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2:30:16 165 人看过

中介合同的特点包括如下:

1、中介服务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

2、中介服务合同涵义广泛,形式多样;

3、中介服务合同往往会涉及中介人与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

4、中介服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5、中介服务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中介合同特点是什么

1、技术中介是为特定目的进行服务。即仅指中介方为委托方与适当的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进行的活动。

2、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受托人)是对全程提供的服务。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不仅要为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生产,而且要为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保守当事人的技术秘密、承担合同约定的协作事项和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的调节等等,此协助义务的内容以合同的约定为依据。

3、技术中介的中介方是以技术知识提供的服务。以科技知识为基础的媒介和组织功能,是技术中介方区别于居间人的又一重要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有关合伙合同的哪些特点?
    合伙合同的基本特征是共同出资、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共同设定经济目标和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这意味着合伙人们共同出资,共同制定经营计划,共同决定利润分配,并且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这些特征有助于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合伙合同的基本特征包括:首先,所有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其次,合伙人必须积极参与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仅提供资金而缺乏实际经营能力者将无法成为合伙人;第三,合伙人应共同设定经济目标,若缺乏共同目标,则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最后,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人参与管理特点标题:合伙人参与管理特点及法律分析合伙人参与管理是现代企业中一种较为常见的管理方式,其优点在于可以促进合伙企业内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伙人参与管理也存在一些法律风险。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合伙人参与管理的特点及法律风险。首先,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具有
    2023-11-01
    202人看过
  • 通过中介买房签订的合同有哪些要点?
    主要有以下内容:房地产中介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中介人员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通过中介买房合同怎么签通过中介买房合同的签订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下:1、明确房屋基本概况;2、明确产权证过户方式及税费支付方式的约定;3、明确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的事先约定;4、明确中介佣金的约定;5、明确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要提醒三方;6、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7、合同中要有三方的签字、盖章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二)房
    2023-07-03
    422人看过
  • 居间合同的中介费合同的中介费项目有哪些
    居间中介费包括:评估收费、代理收费、咨询费。居间合同本来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没有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相同点是都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二者的不同点如下:(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
    2023-02-25
    134人看过
  • 中介合同有什么特征
    1、中介合同是由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的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中介人无关,中介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中介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中介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中介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一、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属于中介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中介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中
    2023-03-03
    457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有哪些合同特点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条件是否成就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条件未成就则合同不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一、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二、请问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设计合同的有效期限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的。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
    2023-03-28
    286人看过
  • 2021年有效的合同有哪些特点?
    合同有效期一年是指签到合同双方约定的1年是合同期限,1年后合同失效。如果一年内合同一方有违约情况,需要按照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来赔偿:一、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二、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几个月可以吗劳动合同可以签一年零几个月,具体双方可以协商,劳动合同一般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大多数是整年,但不是必须是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
    2023-07-07
    458人看过
  • 劳动法中的聘用合同制度有哪些特点?
    劳动合同中的工时制度规定: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聘用合同最新范本什么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指聘用单位招聘或聘请全职和非在职的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例如,企业、事业组织聘请专家、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这种聘用合同怎么写?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
    2023-07-16
    427人看过
  • 中介合同的支付条件以及中介合同的特征
    一、中介合同的支付条件中介合同的支付条件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1.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2.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中介合同的特征中介合同有以下特征: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劳务;2.中介在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体人;3.是有偿合同,中介只有在中介产生有效结果时才能要求报酬。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
    2023-04-30
    487人看过
  • 中介机构签署的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一、中介机构签署的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2.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3.明确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4.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让风险降至最低。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房屋中介机构有什么法律责任房屋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如下:1.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由中介公司承担责任;2.若中介机构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3.因出租
    2023-06-19
    161人看过
  • 技术中介合同的特征
    1、技术中介是为特定目的进行服务,即仅指中介方为委托方与适当的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进行的活动。2、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受托人)是对全程提供的服务。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不仅要为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生产,而且要为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一定的服务,包括保守当事人的技术秘密、承担合同约定的协作事项和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的调节等等,此协助义务的内容以合同的约定为依据。3、技术中介的中介方是以技术知识提供的服务,以科技知识为基础的媒介和组织功能,是技术中介方区别于居间人的又一重要特征。一、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率是多少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应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
    2023-03-06
    302人看过
  • 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些特点
    一,。合同具有成立效力合同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成立,合同效力制度以客观合同为基础,反映国家对合同成立的态度,即国家对合同的正面或负面评价。如果合同未成立,则合同效力无法讨论,因此,效力未定的合同必须具有成立效力。本合同的效力待定由于本合同存在缺陷,本合同的效力待定。本合同不完全符合本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是否能够生效尚未确定,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尚无法确认,即合同的效力有待确定,一般只有在被授权人认可或认可后才能生效,否则,一旦权利人不认可合同,权利人拒绝追认的,不生效或者无效。如果合同完全满足有效性要求,即合同主体资格合法、双方协议、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合法、合同有效,则不完全满足合同有效性要求,合同的效力处于既定状态,不存在未决效力。根据我国合同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要素的缺陷主要是由于合同签订主体的缺陷,包括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处置能力和合同签订资格的缺乏4。未确定的影响不是由行
    2023-05-07
    432人看过
  • 中介合同(即居间合同)的特征
    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中介合同中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有哪些变化变化一:中介人未完成交易,可按约请求支付必要费用。根据规定,房产中介未促成交易完成,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一定的必要费用。但实践中,由于必要费用主要秉持实报实销的原则,且房产中介因中介活动产生的交通费、通信费数额一般不高,因此在《民法典》颁布之前,中介合同如没有特别约定必要费用的支付条款,中介方主张该部分费用需要承担极高的举证责任。然而,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法典》第964条明确规定了中介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此看出,其重要的变化在于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中介活动产生的必要费用。在这种情形下,一旦有具体、明
    2023-08-18
    363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的特种合同有哪些
    分期付款买卖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样品买卖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
    2023-06-15
    338人看过
  • 技术中介合同的特征,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合同吗
    一、技术中介合同的特征技术中介合同的特征有:1.技术中介是为特定目的进行服务,即仅指中介方为委托方与适当的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进行的活动。2.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方(受托人)是对全程提供的服务。3.技术中介的中介方是以技术知识提供的服务,以科技知识为基础的媒介和组织功能,是技术中介方区别于居间人的又一重要特征。二、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合同吗技术中介合同不是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所有类型具体如下: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可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规定订立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
    2023-04-30
    3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中介的特征有哪些?中介怎么签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均实行了合同网上签约,使用房管局交易中心的统一制式模板,就双方关心的焦点事宜可以在约定条款内注明即可。未执行网签合同的地区,应该使用建设部监制的《房屋买卖契约》,同样可以补充交易双方关心的问题。至于中介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应该称之为《居间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双方协商好的事宜写在合同里即可。注意的是房屋位置、房号不能搞错,明确标注交易价格、房款交付办法(付款方式及时间)、房屋
    • 的特点有哪些,的特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有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主刑。其特点与内容如下: 1、有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的自由。 2、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的下限与拘役的上限相衔接,也使得有期徒刑与拘役相区别。正是由于有期徒刑有较大幅度的期限,所以可以
    • 合伙有哪些特点及合同法的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9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 保险合同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 担保合同中抵押担保的特点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3
      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