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买早餐遇车祸法院终审判男子属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44:07 360 人看过

华龙网讯(记者汪君通讯员凌文英)在工作场地范围内买早餐时,打工仔遭遇车祸受伤。事后,由于肇事者逃离,该工人遂申请鉴定工伤。近日,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男子属工伤,相关医疗费用等应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据了解,永川区某建筑公司在该区一学校内承接了一建设工程,当地市民李静(化名)在该处做杂工。

去年7月11日早上7时许,李静来到工地后,就去学校食堂买早餐,途中,被一辆机动车撞倒,肇事司机将其送往医院后逃离。2个月后,李要求所在单位给付医药费被拒,遂向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据事实作出了李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该建筑公司不服,向永川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份认定。

该公司认为,李在上班时间前,去买早点时被其他车辆意外撞伤。当时,李并没进行工作,也没在岗位上,而是属于上班的途中,并非是公司的过错造成了李的受伤,所以,该公司认为李的事故应由肇事者负责,肇事者逃离了,应责任自负。

法院审理认为,李在工作时间,在校内前往食堂的路上被车辆撞伤,其受伤时间和地点应属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有关的预备性工作,其受伤地点应属工作场所。因该公司在工地上没单独设立食堂,李吃早饭系生产活动的生理需要,由于单位提供的设施不完善造成李在吃饭途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判该公司依据《劳动法》等规定,对李作出补偿。建筑公司上诉。随后,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职工早退遇到车祸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早退车祸不一定被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自杀可以认定为工伤吗不可以。我国既明确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也明确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自杀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2023-07-21
    268人看过
  • 环卫工遇车祸身亡属于工伤
    55岁的吴某某是名环卫工,2011年6月15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在鲤城兴贤路王宫路段打扫卫生时,被车撞倒不治身亡。事后,家属为她申请工伤认定,却因为工作关系无法确定而受阻。在等待了一个多月后,吴某某的家属终于得到期待已久的消息: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部门自7月5日接到吴某某家属的申请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于7月19日决定予以受理。经组织人员对该事故进行核实,作如下认定:经查明,吴某某系鲤城区江南街道城区建设管理站卫生组工人。6月15日早晨6时50分左右,吴某某在鲤城区兴贤路联泰第一城对面路段清扫路面,骑环卫人力三轮车由鲤城区电信局往霞洲方向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吴某某头部外伤,后送往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抢救,因治疗无效于6月18日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2023-06-05
    255人看过
  • 试工回家遇车祸法院认定算工伤
    赵某到泰兴一家服装公司试工首日,回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服装公司认为,他们与死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工伤赔偿。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死者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10年9月6日上午7时许,该公司生产副厂长张某用公司老总的手机打电话给赵某,约他到服装公司试工。赵某在公司待到当晚8时30分左右,才从公司回家。晚上9时10分左右,赵某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服装公司否认与赵某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赔偿。赵某的家属根据赵某生前与服装公司的通话记录,向泰兴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服装公司与赵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今年4月7日,该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确认赵某与服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服装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审理中,服装公司代理人称,出事那天上午,生产副厂长张某是给赵某打电话,约他到公司看一下,但没有做工,而是在那里等老板。赵某仅仅是到公司试工,公司与赵某不
    2023-06-05
    79人看过
  • 员工与领导聚餐后遇车祸死亡不算工伤
    平谷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认定案例,并当庭宣判。案情:北京市今生缘世纪恋人摄影中心的一名员工在与单位领导和同事一起聚餐后,在回家路上出车祸死亡,由于人社局作出了非工伤认定,该员工的母亲黄某提起了诉讼。黄某称,2009年5月11日晚,她的儿子按照单位安排,参加了单位组织的集体用餐等活动,在乘车返回单位途中发生车祸死亡。黄某认为苍松是因参加单位组织的员工建设活动而死亡,因此向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方认定苍松是工伤。人社局称事故当晚的聚餐目的是摄影中心实际经营人的丈夫董某答谢朋友,而与摄影中心经营管理无关,摄影中心店员都是自愿参加,聚餐行为不是摄影中心的经营活动。此外,餐后唱歌是因董某朋友临时起意自愿请客,也不是摄影中心组织,店员也是自愿去唱歌,因此与摄影中心也没有关系。人社局说,苍松的事故伤害发生在下班后自愿就餐及唱歌娱乐完毕后返回住所的途中,并非工作单位安排,因
    2023-06-25
    401人看过
