在异议;

3、双方之间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数额的承担是否存在异议;

4、双方之间证据的数量也决定庭审时间的长短。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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