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8:21:44 316 人看过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重大事故,且只能由过失构成;而投毒罪则不受这个范围的限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投毒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犯罪对象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毒害性”物质,系指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如氰化物、砒霜及其他各种剧毒品。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

一、投毒罪可以假释吗

投毒行为构成犯罪的,如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对投毒罪如何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1、投毒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本条增加了投毒这种行为方式。对投毒行为直接适用本条之规定。故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如果已经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则应依照本法第115条规定处罚。2、投毒罪与以投毒为手段的行为的区别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3、投毒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违反毒害性物品管理规定,也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这种罪是在
    2023-03-05
    197人看过
  •  认定操纵股市罪的方法有哪些
    操纵股市罪的客体要件包括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操纵股市罪的客体要件包括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操纵股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操纵股市罪是指在证券市场中,以虚假或者误导的方式,通过自身或者他人的资金、证券账户、签名的操作或者控制证券交易价格、交易量等,意图误导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
    2023-08-27
    195人看过
  • 投毒罪量刑有哪些标准
    投毒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投毒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可以。如果只是将毒物投放于特定人食用的物品中,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而不会是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毒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投毒罪量刑投毒罪目前已不是法定罪名,标准的说法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共有两档刑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严重后果,指的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中华人
    2023-08-02
    433人看过
  • 认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方法是什么
    违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满五年的,还将被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不满两倍的罚款;如果发生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不仅将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将被判处销售额50%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
    2023-07-21
    493人看过
  • 对于投毒罪刑事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在现行的法律中,已经将投毒罪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了。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投毒罪怎么量刑投毒罪目前已不是法定罪名,标准的说法是投放危险物质罪,共有两档刑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严重后果,指的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13
    166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具体有哪些方法
    1、客体要件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在主观上为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罪同伙的认定1、集资诈骗共同犯罪中的正犯根据理论上的正犯的通说即犯罪事实支配理论,正犯是支配犯罪事实过程的人,共犯虽然对犯罪事实存在影响,但却不是能够决定性地支配犯罪过程的人。上述支配方式主要有行为支配、意思支配与功能性支配三种具体形式。由于正犯和教唆犯、帮助犯是以犯罪事实中的作用为区分的,也是裁判者认定犯罪情节的重要依据,在承认共犯理论行为共同说的场合还是区分此罪彼罪的界限,因此对于集资诈骗罪来说,区分其正犯与其他狭义的共犯有较为重要的意义。从集资诈骗罪的一般犯罪事实看,主要有两种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的正犯追究其刑事责任。2、集资诈骗共同犯罪
    2023-08-02
    498人看过
  • 理解毒品罪及其认定方法
    1、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2、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被运输毒品罪怎么定罪运输毒品未遂构成运输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
    2023-07-07
    34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运输毒品和运输毒品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是将运输毒品的行为单独作为一种犯罪行为,规定在刑法之中,而且历来是对运输毒品的行为,作为毒品犯罪中的重点予以打击,1979年刑法中,即已规定对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予以惩处,已经明确将运输毒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本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我国1997年刑法第347条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并且作为行为选择性罪名而被置于同一条文中,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但是,对运输毒品罪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并未取得一致认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1、所谓运输毒品,是指将毒品从某一地点运往另一地点,区域范围则限于我国国内。2、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输毒品的行为,也包括明知是毒品而受雇帮助运输的。3、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
    2023-03-22
    189人看过
  •  确认诈骗罪的方法有哪些?
    诈骗罪定罪需要满足客体、客观和主观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主体为一般主体且需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罪的定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其中,客体要件是其中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诈骗罪如何判断?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其财产,从而使行为人取得财物的行为。判断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以下三个要件:1.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 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3. 被害人因被欺骗而自愿处分财产。同时,还应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
    2023-11-09
    131人看过
  •  投毒杀人罪判断方法
    投毒杀人罪的判定依据包括两个方面: 如果投毒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人群, 则可能涉及到投放危险物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投毒行为和杀人行为都成立, 则可以数罪并罚; 但如果只有投毒行为或者只有杀人行为, 则将分别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或危害他人的危险物质罪或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毒杀人罪的判定依据包括两个方面:1.如果投毒行为针对的是不特定人群,则可能涉及到投放危险物质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2.如果投毒行为是针对特定人的,则可能涉及到危害他人的危险物质罪、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毒行为和杀人行为都成立,则可以数罪并罚;但如果只有投毒行为或者只有杀人行为,则将分别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或危害他人的危险物质罪或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
    2023-09-19
    377人看过
  • 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罪: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根据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规定了种植罂粟的量刑数量标准,而对于其他毒品原植物量刑标准只规定了“数量较大”。这样规定是由于在我国境内出现的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中,主要是罂粟;另外,由于其他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各不相同,相当复杂,也难以在法律中都规定具体数量。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过去曾因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强制铲除过,也包括被依法追究过刑事责任,又再次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再次种植的,无论种植毒品原植物多少,都构成犯罪。3、“抗拒铲除的”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在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强制铲除这些毒品原植物时,使用暴力、威胁、设置障碍等方法拒不铲除的。一、种植烟草
    2023-03-05
    438人看过
  • 哪些标准可以认定毒品犯罪的有效性?
    认定毒品犯罪有效的标准如下:1、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2、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品罪立案;3、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4、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运输毒品罪立案。另外,私种罂栗等毒品原植物二百五十株,相当于生鸦片一两以上的,以制造毒品罪立案。毒品犯罪怎样认定毒品犯罪的认定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
    2023-07-02
    96人看过
  • 走私、运输毒品罪认定方法
    走私运输毒品罪的认定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属于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走私军用子弹十发以上不满五十发的;(二)走私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不满五支或者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不满五百发的;(三)走私武器、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走私的武器、弹药被用于实施其他犯罪等恶劣情节的。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走私军用枪支支或者军用子弹五十发以上不满
    2023-07-19
    453人看过
  • 刑法中认定吸毒有罪吗?
    一、《刑法》中认定吸毒有罪吗吸毒是违法的,但一般不是犯罪。吸毒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此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二、吸毒第一次是否会有案底1、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涉毒人员的违法记录不但不会消除,还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纳入动态管理。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
    2023-05-24
    32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贩毒罪如何认定认定贩毒罪的证据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1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贩毒案件的证据认定规定,对贩毒罪定罪依据主要有如下几种: 1、案件线索来源; 2、破案及抓获经过; 3、搜查及追缴笔录; 4、鉴定结论; 5、毒品交易的上线和下线; 6、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等。
    • 投毒罪司法解释是哪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故意往他人杯子里贺铿偷泻药,只要没给他人造成轻伤,就不会构成犯罪。至于轻伤的标准,投毒罪司法解释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弄的那个《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这个标准在网上很容易查到),并结合具体情况看看。若连轻伤都算不上,那么就只可能构成民法上所讲的侵权了,至于侵权的赔偿标准也有相关的规定,不过每个地方的法院不一样的。若要赔偿,也可私底下和解,这样是最好的了。
    • 怎么认定投毒罪,投毒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投毒”是指向公共饮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投放能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的行为。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式怎样,也不论使用何种毒物,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
    •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及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侵犯的则是特定的人的生命权。这是二者最关键的区别。(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实施了已经危害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行为;后者则表现为实施了以特定的人为目标,且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投毒方式
    • 投毒罪的犯罪中止有哪些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8
      投毒罪,就是投放危险物质罪。二者没有区别。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两高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