  • 因工车祸工伤待遇
    2008年11月19日,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刘某被撞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2天,花费医疗费8195.4元。2009年2月,因伤情加重又住院28天,花费医疗费10665.5元。因肇事方经济困难,仅支付了2000元的医疗费,无力支付剩余的医疗费及赔偿金,致使刘某的医疗费未能及时解决,给其生活造成困难。后刘某多次找单位要求报销工伤医疗费,单位称,对刘某遭受工伤没有异议,但医疗费应由肇事方承担,是肇事方造成刘某的伤害,不能由单位承担。仲裁委认为,交通事故系民事侵权行为,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畴,而工伤事故赔偿则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责任范畴,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两者可以兼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
    2023-06-09
    339人看过
  • 员工买早餐受伤也算工伤单位很惊讶
    单位不供早晚餐,加班结束的张某到厂外小卖部买夜餐和第二天的早餐,路中遭遇车祸受伤。这算工伤还是自己担责?张某和公司各持己见,最后还是法院作出了裁决:算工伤。2008年5月4日21时50分,刚刚结束加班的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到厂外小卖部买当晚夜餐和次日早餐。张某返回途中,走到苏家屯区雪莲街加工厂路口南街时,被一辆疾驰的机动车撞倒,造成重伤。关键的问题是,张某买餐的时间是属个人时间还是下班路途时间,将直接影响到是否能认定为工伤。2008年9月27日,张某向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当年11月13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张某所在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9年2月8日维持工伤认定决定。虽然两级劳动和保障部门都认定张某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公司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该公司认为,张某当晚买夜餐的时间不属于下班路途中,所以不应认定为工伤。一
    2023-04-26
    239人看过
  • 职工早退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其主观目的不是为了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其行为不仅与工作没有关系、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也不符合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因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私自提前回家的行为属于擅自离岗,不属于正常的下班,在此过程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作为上下班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来处理,故对其事故伤害不予认定为工伤。上下班没有回家是否属于“在上下班途中”?从正常的词语理解上,所谓“上下班途中”,一般应指职工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上往返于单位和家中的过程。但是,生活中,下班可以去逛街、去和朋友吃饭、去接孩子、去菜场买菜,诸如此类的事例数不胜数。法律难道是要细节到去买菜算下班途中,去逛街就不算么?如果是,那去超市卖场算不算呢?法律对此缺乏指导意见。从仲裁和法院的裁判中,大致也只能以“合理性”来进行判断。比如,员工每天需要接孩子放学,或者去菜市场买菜发生绕道,这样的事务是日常生活的必须要求
    2023-06-14
    451人看过
  • 女教师未请假早退,途中遇车祸,是工伤吗
    一、女教师未请假早退,途中遇车祸,是工伤吗早退下班出车祸若是未经正规程序,领导不知情的,也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所以是不属于工伤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请律师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2.如果自己无法
    2023-06-11
    309人看过
  • 集体出游遇车祸法院认定为工伤
    1998年4月10日,重庆某银行储蓄科在科长带领下,一行14人集体到成都春游。当车行至成渝高速公路时,因躲避前方标志,与右护栏相撞,造成重伤3人,轻伤1人的交通事故。职工任茂菊受重伤,骨盆、右髋关节等多部位骨折、挫裂伤。1999年4月,任茂菊向渝中区劳动局申请工伤性质认定,区劳动局调查后认为任茂菊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渝中区法院审理后也认为,储蓄科的出游活动不具备公务性质,遂判决维持渝中区劳动局的认定。任茂菊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重庆一中院审理认为,由科长带队集体到成都春游系全科性的集体活动,不是任茂菊与他人相约外出春游的私人行为。任茂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任何过错责任,受重伤显然无辜。此外,渝中区劳动局对《试行办法》中未列举的受伤情形认为均不能作为工伤认定的理解有误,未考虑本案具体情况。法院二审判决,要求当地劳动局必须对受伤职工任茂菊作出工伤性
    2023-06-10
    247人看过
  •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但这里的通勤是指职工正常通勤或经单位许可的通勤。职工擅自离职是对单位利益的损害,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或途中,此时不得认定为工伤。退休后再就业,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网友咨询】我原是广西钟山县某厂职工,在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后,进入广西某有限公司务工。一天,我在去广西某有限公司上班途中遇车祸受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我与广西某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只属于劳务关系,不符合工伤认定,决定不予受理。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你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了退休金,根据上诉法律规定,你与原工作单位钟山县某厂已经没有劳动关
