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基本农田应由哪个部门批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21:02:35 309 人看过

1、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回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

2、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3、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权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一、征收农田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农村的基本农田征收怎么办?
    征收农村基本农田的,必须要有合法手续,并且要依法给予农民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
    2023-04-18
    202人看过
  • 基本农田是什么,对于征收基本农田法律有何规定?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即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农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农田中挑选的一定比例的优质基本农田,也不是永远不能占用的基本农田。律师补充: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永久性基本农田的使用。并要求在地块内实施永久性基本农田,并严格纳入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但是具有严格的
    2023-05-07
    125人看过
  • 基本农田征收是怎么回事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要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施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进一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
    2023-04-03
    192人看过
  • 基本农田征收后如何安置
    拆迁农田时,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为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023-07-05
    214人看过
  • 了解基本农田征收的程序
    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4、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5、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情况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土地征收的程序(一)土地现状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对象是拟征收的土地的地类、权属、地上房屋、地上青苗以及附着物的情况。(二)社会稳定风险评
    2023-07-07
    228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由哪一级政府审批
    新《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是由国务院进行审批。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因此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审批。一、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另外,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理,实行特殊保护:(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
    2023-03-02
    22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基本农田征收由谁来批准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以下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只要征收基本农田,国务院就必须批准。只有国务院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才能组织实施。因此,只要耕地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不可避免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占有。城市建设要跳出规定的基本农田,实现集团式、串联式发展,不得占领基本农田建设新区,也
    • 2022年征收基本农田应当谁批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征收基本农田应当由国务院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一般需由国务院批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
    • 基本农田征收应当具体能否批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4
      1、征收基本农田应当由国务院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一般需由国务院批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
    • 谁可以批准征收基本农田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1、征收基本农田应当由国务院批准、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一般需由国务院批准。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
    • 占用基本农田向那个部门反应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占用基本农田可以向国土局等部门反映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