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因债务人转让取回权标的物发生的代位求偿权。在债务人非法转让取回权标的物时,因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所以权利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取回其财产。但如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或者无法返还财产时,权利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行使代偿取回权;在无法行使代偿取回权的情况下,则只能以赔偿请求权申报破产债权受偿。如果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前转让权利人财产,受让人于管理人接管财产时仍未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权利人可以向管理人请求对受让人的给付之请求权行使代偿取回权。管理人应为之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如果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已经取得受让人支付的代偿财产,并在破产案件受理后为管理人所接管,则应分情况处理。代偿财产是特定物,或虽是种类物、货币但能够与破产财产相区分的,权利人可以向管理人请求行使代偿取回权。如果债务人取得的对价财产已与债务人其他财产相混同,无法区分,权利人不能再行使代偿取回权,只能以赔偿请求权申报破产债权受偿。
第二,因管理人转让取回权。人的财产发生的代偿取回权。如是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误将他人享有取回权的财产转让,作为无权处分行为,该转让合同无效,受让人应返还原物。但如受让人于财债权利人请求时,尚未返还原物或者支付价金,权利人可以要求管理人转让对受让人的请求权,以该请求权为对象行使代偿取回权。如果管理人已从受让人处取得对价财产,且该对价财产能够同债务人财产相区分,权利人也可以请求对该财产行使代偿取回权。如果管理人取得的对价财产已混同于债务人其他财产无法区分,则无法行使代偿取回权。此时,如果管理人没有过失,是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导致不当处分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则该项损失应列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优先支付。如果是由于管理人未尽到忠实、勤勉义务,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新《破产法》第130条的规定,应由管理人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取回权人的财产因自然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遭遇毁损、灭失后的代偿取回权。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权利人为被保险人,但保险金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受领时,权利人可向管理人请求交还保险金。取回权人的财产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控制之下受到第三人的损害,第三人就此支付赔偿金时,权利人可请求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交还该项赔偿金。但是,保险金或者赔偿金被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领取时,权利人享有代偿取回权的前提,是上述金额能够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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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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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取回权的构成要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5第一、隔地买卖合同。出卖人取回权的实质,是要保障在卖方发货至买方收货这个时间差中,买方破产时卖方的合法权益。这个时间差只存在于隔地买卖合同中。 第二、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发送完毕,而买方尚未付清货款。 第三、在实际受领买卖标的物以前,买受人被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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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偿取回权及其法律性质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29什么是代偿取回权及其法律性质 一般取回权,常因破产人或者破产管理人在取回权行使权利前,转让取回权标的物的情形而归于消灭。但是个别国家的破产立法,出于保护取回权人利益、维持公平的目的,设置代偿取回权作为一般取回权行使不能的补救。德国破产法第46条规定,原可由破产财团取回之物,在破产宣告前被破产人、破产宣告后被破产管理人售出,取回权人有权要求财产受让的对待给付;并可以要求破产宣告后仍属于破产财团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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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取回钱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7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无权分配。不管孩子是否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只能归孩子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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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破产取回权的形成要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6一,一般破产取回权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二,一般破产申请取回权的权利主体是财产的权利人; 三,一般破产取回权的义务主体是管理人; 四,财产的权利人取回的是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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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取回权的分类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7特别取回权包括哪几种,特别取回权一般包括出卖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和代偿取回权三种,而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仅仅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 1、出卖人取回权出卖人取回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时,出卖人所享有的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的权利。 2、行纪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购入货物,于异地向委托人发运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