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5:12:23 232 人看过

一、淮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1、清算公告;

2、资产清算报告;

3、律师事务所档案交接、保管和未办结法律事务处理情况的报告;

4、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标牌及聘用律师的执业证书。

二、淮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条件

1、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

2、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3、自行决定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5、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

三、淮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06号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窗通办类综合窗口。

四、淮北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法律依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

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分割、债务清偿等事务。

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清算结束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清算报告、本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连同全部注销申请材料报原审核机关审核,办理注销手续。

律师事务所拒不履行公告、清算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后,可以直接报原审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合伙人承担。

律师事务所被注销的,其业务档案、财务账簿、本所印章的移管、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黑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一、黑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所执业证(正本副本)复印件;2.银行清户;3.税务清户;4.报纸注销公告;5.律师事务所审计报告;6.律师事务所清算说明;7.市地司法局和律协出具未受停止执业、行政处分;8.居民身份证、律师证复印件;9.合伙人同意律师事务所注销的会议纪要;10.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11.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注销律师事务所申请;12.市、行署、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初审意见书;13.地市受理通知书;14.行政许可申请书。二、黑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黑河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1月19日修订)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2023-05-14
    261人看过
  • 清远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一、清远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申请登记表》;2、如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注销原律师事务所的,还应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材料;3、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公章、财务章已收缴;4、清算报告;5、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税务已注销;6、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银行账号已注销;7、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的律师的律师执业证;8、关于律师事务所(分所)同意注销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二、清远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三、清远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3-05-14
    169人看过
  • 湛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一、湛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申请登记表》;2.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公章、财务章已收缴;3.清算报告;4.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税务已注销;5.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银行账号已注销;6.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的律师执业证;7.关于律师事务所(分所)同意注销的合伙决议。二、湛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三、湛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11月19日修订)第三十条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对原律师事务所进行变更或者注销原律师事务所、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的,应当在自行依法处理好相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衔接、人员安排、资产处置、债务承担等事务后,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申请材料,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
    2023-05-14
    240人看过
  • 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一、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全体律师的执业证;2、承担潜在执业风险的协议或承诺;3、律师事务所注销决议或决定;4、总所拟被注销的,应对其所设立的分所存废提出处理意见和承诺;5、注销公告;6、《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7、清算报告;8、处理情况报告。二、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律师事务所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前,不得自行决定解散。三、眉山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律师事务
    2023-05-14
    252人看过
  • 阳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一、阳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申请登记表》;2、如律师事务所因分立、合并需要注销原律师事务所的,还应提交分立协议或者合并协议等材料;3、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公章、财务章已收缴;4、清算报告;5、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税务已注销;6、律师事务所书面承诺银行账号已注销;7、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许可证正、副本,全体律师的律师的律师执业证;8、关于律师事务所(分所)同意注销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二、阳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条件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三、阳江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3-05-14
    370人看过
  • 池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
    一、池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材料1、清算公告;2、资产清算报告;3、律师事务所档案交接、保管和未办结法律事务处理情况的报告;4、律师事务所注销登记表;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印章、标牌及聘用律师的执业证书。二、池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条件1、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2、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3、自行决定解散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5、律师事务所在取得设立许可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者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视为自行停办,应当终止。三、池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地点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司法类综合窗口。四、池州个人律师事务所注销办理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不得受理新的业务。律师事务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依法处置资产
    2023-05-14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办理税务注销材料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首先到税务机关办理公司税务注销登记,提供如下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缴销发票申报表》、已经领用的发票未用的发票、已经使用的发票存根 3、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注销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5、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6、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二、等税务机关的检查,
    • 办理律师事务所分所应提交哪些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2
      (一)设立分所申请书; (二)本所基本情况,本所设立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证明; (三)本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 (四)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拟任分所负责人的人选及基本情况,该人选执业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证明; (六)分所的名称,分所住所证明和资产证明; (七)本所制定的分所管理办法。
    • 北京个人办理社保所需材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2
      北京个人办理社保所需材料 1.北京银行借记卡(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北京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2.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3.新参加保险还请携带: (1)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2)1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1张正面居中身份证复印件(A4);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4.存档卡(
    • 淮北市律师事务所价格大概是多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1
      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按件收费。(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1)调查阶段1200-8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2、负责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代理人或刑事案件受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费用。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
    • 张北县哪个律师事务所好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4
      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州.辛集分会:《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于2016年1月24日经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实施。河北律师协会2016年1月26日。河北省律师服务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为了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省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