    2023-07-02
    198人看过
  • 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非原工作受伤不属于工伤
    现年45岁的杨某是某煤矿职工,2006年12月31日,杨某在会议室进行安全学习,下午2时许,杨某到室外接听电话,在通话中,被两位打闹的工人撞伤,造成右外踝骨骨折。2007年12月21日,该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杨某工伤认定的申请,但认为杨某的受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于是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杨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自己所受伤为工伤。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因暴力等意外伤害致伤而认定为工伤应具备三个基本要件:一是在工作的时间内发生;二是在工作岗位上;三是受伤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所致。本案中,杨某所受伤害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但是其受伤是由于他人碰撞所致,与履行工作职责没有直接关联。因此,该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
    2023-06-10
    401人看过
  • 工作时间起跑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遭遇车祸致伤不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打架算工伤吗工作时间打架不算工伤。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才算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工伤伤的;4、患职业病的。一、员工工伤离职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
    2023-07-28
    395人看过
  • 放心早餐工程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合作有效期限>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合作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_______元,并一次性缴纳
    2023-06-09
    227人看过
  • 北京一临时工上班途中遇车祸死亡法院判为工伤
    北京国玉大酒店的临时工老陈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朝阳区劳动保障局认定其属于工伤。国玉大酒店却拒绝承认,将朝阳区劳动保障局告上法院。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朝阳区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老陈是北京国玉大酒店停车场的管理员,属于临时工。2006年9月20日早北京国玉大酒店的临时工老陈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朝阳区劳动保障局认定其属于工伤。国玉大酒店却拒绝承认,将朝阳区劳动保障局告上法院。近日,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朝阳区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老陈是北京国玉大酒店停车场的管理员,属于临时工。2006年9月20日早上,老陈骑车从其住处到酒店上班,在北辰西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老陈无责任。2006年11月24日,老陈的妻子向朝阳区劳动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2007年1月15日,朝阳区劳动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老陈系工伤。北京国玉大酒店拒绝承认朝阳区劳
    2023-06-10
    38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职工早退遇车祸也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问:我是一名公司职工。2003年12月9日下午,我因家中有事未经请假即早退30多分钟下班。途中一小车司机因违规驾驶将我撞伤并逃逸。由于我属早退,有关部门至今仍否认我属工伤。请问,我算不算工伤答:尽管你是早退下班,且被他人撞伤,但仍构成工伤。至于你早退,应否受到行政管理上的处罚及何种处罚,则另作他论。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
    • 车祸后引起早退出工作岗位属于工伤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1
      员工早退出车祸,由于不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一般不属于工伤。如果员工具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事故伤害的,且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的,才属于工伤。
    • 骑车吃早餐摔伤算工伤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1、在上班途中骑车受到交通事故,并且自己不负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负主要责任或者不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不能算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 车祸车主早退出车间属于工伤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0
      员工早退回家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工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
    • 离工作场所有很远的车祸算不算工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不算,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