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所得税的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05:03 499 人看过

【本文导航】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四、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正文: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的列示

利润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二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例如,各项资产如发生减值,提取的减值准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税法规定,企业提取的减值准备一般不能税前抵扣,只有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产生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暂时性差异。假定某企业期末持有一批存货,成本为1000万元,按照存货准则规定,估计其可变现净值为800万元,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由于税法规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该批存货的计税基础仍为1000万元,其账面价值为80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200万元即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又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满足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税法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一般可于发生当期税前扣除,由此产生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一般而言,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涉及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如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会计上对于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按照税法规定,与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多在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该类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形成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进行分析比较,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按照重要性原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企业合并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在购买日比较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计算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以后,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例:某企业20×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存货

20000000

2200000

2000000

3

无形资产

6000000

0

6000000

4

预计负债

1000000

0

1000000

5

合计

6000000

3000000

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当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为600万元。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如下:

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000×33%=19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000×33%=990000

递延所得税费用=1980000-990000=990000

所得税费用=6000000+990000=6990000

四、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某些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产生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或者产生于企业合并中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这类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不影响利润表中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其所得税影响应视情况分别确认。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无论是对当期所得税的影响还是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均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对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标准不同,某些情况下会造成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因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应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应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个人所得税几号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必须每月申报。达不到起征点的也要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从中国境外
    2023-02-17
    121人看过
  • 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的解释
    【本文导航】一、矿区的划分二、油气资产及其折耗三、钻井勘探支出资本化采用成果法四、弃置义务的处理五、油气资产的减值正文:一、矿区的划分矿区,是指企业进行油气开采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的开发单元。矿区的划分是油气资产计提折耗、进行减值测试等活动的基础。矿区的划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二)若干相临且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三)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矿区;(四)一个大的油藏分为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计量的,可以分为几个矿区;(五)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工业化推广的区域可作为一个矿区;(六)在同一地理区域内不得将分属不同国家的作业区划分在同一个矿区或矿区组内。二、油气资产及其折耗(一)油气资产,是指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油气资产属于递耗资产。递耗资产是通过开掘、采伐、利用而逐渐耗竭,以致无法恢复或难以恢复
    2023-06-05
    168人看过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如何确认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答: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二)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二、企业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相关业务,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产品。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
    2023-06-05
    306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二、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员工薪资中扣除,再由企业对员工代扣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缴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人,不仅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1、使用账号与密码登录电子申报系统,进入电子申报系统。2、点击左上的“申
    2023-04-30
    478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
    一、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1、明确了受案范围和条件。《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依法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不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也不限于重大犯罪案件,均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2、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解释》规定,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并具体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开庭程序。3、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证明标准及处理原则。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没收案件的证明标准,但从刑事诉讼理论看,没
    2023-04-13
    180人看过
  • 今年个人所得税到几号截止?
    6月30日截止,6月30日,我国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截止。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应纳个税,再减除已预缴税款后,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市税务局已开通手机、网页等个税汇算远程办税渠道,不少人通过个税APP方便快捷地完成了汇算申报并收到退税红包。一、关于交税的先关法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
    2023-04-11
    112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会计准则的第18号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以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 “四、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
    • 代扣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解释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的,企业只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点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已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无论如何核算都不能在税前扣除。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理解为,一是在进行税务处理必须作为工资薪金处理,
    • 代扣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解释是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的,企业只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点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已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无论如何核算都不能在税前扣除。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理解为,一是在进行税务处理必须作为工资薪金处
    • 如何解释企业所得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