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必须是合同中的标准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55:53
474 人看过
律师说服务期必须与劳动合同中的标准条款相等。相应的违约责任规定,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排除了劳动者的主体权利,是无效的格式条款。首先,劳动合同期限与法律规定的服务期限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严格的界限。”“服务期”需要以专业技术培训为基础,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签订培训协议,明确使用年限。但法律上没有“服务期”的概念,因此没有法律依据将“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也不能限制劳动者依法辞职的权利。此外,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受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限的限制。即使雇员违反服务期协议,雇员也需要向雇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顾问说,“强制服务期”侵犯了飞行员的择业权,应该是一个无效的标准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服务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须内容
1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订服务期吗
386人看过
-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法
316人看过
-
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必须的吗
491人看过
-
哪些合同条款是仓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
121人看过
-
合同的条款必须标明的有哪些
29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顾问
词条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法律顾问
最新文章
#法律顾问
相关咨询
-
必须服务期是否属于合同的格式条款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 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
质量保证协议必须条款必须的标准是?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08质量保证协议必须条款是: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产品质量、违约责任等条款。除主要条款外,质量保证协议应当内容详尽,将所有涉及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
中标价必须是合同价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4-05-01合同价必须是中标价,这个价格是不能随意改变的,也就是说中标人的价格,不管是报高了还是报低了,一旦中标之后就是按这个价格为基准,并以此来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除非是有特殊情况的出现,比如说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经双方协商改变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为合同价。
-
劳动合同中说服从合同必须服从调岗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内写员工必须服从单位调岗。这属于单位的内部约定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你可以拒绝他的调岗,你的行为属于合法的,公司无权处分你,否则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