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转让,但是工业用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因为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租用农田可以建厂房吗
可以的,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
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仍由作为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履行,租期届满而土地使用权期未届满时,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上承租人投资建造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自然归属于出租人。
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统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则,其所有权归属于该租赁土地使用权人
二、房地合一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这两项权利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不得分别转让。“房”和“地”必须一并处分。
三、准建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准建证是90年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93年发的,两个都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
1、工业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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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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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让或出售集体用地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转让出售的,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且也只能转让出售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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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有工业土地使用证的厂房可以拿来出售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你关心的应该是你的交易风险吧,要两个层次来回答:一、债权方面:合同只要双方意思一致,并且没有法律法规的禁止,就可以订立。从这个角度来看,厂房属于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按房随地、地随房的原则,只要愿买愿卖的、没有法律法规的禁止的话可以出售。二、物权方面:我国的物权变动以公示为生效要件。换句话说就是,你去变更房产证和土地证后,你才是所有人。你想想看,你没有房产证你是合法的主人吗当然了,你们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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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可以改为工业用地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81、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只要是自然环境许可,都可以批准为“住宅用地”,但是不一定可以批准成为“工业用地”,所以我认为你的这块土地可以批准为“住宅用地”。2、如果你的这块土地原来批准的是“工业用地”(不论是集体还是国有),但是现在国家对环评和消防要求批准提高了,你的这块地不能批准为“工业用地”,当然可以改为“住宅用地”(也不论是集体或者国有)。3、建设用地的性质变更主要是土地局,在不违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