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可以向哪个法院移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1:12:35 404 人看过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由制作该项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即使该案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该案的执行仍由原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涉外执行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由制作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决书和调解书的执行,由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机关证明的债权文书的执行案件,由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执行案件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如果当事人分别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则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已经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该案不属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但确有异议,认为本院也无管辖权而必须再次移送的,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执行案件可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权执行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执行案件,认为有特殊原因不便或者不能执行,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在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涉嫌犯罪的案件向什么法院移送案件
    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2、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内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为一式三联填写式文书。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移送公安机关,第三联抄送检察机关。该文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一)首部。包括:1、文书名称。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2、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食药监+执法类别+罪移+〔年份〕+顺序号。(二)正文。包括受移送部门和移送的法定依据。1、受移送部门名称。应填写公安机关名称的全称。2、移送法定依据。在正文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有:一是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23-07-30
    359人看过
  • 移送执行适用于哪些案件?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便申请执行,而不执行,又会使其难以甚至无法维持生活。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类案件中,有的没有执行权利人,如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财产上交国库;即使有执行权利人,也不宜由其申请执行。对这类案件的移送执行,既是人民法院的职权,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无论是移送执行还是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收到移送执行或申请执行书后,都应依法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立案执行;移送执行书或申请执行书内容欠缺的,应当限期有关人员补正;移送或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驳回,不予执行。一、移送执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
    2023-06-20
    59人看过
  •  公安向检察院移送案件程序
    本文介绍了一个简短的具体程序,该程序包括公安局对案件进行审查、搜集相关证据、将案件材料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具体程序如下:公安局在处理案件时,首先对案件进行审查,搜集相关证据。若认为有公诉需要的证据,则将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同时,公安局还需将案件材料全部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公安移送检察院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移送检察院程序是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本文将分析这一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2023-11-19
    382人看过
  • 移送执行案件的类型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便申请执行,而不执行,又会使其难以甚至无法维持生活。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类案件中,有的没有执行权利人,如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财产上交国库;即使有执行权利人,也不宜由其申请执行。对这类案件的移送执行,既是人民法院的职权,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4、公益诉讼裁判。无论是移送执行还是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收到移送执行或申请执行书后,都应依法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立案执行;移送执行书或申请执行书内容欠缺的,应当限期有关人员补正;移送或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驳回,不予执行。对于执行案件的处理,是需要严格基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
    2023-08-17
    397人看过
  • 移送执行案件移交中院的规定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一、移送执行案件的范围有什么?移送执行是引起执行程序开始的补充形式,审判组织一般不采用这种形式开始执行。某些案件的裁判确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有的关系国家、集体的利益,需要人民法院主动予以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移送执行。关于移送执行案件的范围,根据有关规定,移送执行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1、
    2023-06-29
    52人看过
  • 基层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中院管辖吗
    基层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中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2023-04-22
    146人看过
  • 刑事案件退赔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吗
    1、法律没有规定继续追缴赃款赃物可以立案强制执行虽然《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但该规定突出的重点不在于泛指所有的涉及财产内容的都可以执行,而在于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的法院地域管辖,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强制执行内容的规定分析,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中涉及财产内容的强制执行仅限于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两项,乃是关于财产罚的执行规定,而非继续追缴非法所得此类强制的执行规范。只是在《最高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0条中的规定提及,当法院在执行没收财产过程中发现执行财产中有需要退赔的,依法退赔,本条依然是指对没收财产这种财产罚的强制执行规定。2、追缴赃款赃物本身具有强制力追缴赃款赃物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侦查、提起公诉、审判财产类犯罪案件过程中对赃款赃物进行核实、确认、查明去向并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予以追
    2023-04-16
    317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吗?
    行政处罚案件是可以移交给法院乾地强制执行的。(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可见,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是具有法律依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行政主体资格合法,依法已经穷尽了行政程序(如履行了规
    2023-03-02
    498人看过
  • 法院未移送的案件可以重新起诉吗
    1、人民法院未移送案件的,能否重新起诉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不属于自己管辖,驳回起诉请求,没有移送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法院重新起诉;(2)、法院立案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没有移送案件的,当事人不能重新起诉,而是提前法院移送管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一、刑诉法院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刑诉法移送起诉案件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
    2023-06-23
    395人看过
  • 案件移送法院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交至法院后,若符合取保候审规定,还是依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公司诈骗员工刑事拘留后可以取保候审吗因涉嫌公司的诈骗行为,员工被刑事拘留的,若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则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二、成年人强奸可以保释吗?对于涉嫌构成强奸罪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适用条件则是可以保释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
    2023-03-13
    447人看过
  • 法院可以自行移送管辖吗?
    法院是可以自行移送管辖的,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在案件的审理上面没有职权的,可以根据案件的涉及范围,将案件递交到法院或者是其他执法机构。移送管辖是需满足一定条件的
    2023-07-29
    163人看过
  • 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
    法院把案件移交给公安的话说明民事案件已经转变为刑事案件,情况相比较来说会复杂一些,需要由公安机关审查清楚之后再移交给法院。一、关于立案标准是以发现时间还是发生时间为准呢一般是以案发时间为立案标准的,如果已经立案的是不计算时效的。在刑事案件中,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在民事案件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是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二、留置后移交就要判刑吗不是立马判刑,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
    2023-04-10
    287人看过
  •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
    一、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辖几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
    2023-04-16
    206人看过
  •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案件法院怎样执行
    一、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案件法院怎样执行1、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四条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3-06-1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机构是指解决对外经济贸易、运输争议和海事纠纷的仲裁机构。它们是专门负责处理涉外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通常由国家或地区政府设立,或者由国际组织或行业协会设立。涉外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公正、权威的仲裁... 更多>

    #涉外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执行案件移送法院执行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 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
    • 请问法院执行案件如何移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案件中,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移送执行的方式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移送执行是引起执行程序开始的补充形式,审判组织一般不采用这种形式开始执行。某些案件的裁判确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有的关系国家、集体的利益,需要人民法院主动予以维护。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生移送执行。 关于移送执行案件的范围,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明确予以规定,根据该规定,移送执行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
    • 案件移送法院可以保释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23
      1、可以的,只要在法院开庭前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到了法院也不一定判刑,要看检察院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能否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是不会被判刑的,否则,自然会判刑的了。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 案件移送其他法院执行的要求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4
      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的范围,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9条明确予以规定,根据该规定,移送执行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