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9:14:03 101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拍卖师资格考试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并按照人事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拍卖师资格考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纳入人事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拍卖师资格考试。

第三条拍卖师资格考试工作在人事部、商务部的指导下,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组织实施。

第四条由中拍协和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及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拍卖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负责决定考试工作的重大事项。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拍协。

第五条拍卖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试卷、统一颁发证书。

第六条拍卖师资格考试保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准备工作

第七条拍卖师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八条拍卖师资格考试为四个科目,其中拍卖理论、拍卖案例分析、经济基础知识为闭卷笔试,主持技巧为实际操作考试。

考试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对考试科目进行调整。

第九条报名程序

(一)中拍协每年年初公告当年拍卖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二)报名条件:拍卖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和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三)参加拍卖师资格考试须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拍卖企业出具证明,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拍协)审查后,统一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未成立地方拍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将材料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最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拍卖师资格考试通知书》。

第十条试卷准备

(一)拍卖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签署《拍卖师资格考试试卷命题保密保证书》;

(二)考试试卷命题及标准答案,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定;

(三)拍卖师资格考试试卷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国家级专业保密印刷厂承印。

第十一条考前培训

(一)拍卖师资格考试实行“培训与考试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

(二)拍卖师资格考试培训的课程设置及教材,须经考试委员会审定。

(三)培训的授课教师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人事部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审定。

(四)未经人事部和中拍协批准或许可,任何人不得编写、出版拍卖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复习资料及习题集等。

第三章考务规定

第十二条拍卖师资格考试,严格按全国统一规定实施,并于考前一周报人事部。

第十三条考生报到时应携带《拍卖师资格考试通知书》、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拍卖从业时间证明原件,经审验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第十四条拍卖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内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第十五条应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执行监考职务时,考务工作人员须佩戴统一制发的工作证章。

第十七条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20分钟组织应考人员进入考场,宣读考场纪律和有关规定。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袋,并提示应考人员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单位和准考证号。

第十八条监考人员发现应考人员违犯考场纪律时,应及时制止,将违规情况记入考场记录单。

第十九条考试完毕,考生签名后方可离开考场。监考人员应清点本考场试卷,核对无误后,将本考场全部试卷沿密封线密封装订。

第二十条未经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翻印拍卖师资格考试试题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四章评卷与登分

第二十一条评卷人员由专家或专业人士组成。命题人员、参与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卷登分工作。

第二十二条拍卖师资格考试评卷工作,须严格执行经审定的统一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二十三条评卷应专人评专题,不得一人评阅全卷。严禁评卷中揭封、撬看试卷姓名和考号;评卷人员不得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答卷和分数。

第二十四条评卷工作应在拍卖师资格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五条登分工作要遵循如实登录、准确无误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建立登分复核制度。登分无误的,应由复核人员在登分复核人栏签字;登分不符的,应由复核人与登分人共同确认后,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更正。

第二十七条自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查卷申请。查卷范围包括:试卷总分、题目合分。

第二十八条拍卖师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科目允许次年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须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第五章公示、发证

第二十九条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经核定的当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一周。

第三十条公示期间,有举报考生违规违纪的,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核实,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示后,按人事部规定,将无异议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拍卖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经考试委员会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文件形式,在行业内和社会上公告。

第六章信息管理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拍卖师资格考试信息资料管理档案。考试信息包括:报考人员基本资料、考试科目、考场号、准考证号、考场纪录和考试成绩单等。考试成绩的储存信息须采取技术手段加密,防止人为改动。

第三十四条拍卖师资格考试信息属机密资料,考试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泄漏或对外发布。

