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7:35:22 266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

二、办理材料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1)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仲恺分厅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需持预约号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递交材料办理。

2)登记

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

3)申请编号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4)申请接收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检查和核对原件,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

5)收件凭证。受理人员在申请接收后将出具回执,当业务办理完成后,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回执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受理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材料送至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建设用地科,科室负责人审核材料之后,依据申请材料形式要求和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补充材料

在科室负责人审核材料的过程,若发现缺少材料或材料格式不规范,将退件至行政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受理。

3.审查

书面及现场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审批表上填写同意意见,并将申请事项转入下一流程;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提出审核不通过意见及理由。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的,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申请接收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受理人员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检查和核对原件,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

3)登记

申请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的申请的,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在受理系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人员等信息予以登记。

4)申请编号

接收受理人员登记申请即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通过短信自动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可通过此编号查询办理进度。

5)收件凭证。受理人员在申请接收后将出具回执,当业务办理完成后,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回执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2.受理

1)受理审核

a申请受理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材料送至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建设用地科,科室负责人审核材料之后,依据申请材料形式要求和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补充材料

在科室负责人审核材料的过程,若发现缺少材料或材料格式不规范,将退件至行政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受理。

3.审查

书面及现场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审批表上填写同意意见,并将申请事项转入下一流程;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提出审核不通过意见及理由。

4.领取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

五、办理时限

8(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08年)

第三十七条临时使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与土地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合同应当就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

??临时使用农用地的补偿费,按该土地临时使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与临时使用年限的乘积数计算;使用建设用地的,按当地国有土地年租金与临时使用年限的乘积数计算。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由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恢复土地的原使用状况。无法恢复土地原使用状况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仲恺高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人为土地使用权权利人2)土地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3)继续使用该地块不影响其他的社会公共利益二、办理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或士兵证或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身份证及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有身份证的可同时提供身份证),提供证件如是用外国文书写的,须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营业执照》和经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预约。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仲恺分厅提出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需持预约号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在预约时段内递交材料办理。2)登记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
    2023-05-08
    353人看过
  • 仲恺高新区木材运输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与所运木材、竹材相符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来源证明;2)经过木材检疫合格;3)运输木材,以及从木材加工单位一次性运出折合原木材积0.5立方米以上的木(竹)制成品的;4)凭证运输木材的范围:木材类:原木、原条、锯材、枝桠材、商品新材;半成品类:单板;大径苗木类: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的采挖移植树木;进口木材:进口木材需再次运输的;其他类:木片、木炭、未经加工的树兜(桩)。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政务服务中心接收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交本事项的申请。通过窗口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受理人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受时间,并向申请人出具《广东省林业厅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023-05-08
    195人看过
  • 仲恺高新区因私出国护照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因私事前往外国的中国公民.二、办理材料提交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0X33mm)的申请表,申请人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无。无。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申请人的监护人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未满16周岁还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原件,申请人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市户籍居民持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免交验。提交原护照。变更加注的,交验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军人交验军官证或身份证。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网上预约申请--前台受理--分局出入境审核--市局出入境审核--上送省厅出入境制证--发证窗口
    2023-05-08
    352人看过
  • 江门蓬江区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3)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先征得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二、办理材料涉及农用地提供。涉及农用地提供。使用河道(渠道)提防管理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应提供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复印件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提供副本。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申请临时用地的,需提供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公路两侧预留地的,应提供公路、公安等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临时使用集体用地的提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无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简要说明土地来源、项目使用用途和计划使用年限等相关情况,并加盖村、镇的意见。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江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
    2023-05-08
    182人看过
  • 揭西县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予以许可: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3)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先征得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二、办理材料原件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原件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原件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1)申请人登录揭西县**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业务办理流水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无需取号。2)申请接收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系统即时自动对申请进行接收。3)登记a)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或自助服务终端提出的申请的,系统自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时间、申请接收机关等信息予以登记。2.受
    2023-05-08
    66人看过
  • 仁化县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及抢险救灾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3)临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先征得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二、办理材料①国有土地已确定土地使用者的,与确定的土地权属单位和个人签订。②国有土地未确定土地使用者的,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③临时使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在征得农民集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与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已承包的集体土地经承包经营者同意后,与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者或村民委员会、承包经营者三方共同签订。④工业园区范围的与工业园区主管部门签订。⑤合同内容包括临时用地范围、用途、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使用期限、土地恢复措施(复垦方案)、违约责任等。⑥临时用地合同需注明,本合同自临时用地批准之日起生效。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
    2023-05-08
    49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3-20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流程怎样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 1、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的流程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31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