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9:43:50 450 人看过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的经济关系,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何时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另一种意见是从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用工之日是指用人单位决定招用劳动者后,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包括安排劳动者到工作场地了解熟悉日后工作环境、学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安排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直接安排劳动者进入实际的工作状态等。总之,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安排之日即视为“用工之日”。《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是否用工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双方就可以按照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接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起算点实践中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同时进行。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也是实际生活中较为普遍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见,在正常情况下,劳资双方从建立劳动关系时起就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后,实际工作在前,即先工作后补签劳动合同。此时,也应当以实际工作之日或用工之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起算点。《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意即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的宽限期,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项规定看似比较宽松,但是用人单位逾期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月工资。超过1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支付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前,实际工作在后,即签订合同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工作。《劳动合同法》第10条对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认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试用期、经济补偿金等,均从用工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最终没能履行,双方此时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的性质不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医疗费等基于劳动关系的相关费用,也不需支付劳动法意义上的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如果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确定责任,即由过错方赔偿因其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的联系:集体劳动关系的出现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内在不平衡。集体合同是劳动合同效力的补充,在没有劳动合同时,集体合同给予劳动者保障。区别:1.当事人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团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发生的关系。2.内容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涉及的是劳动关系的整体内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一、劳动合同书是干嘛的?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
    2023-04-01
    233人看过
  • 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集体劳动关系与个人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专家认为劳动关系的一般定义可以界定为: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为实现生产过程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一)区别1.当事人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团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发生的关系。2.内容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涉及的是劳动关系的整体内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二)联系集体劳动关系的出现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内在不平衡。二、集体劳动关系的权利表现在集体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
    2023-04-13
    384人看过
  • 集体劳动关系与个别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集体劳动关系与个人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专家认为劳动关系的一般定义可以界定为: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为实现生产过程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从宏观而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所谓个别劳动关系、集体或团体劳动关系、社会劳动关系或产业关系。这三个层面的关系,既是一种互相联系的逐级包容关系,又是在性质和法律特征上有所区别的具有相对独立形态的社会关系。(一)区别1.当事人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团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发生的关系。2.内容不同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涉及的是劳动关系的整体内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时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二)联系集体劳动关系的出现有助于克服个别劳动关系的内在不平衡。二、集体劳动关系的权利表现在集体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
    2023-04-13
    27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什么与什么之间的关系
    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一、劳动关系确认之诉时效为多久劳动关系确认之诉,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员工没
    2023-03-29
    301人看过
  • 工资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对“劳动关系成立”的界定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确认和识别某一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需要遵循一定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实质标准是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核心标准和决定性因素。其主要包括:劳动力由他人使用、劳动组织关系、组织从属性、人身关系。另一方面,认定劳动关系还可以从形式上进行判断,但形式标准只是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辅助性因素,对于这类特征的归纳概括,主要是为了方便司法操作。目前,相关法律规定的形式主要有:劳动者资格、雇主资
    2023-03-22
    393人看过
  • 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吗,用工与劳动关系区别
    劳动关系和企业用工之间的区别(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办公大楼,与车主李某有口头协议,由李某为其运送沙石。李某雇佣司机黄某为该公司运送沙石。在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驾车违章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2023-05-22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4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是否用工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双方就可以按照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接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 劳动者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关于关联公司中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关联公司间存在两层劳动关系。关联公司都是合法的用工主体,故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二种观点认为,关联公司间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二、在关联公司中只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主要理由如下: 1、对《劳动法》规定的用工主体之一的经济组织作扩大解释,即只要这个组织在进行一定的经
    • 创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标准有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能否说一下都有哪些人就劳动关系而言,如果只是投资者,不参与实际经营,可以不建立劳动关系。
    • 关于非关联企业与非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经过《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看担保金额的大小,金额高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否公示,不影响担保是否有效,但是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规定,上市的对外担保是需要公开披露的,否则是违规。
    • 怎么解除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员工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