第三十五条拍卖师资格考试信息资料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存档保管。考试试卷保存一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2004〕第3号令)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拍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拍卖师相关文章
  •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6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1日)废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系岗位职务,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经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岗位。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本部门直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机关。第二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第四条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每二年进行一次。第五条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人事行政管理的专家十五至十九人组成,
    2023-06-10
    144人看过
  •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当前土地估价工作的需要,加强土地估价队伍建设,提高土地估价人员素质,保证土地估价成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只有按本办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具有独立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资格。第三条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机构,其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人数的1/4.第四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内容:1、土地管理知识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2、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3、土地估价实务;4、土地经济、金融、会计等基础知识;5、土地利用、建筑经济及城市规划等知识。第五条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能公正、客观地开展土地估价工作。第六条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
    2023-06-10
    89人看过
  • 国有资产拍卖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拍卖
    一、国有资产拍卖管理办法国有资产拍卖是指国家将属于国家所有的债权和财产,通过拍卖形式向购买者出卖,实现资产产权的转移,收回产权拍卖收益。二、国有资产拍卖管理原则1、国有资产产权拍卖应以国家法律为依据,要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执行,使被拍卖的资产得以充分利用,并获取新的效益。2、国有资产产权拍卖底价的确定应简便易行,公平合理。被拍卖资产的底价应通过成本法、市场法、收入法等方法加以评估确定,不能简单地以帐面原值和净值为依据。拍卖组织者应将资产状况当众详细介绍,以有利于竞买者在最短的时间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购买的抉择。3、国有资产产权拍卖的成交价,应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形成。禁止私下交易,以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同时,要防止贱价甩卖和泄漏底价。第四、国有资产产权拍卖收益应归国家所有。拍卖国有资产产权的收入(包括出售国有企业的净收入、利息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2023-04-24
    167人看过
  • 铁岭市公物拍卖管理办法(试行)
    市长:姚辉二00O年一月二十六日铁岭市公物拍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公物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使公物处理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实现公物的市场价值,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拍卖企业进行的公物拍卖活动。?第三条公物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铁岭市贸易局是本市拍卖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物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公安局、监察局、土地局等部门,应当按各自法定职责配合市贸易局对公物拍卖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市公安机关对拍卖业按照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第六条按国家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公物,只能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理,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第七条应当委托拍卖的公物是指下
    2022-11-30
    130人看过
  • 毕节医师资格考试办理手续是什么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条件符合,资料齐全、是否合法合规。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条件符合,资料齐全、是否合法合规。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
    2023-05-28
    417人看过
  • 担任拍卖师资格限制
    拍卖师的良好品行和操守则是其所在的企业乃至拍卖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道德基础。拍卖法在规定拍卖师的条件时,对拍卖师应当具备的良好品行和操守特别重视,将品行良好确立为担任拍卖师的一个重要的法定标准。而且特意对三种人作了专门的限制和禁止性规定,即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则明确将遵纪守法,并同时具备思想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敬业精神作为申请参加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且明文规定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以上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受吊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所有这些规定足见良好的品行和操守对于拍卖师是多么的重要。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有一些人片面地理解了拍卖法关于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的这一禁止性规定
    2023-04-24
    234人看过
  • 怎样取得拍卖师资格
    《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在拍卖企业工作二年以上;通过由国内贸易部组织的拍卖专业人员培训,并经所在拍卖企业推荐,可申请参加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拍卖师资格考试每年的5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上海或广州。试卷由国家人事部、内贸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出题。去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天为理论考试,主要是考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天为案例分析;第三天为实际操作能力,摸拟一场拍卖会,评委根据形态、语言、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来打分。据《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章之规定:考试合格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须在三个月内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拍卖师执册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一个月,持证者应按规定主动到注册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23-05-01
    355人看过
  •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的方法
    (一)考生到报名点,向受理报名人员提交: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如果考生因年龄未满16岁或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阶段等特殊原因的,可出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考生也须凭此证明和其他规定证件入场考试。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4、6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1、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2、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或师承人员的《师
    2023-05-10
    464人看过
  • 教师资格证书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是省厅根据教育部为保证师资质量,在教育系统逐步实行教师准入制度的要求设置的一项考试。面向对象是非师范类的大中专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所报教师资格种类的相应学历(具体为:幼儿园、小学、初中为专科以上学历,高中包括中职为本科以上学历。中职实习指导教师为中职以上学历并具有助工或中级技工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考试并获得合格成绩;3、通过国家语委的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4、通过课堂教学技能测试;5、体检合格。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市自考办和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具体分工为:市自考办负责教育学、心理学两门理论课的考试,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普通话测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以及体检和资格证书的申报工作。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课考试每年4月、10月各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1月5日—10日、7月5日—10日(在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的报名时间由自考办另定)。教
    2023-05-29
    473人看过
  •  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5.品行良好。律师资格要求根据《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资格的取得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次,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再次,律师执业需要具有律师资格;最后,不得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如果律师执业人员有违反《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律师资格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才能合法地从事律师执业活动。律师资格的取得需要满足一
    2023-11-01
    36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执业资格考试条件
    一、破产管理人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这一规定借鉴了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破产实际及实行管理人制度的需要,规定管理人的任职包括两类:一是有关法定机构,分别包括依法设立的清算组、有关专业机构和某种专业机构中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二是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1)清算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成的清算组,并不当然具有管理人资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申请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指定该清算组担任管理人。新破产法虽然规定了清算组可以作为管理人,但一般而言,新破产生效后,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只能适用于两类破产案件:第一类是新破
    2023-04-24
    118人看过
  • 教师资格证考试“四步曲”
    申报资格学历条件是:幼儿园教师,须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须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考证“四步曲”首先,先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除语文学科外,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就可以了。像我们学校会统一组织考试。如果你所在学校没有这个要求的话,那么一般你要到该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报名。一般每个月考一次。考试不难,报名时购买指定的教材,重点把后面的范文和模拟题看熟,只要水平不是特别差或者方言根深蒂固,一般都可以过关。接下来,你要集中注意考《学、《心理学两门课程。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认定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先是报名。需要注意的是,心理学、
    2023-05-10
    132人看过
  • 《拍卖管理办法》解读
    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目前《办法》已经商务部2004年24号部长令公告,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有关负责人解读《拍卖管理办法》。《办法》共7章61条,除总则和附则外,分别对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外商投资拍卖企业,拍卖从业人员及拍卖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凡《拍卖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或较为详细规定的事项不再涉及,《拍卖法》没有相应条款或条款规定不具体,但在实际操作中时常发生,需要规范的事项,在《办法》中作了明确规定。对参与拍卖的各方来说,《办法》对他们有什么约束?对整个拍卖市场意味着什么?针对目前行业中的问题,从保护拍卖各方当事人利益,兼顾社会公平的角度,强化了监管。一是结合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监督核查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二是对恶意降低佣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
    2023-04-24
    488人看过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5年开始实施,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定于当年六月的第一个周六休息日。首次考试时间定于1995年9月5日、6日举行。报名时间为95年5月2日至5月30日。二、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试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三、在1995~1997年度组织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八条中(不含第五款)的学历和经历要求,其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满二年者,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四、自1998年起,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的报名条件。五、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持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
    2023-02-06
    111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拍卖师
    词条

