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不是普通程序。案外人的执行异议之诉发生于执行程序中,在普通程序中不存在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收到执行异议的,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外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案外人执行异议条件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必须是案外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的不是案外人异议。
(2)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它既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全部所有权,也包括主张对该标的享有部分所有权利。实践中,案外人所主张的能够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主要是物权,即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或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其中所有权异议是最常见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的权利也可能是债权,如案外人可能对执行的标的物有租赁使用权、买回权、借用使用权,或者有请求被执行人向自己交付这个标的物的权利。总之,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是构成案外人异议的前提条件之一。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案外人异议。
(3)一般应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由于《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但非法院作出的一些法律文书也由相应法院执行,因此,常常会出现生效法律文书制定的主体与执行主体不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4)案外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异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负有举证责任。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阐明事实。案外人提出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普通诉讼程序相比存在哪些特点
68人看过
-
2024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必须普通程序
189人看过
-
异议执行时是否必须答辩?
215人看过
-
执行异议的程序中是否必须要开庭?
2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必须使用普通程序吗
273人看过
-
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诉讼程序的差异
251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是否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0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必须必须执行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4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必须要执行吗? 档案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必须要执行。工商部门是负责行政许可的机构,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后,工商局会决定是否受理。这个过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
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程序中对涉外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和执行程序。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2根据民事案件当事人争议内容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并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特别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主要有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初受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经济案件适用最多的是第一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
-
什么是刑事诉讼执行程序异议?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执行程序异议,指执行当事人或案外人认为执行机构的执行行为在程序上违法或者不当,在执行程序终止前,提请执行机构予以纠正。提出执行异议的具体事由针对执行法院的程序性事项,例如执行法院没有依法发出执行命令、实施不当或错误的执行措施、无法定原因而裁定中止执行、没有依法发布公告以及执行管辖错误等。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认为异议有理由的,裁定对原执行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认为异议不合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