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多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1:04:09 344 人看过

一、事故后多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对于伤残鉴定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标准,要根据具体的伤情,确定治疗终结的时间。

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一)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继续赔偿情形。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残疾补偿金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参加补偿金五到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后如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流程解析
    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月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四、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清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流程首先进行组织鉴定,实行当面鉴定制度,其次七日后出鉴定结果,再重新鉴定,最后复查鉴定。(一)组织鉴定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
    2023-07-04
    408人看过
  • 鉴定为医疗事故后还要评定伤残等级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与伤残一至十级对应起来,这就是说:评为医疗事故后,除患者已经死亡或者被评为四级医疗事故外,都对应着相应的伤残级别,不需要在评定伤残程度。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不同的伤残程度对于赔偿数额来说是不同的,在确定一级伤残赔偿系数是100%的同时,每下降一个级别赔偿系数下降10%。依此类推,最低的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
    2023-06-05
    2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等级是在哪部门进行提出来?
    由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
    2023-03-25
    444人看过
  • 进行交通事故肋骨伤残鉴定等级的方式有什么?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到处理你交通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
    2023-04-03
    281人看过
  • 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除外)、申请表上粘贴申请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张。3、《工伤认定书》复印件。4、发生工伤后的初诊病历、住院病案、手术记录、出院小结以及
    2023-04-02
    166人看过
  • 出车祸后多久定伤残等级
    一、出车祸后多久定伤残等级出车祸后三个月左右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若是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交警可以扣车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交警不可以扣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交警不能继续扣车,所扣车辆和物品及证照应在5日内交与车主。交警扣车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如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等等,这和医疗费垫付、赔偿调解、到案处理等等并没有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三、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可以改吗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可以改,但需要符合修改条件。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
    2023-03-05
    146人看过
  • 伤残鉴定鉴定出多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根据伤残的类别和残情的程度划分伤残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相应定级原则进行等级评定。一、工伤鉴定流程有哪些?工伤鉴定流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等等。二、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或向第三方有资质
    2023-03-05
    257人看过
  • 车祸伤残鉴定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明显职业受限;(4)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职业种类受限;(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
    2023-04-04
    373人看过
  • 工伤鉴定等级十级伤残等级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注:一到四级伤残单位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
    2023-03-04
    467人看过
  • 什么时间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好
    一、什么时间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好对于伤残等级鉴定的最佳时机,这主要取决于受伤者的具体伤情和治疗进展。1.一般来说,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可能构成伤残,那么待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就可以考虑进行伤残等级鉴定。2.医学上普遍认为,治疗三个月后的时间点是观察伤情是否稳定的最低时限。因此,伤残鉴定至少应在工伤治疗三个月后进行,如果在某些情况下,伤残治疗尚未结束或伤情尚未稳定,那么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这样才是合法、合理、合适的做法。二、伤残鉴定的最低时限1.伤残鉴定的最低时限通常被认为是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这是因为治疗三个月后,伤情通常已经稳定,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估伤残等级。2.如果伤情尚未稳定或治疗尚未结束,那么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就需要相应顺延。三、法规规定的鉴定时机根据《工伤职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1.职工发生工伤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2.停
    2024-07-15
    474人看过
  • 工伤受理后多久时间才能鉴定伤残等级
    工伤认定后伤残等级鉴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疗情况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马上申请能力鉴定鉴定鉴定。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就做,但是如果劳动者的伤情稳定还没有稳定,那么就要等到伤情稳定后再申请。一、因工伤眼睛视力减弱该怎么赔偿?劳动者因眼睛视力减弱,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
    2023-03-14
    1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要多久,什么时候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可以对伤残级别、后续治疗费用、护理级别、误工时间进行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也就是说,伤残鉴定鉴定报告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可以出来,特殊情况可能会超出这个时间。伤残鉴定一般建议在治疗终止以后进行伤残鉴定,也就是伤情再治疗也不会有明显的改观,已经基本上就保持现有的状态,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对于有些患者治疗迟迟没有结束,可以适当的延长,还是建议进行治疗结束以后的伤残鉴
    2023-03-17
    92人看过
  • 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后多久可以申请报销
    一、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后多久可以申请报销国家对于工伤的报销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拿着相应的材料,到相应的机构即可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
    2023-08-12
    53人看过
  • 重庆区县司法鉴定机构可进行伤残鉴定确认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伤残等级
    重庆各区县能否进行伤残鉴定?区县伤残等级鉴定在司法鉴定所进行?您可以通过他们的联系电话或地址咨询。在重庆因交通事故受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除了能在西政司法鉴定中心、重庆法医验伤所、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重庆市法正司法鉴定所、重庆市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重庆邮电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外?还能在哪些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呢:机构名称: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住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九路169号机构负责人:田维贤许可证号:500005009电话:023-79222258邮编:40900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司法鉴定所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6号机构负责人:杨存裕许可证号:500005010电话:023-62183752邮编:400060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机构名称:重庆市巴南司法鉴定所住所:重庆市巴南区巴县大道68号机构负责人:王跃荣许可证号:500005011电话:0
    2023-06-05
    44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工伤有些残疾了,工伤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时限多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条款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鉴定时间如何确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工伤: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
    • 伤残等级鉴定在哪里进行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15
      伤残等级由地级市的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定,要申请,才会受理。主要是由专家组里的医疗方面的人员进行的,劳动部门其实只是起到组织作用。
    • 怎样进行劳动鉴定伤残等级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0
      伤者职工被认定工伤后,在经过治疗,且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存在伤残时,应当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
    • 伤残等级鉴定可以重新进行鉴定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6-16
      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