    拍卖师是指运用语言和形体语言,配合拍卖公司实现销售目标的拍卖专业技术人员。拍卖师主要职责是主持拍卖会,同时也会参加拍卖会的策划工作,以及制定拍卖营销策略。 拍卖法在规定拍卖师的条件时,对拍卖师应当具备的良好品行和操守特别重视,将品行良好确立... 更多>

    #拍卖师
    相关咨询
    • 经营管理资格考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其实最主要是看你自己的兴趣和定位了,在社会上,能力和学历同样重要,在确定目标后注意积累自身的一些东西,对你以后的职业生涯很有帮助的。 PS:在这些可考的证书中,最热门的好象就是职业经理人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可以帮你具体分析一下职业经理人(CCMC)—— CCMC是英文CHINESECAREERMANAGERCERTIFICATION的简称,翻译成汉语的意思是“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其分为四个层
    • 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p>前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临考冲刺9套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二)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三)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四)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五)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六)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七)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八)参考答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九)参考答案
    •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哪些要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22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四)取得经济
    •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13条有哪些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4
      XX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查机构。
    • 律师资格证考试办法全文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全文) (司法部令第61号2000年7月26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资格考试工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保证律师队伍质量,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资格考试是国家的专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并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律师资格。 第三条律师资格考试由司法部组织,每年举行一次。律师资格考试于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