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学校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0:11:50 378 人看过

设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举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3、合格教师;

4、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

5、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一、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设立学校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2、向县教育局提出筹设申请;

3、经审核同意后,下达同意筹设批复文件;

4、向县教育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办理办学许可证;

5、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记

总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上完士官学校必须去部队吗

自愿的原则。在部队考学有两种,一个是士官学校,一个是军官学校。

士官学校又分为中专(两年制)、大专(三年制)两类。去年新的士官管规定下来以后就要求士官学校毕业的学员必须服役满12年以上,因为在你士官学校之前有这样一个条件:

自愿献身国防事业满12年(12年包括是当义务兵2年、在校学习时间和毕业后服役的总时间,也就是说你毕业以后要么再服役6-8年)。这样的话,假如考上士官学校了就必须遵守考试前的诺言,凡是从士官学校毕业的还是士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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